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幹部如何申請宅基地建房
各地政策不一,到當地 國土資源局 咨詢辦理,參考如下
《山東省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二專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屬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一)農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戶),原有宅基地不能解決住房確需分戶的;
(二)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需要調整搬遷的;
(三)因國家、集體建設項目佔用原宅基地需要搬遷的;
(四)離退休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工、軍人、歸僑、港澳台同胞等,經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定居,農村確無住房的;
(五)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貳』 退休人員可以回原籍原宅基地建屋嗎
你是城鎮戶口退休後回原籍原宅基地建房是不可行的。政策不允許。
『叄』 城鎮退休職工回鄉居住可否申請宅基地
城鎮退休職工回鄉居住,不能申請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從屬性及范圍的嚴格限制性等特點。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肆』 退休幹部可以回老家建房嗎
不知你在老家有沒有屬於你的宅基地(需要房產證和建房證),如果有就可以建房。
如果沒有宅基地,那就要到你們村委問問,村裡有沒有待售的房產,買下來辦好雙證你就可以建房了。
『伍』 退休人員是否回鄉建房
可以的吧,
『陸』 退休工人能回老家宅基地上建房嗎
根據政策,這個不允許!
『柒』 退休職工回鄉重建老宅是否支持政府
在原宅基地的基礎上翻新重建是允許的,但必須經過許可,辦理施工許可證。
『捌』 關於城鎮職工退休後回原籍農村建房養老的規定
看當事人的戶口性質而定,如果是非農業的戶口性質,是不能在農村蓋房內的。
1、宅基地使用權容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玖』 戶口退休職工回原籍在已有的宅基地上建房可以嗎
那你必須的經過村委會同意,然後上報鄉或鎮經過批准後才可以。
看當事人的戶口性質而定,如果是非農業的戶口性質,是不能在農村蓋房的。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拾』 退休職工在老家宅基地上蓋房可以嗎能去投訴他嗎
非農業戶口居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應依法經過批准。
《確定土地所回有權和使用權的若答干規定》
第四十八條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