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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軍轉企業幹部退休時待遇

發布時間:2021-10-13 07:54:08

㈠ 軍轉企業幹部退休待遇

2014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最新消息

企業軍轉干養老金調整方案:以湖南為例

2013年9月4日,湖南省經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對此前已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增發生活困難補助。

補助標准為:對在部隊擔任師級、團級、營級、連排級職務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分別增發生活困難補助300元、200元、110元和100元。在此基礎上,對其中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再增發生活困難補助80元。本次增發生活困難補助所需資金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由同級財政安排。

湖南省根據湘人發〔2008〕11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2013年各市州不同職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月具體解困標准

長沙市:師級2303元、團級2213元、營級元、連排級2033元;

株洲市:師級2061元、團級1971元、營級1871元、連排級1791元;

湘潭、衡陽、邵陽、岳陽、益陽、常德、張家界、婁底、郴州、永州、懷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師級2003元、團級1913元、營級1813元、連排級1733元。

(1)山東軍轉企業幹部退休時待遇擴展閱讀

企業幹部和個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沒有區別,但因為個人情況不同會有區別。

養老金計算涉及到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當事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諸多因素,企業不因幹部和個人身份養老金有所區別,但因每個人情況不一樣,養老金自然有差別。

當前,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有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

㈡ 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的待遇

上海市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70歲以下700元/月、70~80歲800元、80歲以上900元,據說廣州市按照在部隊職務和軍齡補助,比上海高

㈢ 請問軍轉幹部退休後基本生活待遇標準是多少。

一、補助依據
鄂辦文[2012]29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二、補助對象
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轉業,現已在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
三、補助標准
從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

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

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四、不計入補助基準金額包括53年底前參軍復員轉業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副處級以上退休人員生活補貼。

五、享受上述生活困難補助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的增發部分,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之外計發。其中,對同時符合後兩項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發一項。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㈣ 國家對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的工資政策如何

待遇其實還可以的。

軍隊轉業幹部到企業之後,一切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和企業職工辦理退休一樣的政策,沒有任何特殊待遇,只是對於到企業之後,依然是幹部的,退休之後,退休金
沒有達到規定的數額,會適當傾斜調整,具體在各個省市發布當年調整文件時,會公布調整具體辦法,但是這個調整,不是每年都有的

㈤ 企業軍隊轉業幹部退休後的職務補貼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五章,待遇

第三十四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退休待遇。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到地方後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六條,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

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

第三十九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下列條 件和標准增發退役金:

(一)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軍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准增發。

(二)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准增發。

本辦法第三十八條和本條各項規定的標准合並計算後,月退役金數額不得超過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基礎、軍齡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

第四十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

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低於安置地當年黨和國家機關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月退休生活費數額的,安置地政府可以發給差額補貼。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免徵個人所得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停發退役金。其工資等各項待遇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四條 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去世後,從去世的下月起停發退役金。區別不同情況,一次發給本人生前10個月至40個月的退役金作為撫恤金和一定數額的退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具體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遺屬生活確有困難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發給生活困難補助金。

第四十二條,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政治待遇;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享受安置地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的有關政治待遇。

第四十三條,軍隊轉業幹部在服現役期間被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比照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享受相應待遇;被大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立一等功,以及被評為全國模範軍隊轉業幹部的,比照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享受相應待遇。

(5)山東軍轉企業幹部退休時待遇擴展閱讀: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二章,轉業安置計劃

第十一條,全國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會同解放軍總政治部編制下達。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下達。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的在京企業事業單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下達。

中央和國家機關京外直屬機構、企業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下達。

第十二條,擔任團級以下職務(含處級以下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下同)的軍隊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一)達到平時服現役最高年齡的;

(二)受軍隊編制員額限制不能調整使用的;

(三)因身體狀況不能堅持軍隊正常工作但能夠適應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

第十三條,擔任團級以下職務的軍隊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一)年齡超過50周歲的;

(二)二等甲級以上傷殘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經駐軍醫院以上醫院診斷確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留黨察看期未滿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

(六)被開除黨籍或者受勞動教養喪失幹部資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轉業安置的。

第十四條,擔任師級職務(含局級文職幹部,下同)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幹部,年齡50周歲以下的,本人申請,經批准可以安排轉業,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擔任師級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幹部,年齡超過50周歲、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轉業,另行辦理。

第十五條,因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或者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成建製成批軍隊幹部的轉業安置,由解放軍總政治部與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協商辦理。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的在京企業事業單位計劃外選調軍隊幹部,經大軍區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核並報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轉業後,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

㈥ 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工資待遇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軍轉干公告,報名時間:每年的八月份報名,九月筆試

考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我們有針對的教材和培訓課程

我們針對軍轉干安排了幾期免費的講座,28有下午的講座

對軍轉幹部的考核內容,以其職務等級、任職年限、服役年限、立功受獎、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情況為主,採取考核量化賦分的辦法。

評卷工作結束後,軍轉幹部可到當地軍轉安置部門查詢考試成績。參加考試的軍轉幹部,按職務級別、報考志願和考選名額,結合考核量化賦分情況,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經公示後,擇優確定選錄人員。

為突出安置重點,今年將繼續優先照顧功臣模範以及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從事飛行、艦艇等特殊崗位工作的軍轉幹部;把師團職軍轉幹部的安排與領導班子建設通盤考慮,有計劃地選拔部分同志充實到市、縣級領導班子或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任職。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㈦ 軍轉幹部在企業退休的待遇,

待遇其實還可以的。 軍隊轉業幹部到企業之後,一切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和企業職工辦理退休一樣的政策,沒有任何特殊待遇,只是對於到企業之後,依然是幹部的,退休之後,退休金沒有達到規定的數額,會適當傾斜調整,具體在各個省市發布當年調整文件時,會公布調整具體辦法,但是這個調整,不是每年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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