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醫保報銷比例
一、學生、兒童
1、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2、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年滿70周歲及以上
1、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2、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
1、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2、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
3、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四、住院
1、鎮衛生院報銷60%
2、二級醫院報銷40%
3、三級醫院報銷30%
五、門診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5、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六、大病
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1)江西省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擴展閱讀:
醫保報銷人群范圍
1、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
2、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有些城鎮規定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要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最後一條根據每個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醫療報銷
② 南昌市一般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南昌市一般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根據醫療機構級別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其中一級醫療機構為98%;二級醫療機構為95%;三級醫療機構為90%,其起付標准也是從一級到三級分別為300元、500元、700元。
根據《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一執行《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
其中:《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目錄中甲類葯品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並按規定支付,乙類葯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目錄中甲類項目全部納入職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並按規定支付,乙類項目個人先行自付8%,丙類項目個人先行自付10%。積極推進將醫院院內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另行制定。
(2)江西省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擴展閱讀:
《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為職工申報首次參保且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已參保的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費的,從次月1日起暫停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3個月以內(含3個月)足額補繳所欠醫療保險費的,欠繳費期間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3個月以上足額補繳所欠醫療保險費的,自補繳的費用到賬次日起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欠繳費期間不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③ 江西九江市職工社保醫保報銷比例是
你好:
按照《關於進一步調整九江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
(一)住院起付標准調整為:一個參保年度內在職、退休參保人員在三級醫院首次住院個人先自付300元,二級及二級以下醫院個人先自付200元,第二次住院均為100元;二次以上住院為0;按3%標准繳費的人員二次以上住院每次仍須個人先自付100元。
(二)起付標准以下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
基本醫療保險: 三級醫院報銷比例:85%;二級及以下醫院報銷比例90%。
3%標准繳費:三級醫院報銷比例:80%;二級及以下醫院報銷比例85%。
④ 江西省退休人員醫保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財社[2012]35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贛人社字[2012]27號)要求,從2012年7月1日起,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省直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及退休人員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保中心承辦。為方便省直單位幹部職工掌握和執行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我們編制了此就醫指南,內容包括就診須知、個人賬戶使用、轉診轉院、零星報銷、門診特殊慢性病就醫、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生育待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名單和用卡須知等,供省直單位參保人員及相關醫務人員、管理人員掌握和使用。
一、就診須知
1、參保人員可以選擇哪些醫院和葯店就醫購葯?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就醫購葯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管理。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暫使用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卡,下同)可以自主選擇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診購葯(現有定點機構名單附後,最新詳細名單請查詢)。
省直單位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實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即個人只須支付個人現金支付的部分,應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的部分由省社保中心省直機關幹部醫保處(以下簡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機構定期結算。
2、參保人員哪些醫療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可以報銷的?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並轉入院前的醫療費用;
(3)規定的3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的門診治療費用。
符合規定的普通門急診費用、住院和慢性病費用中個人自付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後的剩餘金額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支出,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由參保人員現金支付。
3、哪些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
以下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包括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1)在非定點醫院和非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急診、搶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范圍的;
(3)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4)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5)政策規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4、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入院和出院手續?
參保人員應持醫院開具的入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材料),在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專用窗口辦理入院相關手續,並按醫院規定繳納押金,押金不得超過600元。參保人員出院時,持出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到醫保結算窗口,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實行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只需按規定支付個人應現金負擔的費用,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保基金和單位補充基金應支付部分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醫院定期結算。
5、住院費用具體能報銷多少?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政策如下:
(1)參保人員住院費用需要首先負擔住院起付線。一、二、三級醫院起付線分別是200、400和600元,年度內再次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標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於100元。
(2)起付標准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目前為10萬元)以下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一、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8%、95%和90%。
(3)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費用,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報銷90%,報銷段為10萬-30萬。
(4)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對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再增加2%進行報銷(不得超過100%)。
(5)超過30萬元以上,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
6、哪些住院費用會加重個人負擔?
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范圍(簡稱三個目錄)內的乙類葯品、乙類診療項目和乙類服務設施,個人必須先負擔8%,再進入報銷流程;丙類診療項目,個人必須先負擔10%,再進入報銷流程。三個目錄之外的葯品、診療、材料和服務,屬於自費項目,必須由個人現金支付,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7、參保人員住院還需要注意些什麼?
(1)參保人員住院時要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並配合醫院檢查人卡是否相符,由於社保卡損壞或網路異常等原因無法進行刷卡,應在48小時內補刷卡;
(2)醫院使用自費葯品、診療和服務時,必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簽字,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3)帶葯規定: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天量,門診處方量和出院帶葯量一般在7天內,慢性病最長不超過15天量,禁帶注射劑出院,住院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外購葯物;
(4)參保人員發生醫療費用無法即時結算時,要妥善保管病歷、處方、檢查檢驗報告、出院小結和費用單據等有效票據;
(5)參保人員因外傷住院時,必須在住院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出具的排除工傷證明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排除第三者傷害證明(包括排除車禍證明)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否則該費用不予支付。
(6)職工需院內轉科或15日內再次入院的,填寫《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醫院內轉科或出院15日內再次住院申請表》,並提供出院小結、身份證復印件,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審核,審核通過的,准予再次住院。
二、個人賬戶使用指南
1、省直單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如何劃入?
個人賬戶區分在職、退休人員不同分別建立,劃入比例為: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2%(含個人繳納的2%)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1%劃入;
(二)退休人員以本人退休金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8%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5%劃入。
個人賬戶劃入的數額,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在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後劃入。
2、個人賬戶余額會計息嗎?
個人賬戶余額本金和利息(按照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每年計息一次)歸個人所有,可以轉移、結轉使用和繼承。
3、個人賬戶支付范圍包括哪些?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費用和住院期間應由參保人個人自負的政策內醫療費用。
三、轉診轉院和零星報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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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江西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版政策范圍內醫權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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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江西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內額以上政策范圍內醫葯費用容,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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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江西職工醫保異地報銷比例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內限額以上政策范容圍內醫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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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江西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回高支付限額以上答政策范圍內醫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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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江西省 退休 醫保 報銷比例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內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容額以上政策范圍內醫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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