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說是有一個11號文(年份不詳),轉業到企業的參戰幹部不應享受,退伍士兵享受。內復員到國家機關的容幹部戰士均不享受。我屬前者,當年國企改革改垮了,破產了,失業了,但仍被取消。政策擺在哪,不管合理不合理,政策就是底線,得認。
『貳』 參戰退休人員國家有什麼政策
一個有幸參加79年對越自衛還擊戰、應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我們國專家對於已經退休、屬已經領取養老金的參戰軍人,只有榮譽政策(懸掛「光榮人家」牌匾、參加八一、春節聯歡、慰問會議和領取慰問信、慰問品);
依據2019年7月24日退役軍人發布的通知,予以城鎮無業和農村戶口的退役參戰軍人,予以每月650元的參戰補貼。
『叄』 江西省退休職工生活補貼有多少
江西:未參保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補助再次上調每人每月可獲補貼245元 發布日期: 2010年04月02日 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為保障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今年我省財政新增安排4500萬元,將月人均生活補助標准提高25元,達到245元。 據了解,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的對象為:已無繳費能力且未參保的城鎮大集體企業中,符合國家原招工政策規定,經縣以上勞動部門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已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退休職工。由於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晚年生活保障成為這些退休職工最為擔心的問題。 近年來我省不斷完善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機制,2007年,我省財政安排資金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准為其發放養老生活補助,讓他們的憂愁煙消雲散。隨著經濟的發展、物價水平的上漲、生活水平的提高,2009年我省調整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調整為220元,增幅為10%。今年,再次上調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調整為245元,省財政總量達到2.12億元。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此項政策運行3年多來,已較好地保障了近10萬名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 來源:省財政廳網站 http://www.jiangxi.gov.cn/dtxx/tjdt/201004/t20100402_209011.htm
求採納
『肆』 領著退休工資還能享受參戰撫恤金的補貼嗎
國家對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待遇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關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規定有:
一、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二、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 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
內蒙 新疆 西藏 寧夏 雲貴川 重慶 青海 等是按照80元人/月進行補助。新疆生產兵團的補助相對來說高一點(100元人/月)以上地區如果不足的部分會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補足。
三、參戰退伍/退休人員還享受1-2次/年的免費體檢,乘坐公共公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國旅遊景點都享受30%的優惠。
四、免費給予參戰/退休人員90㎡/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現補償。
五、對於參戰退伍/退休軍人在軍事行動中導致傷殘的也根據制定的撫恤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對北上廣 江浙滬 山東 遼寧 福建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40元人/月標准進行補助資金安排。
六、在16年的時候還對全國所有企業已經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個人現有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了10%的比例。
『伍』 我父親是四二年二月參加抗戰和解放戰爭的老兵,現在是退休工人待遇。
根據國家民政部的優撫政策,抗戰老兵退休後,另外每月有參戰軍人補貼。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2016-09-30
民發〔2016〕1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
經研究,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標准見附件。其中,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實行統一標准。
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45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標准不低於4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8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7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6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四、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
五、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
六、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准。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七、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25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行全額補助。
八、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貼。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
九、此次調整標准所需中央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另行下達。地方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地方應安排的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保證及時、准確、足額地把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發放到優撫對象等人員手中。
附件:
1.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表
2.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表
3.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表
民政部 財政部
2016年9月26日
『陸』 年滿6O周歲,有退休金的參戰退役人員每年有補助嗎
國家法律規定同一個人只允許享受一份養老保障,只要你享受退休養老金,就不享受補助。
『柒』 參戰軍人企業人員退休了,有參戰補助和優撫證嗎
我國目前只有廣東、廣西所有的參戰退役軍人,才有領取《參戰退役軍人優撫證》,目前全國的具有工作、養老金的參戰退役軍人是沒有發放生活補助費的。依據是原民政部(現退役軍人事務部沿用)的政策網頁鏈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
一、廣東省《參戰軍人優撫證》
『捌』 企業退休參戰人員享受參戰補貼文件:我是企業退休參戰人員,旻否享受參戰補貼
對此沒有任何規定,也沒有你說的這種補貼。個別地區來到年節、八一建軍節會發一桶花生油一袋大米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