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企職工還有三年退休,判緩刑,會影響退休金嗎
緩刑服刑期間可以領退休金,但不能隨著大家漲退休金。
並且,由於被羈押或被判刑造成解除勞動關系,從工齡、繳費年限等角度,也會影響退休金的多少。
② 請問判緩刑已經退休工資能發多少
基本養老金照發,但不參加調整。
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處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企業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緩刑期間,基本養老金照發,但不參加養老保險金的調整。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 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01年3月8日
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工資怎麼領取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停發工資。
《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定:
被羈押人員的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如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問題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如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刑後又改判的工資處理 :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核實確被錯判犯罪的,應恢復其原工資待遇,在原判期間的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中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被減發或停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原判期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觸犯刑律被判刑,經司法機關復查,認為原判過重,改為免予刑事處罰的,回原單位後其工資待遇應視其罪行輕重和是否給予行政紀律處分而定,即:情節較輕,態度較好,免予行政紀律處分者,可恢復原工資待遇;
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按有關規定確定工資待遇。
以上兩種情況,在原判期間被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均不予補發。
原判期間不計算為工齡。 過去的規定與上述處理意見有抵觸的,均按上述處理意見執行。
④ 企業職工被判緩刑還能按時退休嗎
國家來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源於被宣告緩刑的工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可否辦理退休等問題的復函
〔82〕勞險字24號
黑龍江省勞動局:
黑勞險字〔82〕85號函收到。對所詢問題,現答復如下:
一、工人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仍留原單位工作,在緩刑考驗期限內
已具備退休條件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有關退休待遇。
二、退休工人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仍可享
受有關退休待遇。
1982年06月10日
⑤ 企業職工退休後被判刑工資有嗎
企業職工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到規定年限後,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是工資。內
企業職工退休以後被判刑,容有沒有養老金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服刑場所服刑的(監獄、看守所等),停發養老金。另一種在社會服刑的(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可以繼續發給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依據: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於2001年3月8日在答復黑龍江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⑥ 退休人員判緩刑工資 判緩刑還有退休工資嗎
緩刑期間基本養老金照發,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退內休人員容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01] 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2001年3月8日
⑦ 退休以後判緩刑的,會影響工資嗎
根據來中組部、人社部源、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⑧ 企業退休職工被判一年緩刑,養老金上調受到那些損失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2001年3月8日發布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回保險待遇問答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根據這個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在關押期間的停發基本養老金,僅僅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否予以補發,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本身是否構成犯罪。
⑨ 企業退休人員在判緩刑期間可以領退休金嗎
評析:本案中退休職工因涉嫌經濟犯罪而引起的養老保險待遇問題,雖不多見,但卻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勞社廳函[2001]44號《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因此,在老王關押期間可以停發其基本養老金,以後是否予以補發,完全取決於老王本身是否構成犯罪。如老王被判徒刑後,根據《復函》規定,則服刑期間不能領取養老金,刑滿釋放後養老金仍可按服刑前的標准發放。而被判徒刑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基本養老金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