Ⅰ 江蘇省退休人員醫保
您好!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不是每個月打錢的,而是一年打一次錢。由於全國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打到退休人員醫保卡里的錢,金額也是不一樣的。以江蘇省蘇州市為例,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每年往退休人員的醫保卡里打1400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一年用不完的,自動滾入下一年。謝謝閱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江蘇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他們是北京的醫保,是可以享受住院和門診報銷的。
只不過,正常情況下,是在北京的定點醫院才可以享受的,在江蘇是無法使用醫保卡的。
不過,如果他們退休後定居在江蘇的話,可以向北京參保的社保局申請,將江蘇的某一到兩家醫院指定為定點醫院,然後在江蘇的定點醫院就診,交現金,開發票,然後回北京報銷。這種情況前提是事先經過北京的社保局批准,而且報銷比例會比在北京就診報銷的要少些。
詳細情況,你可以咨詢北京的社保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江蘇退休醫保繳費政策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般不可以按月繳納。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以個體戶或者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是以江蘇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為繳費工資,按法律規定的比例繳納。因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通常都是在五、六月份才發布,之前月份無法確定繳費工資基數,不能按月繳納。因此,個人身份繳納,大多數情況下通常都是按年繳納。
江蘇省人社廳
《關於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考慮到部分地區私營企業佔比較大,低收入人群數量較多,允許執行上述標准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900元確定;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550元確定。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上述地區可分別在2900元、2550元的基礎上適當上調。
省農墾企業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2870元執行,其他省直管單位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三、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和計發待遇基數是否參照上述規定辦理,由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
四、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數確定有關政策,對突破省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限的將扣減省級調劑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2020江蘇省退休職工醫保。南京怎麼用
現在都網路平台操作,你是江蘇的退休職工,那就更方便了,你在哪個醫院就診,只要把醫保卡交給掛號處,掛號處的工作人員通過內部網路,證實你的個人資料就能給你辦理掛號手繼了,很方便的。
Ⅳ 江蘇省醫療保險政策
第十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照全部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8%繳納,在職職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2%繳納,由用人單位按月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由個人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10%繳納。
第十一條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比例為4.5%,可以採取企業自籌、個人繳費、主管部門調劑和財政補助等辦法籌集。
第十二條企業破產或改制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剝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
對於距法定退休年齡7年內的原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或破產後未參保的或中斷參保的困難職工,可調減補繳1997年以來未參保或中斷參保期間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50%。
第十三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及其上下限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關規定確定並公布。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和個人參保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除劃入個人醫療帳戶以外的部分,建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與個人醫療帳戶基金分開運作、分別管理。
第十五條參保單位退休人員比例高於參保人員25%的,超過的人數以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10%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六條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醫療帳戶劃轉、統籌基金提取三部分組成,其中單位繳納和個人劃轉部分分別為每人每月6元(無單位的參保人員均由個人繳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提取部分為10%。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獨立核算,專項管理。
第十七條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由用人單位按照工作人員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含用人單位繳納的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繳納。鎮屬公務員的醫療補助基金由縣財政統一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列支渠道為:行政機關和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列入財政預算安排;其他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原資金渠道列支;企業在稅前列支。參保人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十九條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比例在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4%以內的部分在稅前列支。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按月由地稅部門徵收。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繳納下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按照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應定期向職工公布醫療保險費的繳納情況,接受工會組織和職工的監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免費為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個人提供繳費情況及個人醫療帳戶查詢等服務。
第二十二條職工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醫療保險費的,由征繳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本金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或個人未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次月起暫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暫停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或個人承擔。續保時,應繳未繳期間的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或個人按規定標准補繳。
第二十四條參保人員因退休、調動、死亡或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須及時憑有關證明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變更或終止等手續。
第四章繳費年限
第二十五條參加醫療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退休時最低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特殊工種的男滿25年、女滿20年),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繳費年限包括1996年12月31日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參加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實際繳費年限。
第二十六條參保人員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退休時最低繳費年限男不滿30年、女不滿25年(特殊工種的男不滿25年、女不滿20年),或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都應予補足;1997年以來未參保或中斷參保的,最低繳費年限或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按辦理補繳手續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和繳費比例以及需要補繳的年限予以補足。
第二十七條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應按規定繳費基數和比例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待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時,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醫療保險實行連續參保繳費時間與統籌支付待遇限額掛鉤政策。參保人員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連續參保時間滿6個月不滿1年的,醫療費用報銷不超過1萬元;連續參保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不超過2萬元;連續參保時間滿2年以上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正常待遇。連續參保時間滿1年的享受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中斷或未足額繳費,超過6個月以上的,在按規定補繳後,視同首次參保,執行統籌支付待遇掛鉤政策,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工作流動時,醫療保險個人醫療帳戶余額實行清算轉移,實際繳費年限接續計算。
第三十一條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要求轉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應補繳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差額,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新轉入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6個月內仍可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待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江蘇省江蘇省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如何轉移到上海
轉移不了,只要退休了,所有退休關系不能轉移。你只能在你江蘇醫保定點醫院出具長期轉診證明,進行轉診備案,然後再上海選擇一個具有醫保異地結算資格的醫院定點。
Ⅶ 醫保減半徵收,退休人員的醫保是否也在范圍內
第一,國家是對部分企業繳納的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予以減免,對個人不減免。
第二、正常情況下退休人員不需要再繳納醫療保險費。
Ⅷ 江蘇省內退休醫保轉移
可以轉移的
1:江蘇省內醫保轉移要看具體情況
2:如果是換工作,可以隨著工作轉移醫保。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包括社會保險關系轉入以及轉出。參保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