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問下社保專業工作人員:杭州市退休人員高溫費是多少
杭州市退休人員的高溫費的話,一般這個是達到600元左右的。
㈡ 杭州市高溫費
2013年杭州高溫費發放標准
2013年杭州高溫費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2013年杭州高溫費發放標准:每人每月200元
根據浙人社發[2010]202號《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規定,杭州目前的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該文件是指導性意見,暫不具有強制性,但大多數企業在執行都能按照文件精神執行。
「高溫津貼的具體標准應該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到目前為止,浙江還沒明確的高溫津貼標准,歷年來發布的也都是高溫期間調整清涼飲料費的文件。所以在大家印象中,我們口中所說的『高溫費』其實就是指清涼飲料費。」他說。
2013年杭州高溫費發放不列入工資
高溫補貼不屬於工資,用人單位須額外支付。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工作人員提醒,高溫補貼不得列入工資,用工單位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標准中。
所以,應該加強對高溫標準的認識,杭州高溫費發放標准2013還是延續去年,不會發生什麼變化,高溫費指的就是高溫補貼,並不是企業的福利。還有關於夏季清涼飲料費並不是包含在高溫費裡面,這點我們要加以明確。
㈢ 清涼飲料費,要怎樣的賬務處理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工冬季取暖補貼等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673號)規定,企業職工冬季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等支出,稅法規定允許扣除。
防暑降溫用品屬於勞動保護支出的范圍,所謂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國家勞動總局關於清涼飲料問題的復函》(勞總護字〔1980〕65號)規定,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防暑降溫費,屬於生產性的福利待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四條規定,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防暑降溫用品等的稅前扣除是以企業發放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實物為前提的,對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勞動保護費用,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有關勞動保護支出的規定,不得在稅前扣除。
各地稅務機關對於現金發放的均在規定不得在稅前扣除,提供一個地方文件給您參考: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規范化管理操作辦法》(修訂稿)的通知》(冀地稅發[2006]26號)第二十四條規定:以現金形式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對於以現金發放的應當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征個人所得稅。
問:買入的防暑涼茶沖劑有葯店發票,是記「福利費」還是「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 ?
答:應當計入管理費用。
問: 為什麼是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福利費,理由呢?
答:企業如果願意計入福利費也是可以的,但因為稅法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所以,納稅人多數會選擇計入管理費用直接在稅前扣除。
㈣ 2017年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
夏季清涼飲料費是按照各省當地社會保障部文件執行的。各省社會保障部每過幾年會調整增加發放標准,但不會每年調整。如果要調整標准,調整時間一般在6月或7月份。如果到7月末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沒有調整標準的文件下發,那麼就是按照原來的標准執行。
㈤ 清涼飲料費,烤火費發放的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嗎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各市、縣(市、區)勞動(人事勞動)保障局、地方稅務局,國稅局,省直各單位: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9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二、各類生產企業和施工企業,對在沒有降溫設施車間作業和野外露天作業的職工,要適時調整作業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並切實做好職工生產生活後勤保障服務工作。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把改善企業職工的勞動環境條件作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引導和督促企業認真貫徹《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以人為本,更加重視尊重和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體健康,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勞動標准,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確保夏季企業與職工生產經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
㈥ 杭州市退休人員有冷飲費嗎,發了沒
退休職工不享有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專的高溫補貼,根據國家安全屬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2012〕89號)規定,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對象是存在高溫作業及在35°C以上高溫天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
安監總安健〔2012〕89號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㈦ 想問一下 浙江省退休職工高溫補貼是怎樣發放的 ,之前是110元每月,四月合計440元。有沒有改變謝謝!
不會吧,退休人員也有高溫補貼?他們退休了,不在高溫崗位上啊,為什麼還有高溫補貼呢?奇跡,現在建築職工有幾個有高溫補貼啊!!!!!!幹活的人還沒呢?什麼社會啊!
㈧ 杭州企業退休人員夏季高溫補貼毎月標准為多少
高溫補貼是對夏季作業的勞動者的補償,退休職工不工作,沒有高溫補貼。
浙江省人社廳、國稅局、地稅局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0]202號
各市、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各單位:
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開支列入職工福利費。
二、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高溫、高濕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引導企業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
二○一○年七月八日
㈨ 杭州市退休人員有冷飲費嗎,發了沒
杭州市退休人員有冷飲費(也稱高溫費),一年四個月(6至9月),2020年的標准為每月130元,與退休金一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