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 工傷 退休
能
挺麻煩的,能多給點分嗎?
❷ 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有什麼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
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❸ 請問,誰知道事業單位的人有工傷,退休時的工資跟正常退休的工資有什麼不同謝謝!
距離退休還有五年的是有,一次性醫療補貼和一次性就業補貼的。沒少一年減少20%。
可見退休的工資都是一樣的。退休工資主要看你交金的情況和工齡。
❹ 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工傷有哪些待遇
目前國家機關和財政經常撥款支持的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參保繳費等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報銷治療費用,享受傷殘津貼、傷殘補助等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4)事業單位退休工傷人員待遇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❺ 事業單位的員工退休後工傷保險還能享受嗎
事業單位的員工退休後,工傷保險也就結束了。因為工傷保險和退休年齡是掛鉤的,退休後只是屬於自己的事情了。
❻ 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的老工傷人員待遇怎麼發
工傷人員在距前次鑒定一年以後或因舊傷復發病情加重的,可以申請進行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復查鑒定結論沒有變化的,所需費用由本人承擔。
❼ 事業單位職工工傷待遇
目前國家機關和財政經常撥款支持的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參保繳費等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並享受相應工傷保險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穩定期和恢復期。不穩定期是指工傷職工在初診醫院搶救治療期間,傷情尚未穩定,可隨時發生影響愈後變化的時期。恢復期是指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平穩,逐漸恢復好轉的時期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有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及時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按鑒定結論,享受相關待遇。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確認停工留薪期的,依照此辦法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報銷治療費用,享受傷殘津貼、傷殘補助等工傷保險待遇。現實中,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往往需要立即救治,但在工傷認定進行之前一些用人單位不願意出錢。《工傷保險條例》對此作出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先行墊付治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