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停薪留職是不是可以不退休
「停薪留職」期間計算工齡。
【法律依據】:
《勞動人事部 國家經濟委員會版關於企權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
三、「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的,原單位有權按開除處理。
四、「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有收入的勞動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基金,其數額一般不低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職」期間計算工齡。
② 企業職工辦理了停薪留職後,在退休時算工齡嗎
停薪留職算工齡,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予以辦理,停薪留職期間計算在工齡之內的。
根據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勞人計(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的通知》精神:職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停薪留職,停薪留職累計時間原則不超過三年,停薪留職人員仍占原所在單位編制,不予增編。停薪留職人員按月繳納勞保基金,工齡可連續計算。
停薪留職是員工與企業鑒定合同的形式出現的,一般不超過3年,正常停薪留職是要由企業交社保的,所以正常停薪留職是要算工齡的。
(2)停薪留職人員退休擴展閱讀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③ 我是停薪留職職工,現在到五十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嗎
男性60,女性工人身份50,這是滿足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更何況你是停薪留職人員
④ 停薪留職人員如何解決退休問題
根據1978年6月國務來院頒發的《關於工自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⑤ 在編人員停薪留職在外打工回來上班,現退休年齡已到需要什麼手續
因為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查閱個人檔案,所以社保部門絕大多數只針對單位辦理個人的退休手續。可向原停薪留職寫出退休的書面申請。
⑥ 請問停薪留職和辭職退休後養老金的發放有區別嗎
這個明顯有區別的。停薪留職的時侯,與原單位還有勞動關系的,保留職位而不領取工資。退休後,退體金的發放由社保機關負責。與原單位無勞動關系的。
⑦ 勞動法對於停薪留職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法里已經去除掉了停薪留職這一條。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原固定工中經批准薪留職人員,願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不願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在停薪留職期內雙方保留勞動關系,企業若單方解除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但雙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者提出解除的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提出的解除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停工留薪期滿加單位,應按原勞動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的,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7)停薪留職人員退休擴展閱讀:
薪留職期間有關問題的處理:
1、工資待遇問題:在停薪留職期間停發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包括房貼)等,本人標准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
2、勞保福利待遇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不享受原單位的各種福利待遇、勞保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
3、工齡計算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退休養老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等,繳納的可以計算連續工齡,不繳納的不計算連續工齡。其繳納的數額(含個人繳納部分),不少於職工在停薪留職前月工資總額的25%,職工停薪留職期間或期滿後回原單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齡時,由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
4、工傷事故處理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傷亡或發生傷亡事故,由聘用單位負責處理,造成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項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
職工停薪留職後自謀職業的。如發生正常或意外傷亡事故的,一律作為非因工處理。其撫恤費用原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
5、職工在停薪留職合同期滿要求繼續停薪留職的,應在合同期滿前向原單位申請,經批准後續訂停薪留職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後又未辦續訂手續的,15天內不回原單位報到的,原單位可以除名。
6、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司法機關送去勞動教養、被判刑的,原單位可以按辭退或開除處理。
網路-停薪留職
⑧ 停薪留職期間會對退休後的養老金有影響嗎
有不少女職工在懷孕後,身體不舒服,想好好在家裡安胎,提交醫院證明之後,單位要批准其休假。停薪留職」這種勞動關系本質上已失去「勞動」要素,故而用人單位與停薪留職者約定由其自繳社會保險費用也是應當允許的。
《停薪留職協議》應當遵循一般民事合同應當遵循的原則:合同內容自由協商約定。當事人雙方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各種權利,故而用人單位與停薪留職者約定由其自繳社會保險費用也是應當允許的。同時,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