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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傷職工退休後的待遇

發布時間:2021-10-13 22:34:55

① 工傷9級傷殘,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工傷9級退休後工資沒有補償。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9個月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但工傷職工退休的,雖然勞動合同終止,因為依然處在原參保地,且不存在再就業問題,故不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但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七條傷殘職工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待遇。

② 工傷職工退休後舊病復發還能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嗎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專和第三十三條規屬定的工傷待遇。
【第四十五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③ 湖北省武漢市退休人員反聘之後,單位按工傷補償,我想知道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怎麼算

那你查一下湖北省工傷保險條例就清楚了。

④ 2019年湖北省社保局企業退休工人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隨著社會人口的增加,人口的老齡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金政策最終將成為一項新的政策!最近,已經調整了退休工人的工資,這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薪水怎麼樣?它是如何計算的?
退休人員漲工資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
2017年養老金標准繼續上調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2017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這意味著從2005年開始,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將實現「十三連漲」。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指出,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70元,未來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基礎養老金水平合理調整機制。
《規劃》還指出,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堅持精算平衡,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規劃》明確,要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掛鉤。今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並擴大用葯保障范圍。
《規劃》指出,將建立標准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並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力爭實現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規劃》明確,未來將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4種不同情況下養老保險這樣領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不在戶籍地的,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不在戶籍地,且每個參保地繳費均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不在戶籍地,且在多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歸集戶籍地按規定領取。
《規劃》提出,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兩險合並實施並不是兩個險種合並為一個,而是合並經辦管理,生育保險還是存在的。生育保險強調僱主責任,職工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人社部強調,兩險合並實施不會導致參保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降低。
給予各類穩定崗位補貼
《「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各類穩定崗位補貼。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從2016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指出: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超過12%
住建部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
(一)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二)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⑤ 在湖北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有退休金嗎

目前湖北省階段性免徵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3項社會保險費,基金能否承擔?3月3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財政部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在會上回應,湖北省階段性免徵企業社會保險對基金影響可控。

其中,湖北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結余還有一定規模,可以保證支付2年以上;養老保險預計減少收入220億元,截至2019年底湖北養老保險基金仍有1000億元以上累計結余,同時中央財政調劑對湖北進行重點關照,可以保證湖北企業養老保險免徵政策落地,也可以確保全省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

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回答記者提問。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於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財稅政策支持有關情況。財政部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介紹了湖北省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用階段性減免相關問題。

符金陵介紹說,財政部在出台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時,考慮到湖北疫情特別嚴重,所以對它的減免時間和免除力度都要更大一些。從2月份起,湖北所有企業,包括大企業和中小微企業,都可以免除三項社保費最多達5個月。這項政策的出台,充分地體現了中央對湖北省的關心,也能夠有效減輕湖北企業的負擔,促進他們早日復工復產。

「政策出台前,財政部進行了認真的測算和研判。」符金陵表示,總體來看,這項政策對湖北省的三項社會保險基金會產生一定影響,但影響是可控的。湖北省失業和工傷保險基金滾存結余目前還有一定規模,足夠保障支付兩年以上待遇的需要,也就是說失業和工傷這兩項基金減免政策完全可以落地。

符金陵還表示,在企業養老保險方面,如果湖北按五個月對所有企業全部免徵單位繳費,將減少基金收入220億元。但湖北省截至2019年底基金滾存結余超過1000億元,同時,中央財政在研究今年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和安排中央財政養老保險補助資金時,將對湖北給予重點關照,以彌補湖北省因為實施階段性免徵社會保險費特別是養老保險費所形成的缺口。所以通過加大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力度、加大中央財政補助力度,加上它以前的結余,完全可以保證湖北省企業養老保險免徵政策落地,也可以確保全省退休職工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⑥ 湖北省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休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傷殘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從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三)企業、單位或死亡人員遺屬辦理申請領取一次性撫恤金手續時,因病死亡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當地政府未規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遭受意外傷害的證明和醫療機構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上述證明材料和死亡人員身份證支付一次性撫恤金,並將證明材料復印件存檔。

(四)企業離休人員、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一次性撫恤金由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後,原單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撫恤金。

⑦ 工傷傷殘五級退休後什麼待遇

工傷職工鑒定為五級傷殘的,退休之後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回。但之前與所在單位解答除勞動關系,領取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的,工傷保險關系已經終止,沒有任何工傷方面的待遇。
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2004〕256號
七、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是否需要治療應由治療工傷職工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並分別計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⑧ 工傷十級退休後有什麼補償嗎

工傷十級退休後沒有補償,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知識擴展:

1、工傷十級的待遇是7個月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時即可結算。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結算,但工傷職工退休勞動合同終止的,不予支付,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一)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⑨ 湖北省工傷賠償標准

工傷賠償的項目是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項目進行發放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⑩ 退休後工傷十級有什麼補償

工傷十級退休後沒有補償,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十級的待遇是7個月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時即可結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結算,但工傷職工退休勞動合同終止的,不予支付,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十級職工退休前與遭受事故傷害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領取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的,工傷保險關系已經終止,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退休後舊傷復發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2004〕256號
七、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是否需要治療應由治療工傷職工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六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滿終止的,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准:五級傷殘為22個月,六級傷殘為18個月,七級傷殘為12個月,八級傷殘為10個月,九級傷殘為8個月,十級傷殘為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准:五級傷殘為34個月,六級傷殘為28個月,七級傷殘為20個月,八級傷殘為16個月,九級傷殘為12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
依照前款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待遇的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含5年)的,應當享受全額補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補助金。
第三十七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並分別計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條例》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4個月至8個月工資,其中: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個月至4個月工資,其中: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需要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按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標准,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傷殘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費用。
工傷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1年遞減百分之二十的標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規定標準的百分之十支付。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三十五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其他工傷保險待遇。再次發生工傷的,應當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手續,並按新的認定和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九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工傷保險關系終止,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再受理其本次傷殘的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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