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返聘工資標准
退休之後返聘工資沒有固定的標准,可以和單位協商。
❷ 退休人員返聘發放的工資如何計算人
每年13個月的工資,通常是對在職人員的獎勵。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享受13薪,由單位自行決定。
❸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標准有哪些
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如果最低工資1560元,是職工實際拿到手的數額不得低於1560.但退休返聘人員不受這個限制,工資哪怕是1元也是不違法的。
❹ 退休返聘人員的福利待遇是和在職職工一樣嗎
原來的會計制度是可以的,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福利費。也包含返聘人員工資。新准則規定,福利費不再計提,在費用中直接據實列支,總額掌握在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4%,可以稅前列支;超支應做所得稅納稅調整。
❺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進什麼類別
你的工資分類是哪些項目,歸入適當的項目即可。
如果沒有分類,就直接計入職工工資,或者增加一個--返聘人員工資,單獨記錄。
供參考。。
❻ 退休人員返聘 最低工資標標准
退休人員返聘,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受最低工資保護,勞務報酬由雙方協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❼ 關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待遇問題勞動法中是怎樣規定的
現行《勞動法》沒有「關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待遇」的規定。這是因為退休人員返聘後,不受《勞動法》的調節。
也就是說,「退休返聘人員」返聘後,與單位並非是勞動關系而應該屬於僱傭關系。
勞動關系中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比如說,勞動者不得同時與2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系。而在僱傭關系中,雇員僅在雇傭工作的范圍內聽取、接受僱主的指示,除此之外,雇員不受僱主的任何管理和約束,還可以先後為不同的僱主提供勞務。
因此, 在崗職工與退休返聘人員的享受和待遇也是不同的。勞動關系中,勞動者有解除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公司要繳納社保等。而雇傭工則除了工資,無其他的福利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❽ 退休員工返聘工資一般是原來的多少
退休後返聘和單位之間成立僱傭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工資不受集體合同、最低工資、同工同酬原則的限制,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
(資料來源:網路:退休返聘)
❾ 返聘退休人員工資怎麼做
退休人員返聘是屬於打工性質,可以和單位簽訂勞務協議,除領取正常的退休費外還可以得到一些額外的勞務費。具體多少就要看單位的規定和雙方達成的協議了,按協議做勞務費也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