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辦理員工退休手續,社保局需要個人檔案裡面的職工連續工齡審批表,個人檔案需要什麼手續才能提取
不知道你的檔案在哪裡?退休手續通常由檔案存放的單位去辦理,不用個人跑。如果存放檔案的單位不管,你就拿著你現單位的行政介紹信去提檔。
㈡ 退休職工檔案託管
當退休人員辦理完退休以後,社保局會根據退休人員的不同身份,把每個人的檔案存放在不一樣的地方進行保管。
第一,如果說你是企業的退休職工,這中情況你的退休手續肯定是由你工作的原企業來進行辦理的,當社保部門為你辦理結束社保手續以後,你的個人檔案還會返還給原單位,然後由你原來的企業繼續為你保管,就是說,你的職工檔案還在你原來上班的企業。
第二,如果你是屬於事業單位人員的話,那麼你的個人檔案肯定會被放在人社局,如果說你是在原單位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的話,那麼你的檔案會在相應的組織部檔案室里,當你到了退休年齡辦理完相應的退休手續以後,你的檔案原則上還會遵循從哪裡來就到哪裡去,還會繼續存放在你在職時的檔案室裡面繼續的保管。
第三,如果你屬於垂直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比如說稅務部門,電力部門,氣象部門等。你的檔案一般會被存放在你的上級管理部門,只需要去上級管理部門去找就行。
第四,如果是個人繳納社保辦理退休,也就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在最初繳納社保個人檔案就已經存放在人社局的代理中心,然後正常的流程是,靈活就業人員的手中應該有一份檔案代存協議,這份檔案代存協議是為了方便靈活就業人員查詢或者是轉移檔案使用的,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社保期間沒有找到新的單位,不需要轉移自己的檔案,那麼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就一直存放在人社局,在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直接來到人社局申請退休即可,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也始終會在人社局。
目前檔案寄存已經全部免費了,從2015年1月起,全國就實行了免費管理,所以,可以將檔案存到當地勞動部門的託管中心,不過大多數地方的勞動管理部門只管理沒有退休人員的勞動檔案,其實,退休以後檔案留存的唯一作用就是對自己退休待遇有異議的時候,檔案可以作為輔助材料使用,如果退休待遇沒什麼異議,檔案也就起不到什麼實際的意義了,這就是關於辦理退休以後,檔案寄存在什麼地方比較全面的介紹了,咱們也可以對應自己的情況,如果需要檔案的時候,就可以到對應的地方查詢。
㈢ 勞務派遣人員要辦理退休,檔案在社保所,單位和個人去辦理退休分別都需要什麼手續,
按照統一流程來辦理就可以了。
辦理退休手續
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回齡前一個月(延繳的答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
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如符合下列情況的應提交相應材料:
(1)退休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或《幹部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險人本人檔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關病歷外,還需按有關規定附上縣級以上醫院近期三個月內有關病種病情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須附上縣級以上精神分裂症的專科醫院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同時,填寫《本市傷病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鑒定。
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辦理審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續後,從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
註:如參保人退休時單位已經倒閉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單位蓋章或只需要居委會蓋章即可。
㈣ 《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審批表》是干什麼用的
組織科去人社局查閱你的個人檔案,他們沒有許可權繞過你去直接查你的檔案的。這個申請表就相當於這次查閱行為是由你本人申請的了。
㈤ 在本單位辦理退休人員,現在他需要將檔案轉到街道,人才說需要去社保列印保險轉街道的明細,這個是什麼
比較復雜,自己看吧
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操作辦法
為優化首都發展環境,扶持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保障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提高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水平,特製訂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非公有制用人單位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注冊的非公有制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上述單位中在依法設立的、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市、區(縣)、中央在京職業介紹及人才服務機構集體存檔,並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批(核)准手續的退休人員,可申請實行社會化管理。
二、申報材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向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書面申請。
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申請書。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地、性質、退休人員數量、檔案的保管單位,申請社會化管理的理由以及有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及供養親屬等情況的說明,單位聯系人與聯系電話;
(二)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協議書》(樣式附後)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和退休人員各保管一份,另一份裝入退休人員人事檔案;
(三)《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退休審批表》或《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准表》、《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的復印件(各一份);
(四)用人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一份);
(五)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單位章程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自然人的出資核准證明(一份);
(六)《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轉移名冊》(樣式附後,以下簡稱《轉移名冊》)一式八份;
(七)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須提供相關退休人員的《工傷證》和《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三、受理程序
(一)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用人單位的書面申請材料後,由勞動服務管理中心或社會化服務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勞服中心」)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二)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首次批准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時,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批復,並抄送相關區縣勞服中心、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社保中心」)及用人單位人事檔案的委託保管單位。
對已批準的同一用人單位再次辦理退休人員轉移手續時,用人單位須持首次批復的原件和本辦法申報材料中的(二)至(七)款有關材料,到養老保險繳費地的區縣勞服中心或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手續,並由區縣勞服中心出具《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轉移通知書》(樣式附後,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用人單位持《轉移通知書》和有關轉移材料,分別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勞服中心和社保中心辦理退休人員轉移接收手續。
(三)由繳費地的區縣勞服中心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到區縣勞服中心的通知後,持批復和《轉移通知書》、《轉移名冊》到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委託保管單位辦理提取人事檔案有關手續。
四、轉移手續
(一)檔案材料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檔案材料的整理與轉移
(1)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由委託保管單位在移交前,按照《關於在職業介紹及人才服務機構存檔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整理人事檔案有關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辦發〔2009〕19號)的規定進行整理,列出檔案材料目錄清單並裝訂成冊,將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協議書》一份裝入本人檔案,經用人單位繳費地區縣勞服中心驗收合格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2)用人單位在繳費地區縣首次轉移退休人員檔案時,應持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批復和加蓋區縣勞服中心或社會化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轉移名冊》等材料到區縣勞服中心辦理人事檔案的移交手續。同一用人單位再次辦理退休人員手續轉移時,須持首次批復的原件、《轉移通知書》和《轉移名冊》等有關材料辦理轉移手續。
區縣勞服中心應對接收的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辦理接收手續,在《轉移通知書》的回執上簽字蓋章後退用人單位;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將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轉移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
(3)對用人單位中戶籍在本市其他區縣的退休人員,在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轉移前,由繳費地區縣勞服中心或社會化服務管理機構對轉移的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確認無誤後將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密封後,由用人單位持批復和《轉移通知書》、《轉移名冊》等有關材料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勞服中心辦理人事檔案的接收手續。
2、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在繳費地區縣首次轉移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關系時,應持批復和《轉移名冊》等材料,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同一用人單位再次辦理退休人員手續時,須持首次批復的原件及《轉移通知書》和《轉移名冊》等有關材料,到繳費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養老保險關系
用人單位首次轉移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關系時,區縣社保中心根據《轉移名冊》,列印《北京市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轉移單》(表十八);同一用人單位再次辦理退休人員手續時,區縣社保中心根據《轉移名冊》、《北京市養老保險待遇核准表》,列印《北京市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表二十五)。
(2)醫療保險與工傷保險關系
由區縣社保中心根據《轉移名冊》,按規定辦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減員手續。
(二)檔案材料與社會保險關系接收手續
1、接收區縣勞服中心或社會化服務管理機構,核對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無誤後,在《轉移通知書》的回執上簽章後退用人單位,並按照有關規定轉移到其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
2、社會保險關系接收。
(1)養老、工傷保險關系接收:
由用人單位在每月的5—20日之間持繳費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批復和《轉移通知書》、《轉移名冊》、《北京市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轉移單》(表十八)等有關材料,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養老、工傷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區縣社保中心根據繳費地區縣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轉移單》(表十八)或《北京市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表二十五)辦理養老保險的接續手續,在人員分類中標識為「集體在職介、人才存檔退休人員」;繳費地區縣社保中心根據《工傷證》、《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等材料,為工傷退休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待遇接續手續;之後按照有關規定將養老、工傷保險關系,分別轉移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
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根據區縣社保中心的通知,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和《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月報表》,辦理人員增員與待遇發放手續。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需要申請復查鑒定,更換配置輔助器具等經確認的,應持《工傷證》、《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診斷證明書、檢查結果和工傷診療病歷等資料,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政策,向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
(2)醫療保險關系接收
用人單位按照退休人員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分類,在每月5—20日之間將繳費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批復(復印件)和《轉移通知書》、《轉移名冊》(一式兩份)直接轉交給街道(鄉鎮)社保所,經確認後予以接收。
街道(鄉鎮)社保所根據《轉移名冊》,錄入個人基本信息,並將醫療參保人員類別指標標識為「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相關指標項。街道(鄉鎮)社保所持《轉移名冊》和續保所需的表格與電子信息,到區縣社保中心為退休人員辦理增員手續。
(三)戶口已遷往外省市、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其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接收與管理,由用人單位注冊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負責。
五、退休人員待遇
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後,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與工傷保險及退休人員統一的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六、市級備案
審批區縣勞服中心或社會化服務管理機構,在批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和加蓋區縣勞服中心或社會化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轉移名冊》報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備案。
七、參照執行
㈥ 職工辦理退休為什麼需要檔案,需要審查檔案的什麼內容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需要檔案,並且是重要的依據。
審查的內容為:
1 失業證;
2 勞動代理協議(如果丟了可以復印身份證);
3 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4 用工備案資料;
5 勞動合同。
職工辦理退休的具體分類情況:
1·在實行社保前參加工作的原國營企業正式工,因為計算退休待遇時要牽涉到視同繳費年限,故必須要以人事檔案為憑據;
2·改革開放企業轉制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原則上還是要求提供檔案,但如果不涉及到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等情況需要查證檔案外,可以不要檔案;
3·沒有工作單位的參保人員沒有檔案,因此可以不提供檔案。
(6)存檔人員辦理退休借閱檔案申請表擴展閱讀:
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按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繳費情況;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㈦ 辦退休時檔案里應有哪幾張內容才能辦退
(一) 事業單位退休手續
經辦人員帶退休人員檔案資料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工內資容福利科審核,再到社保中心7號窗口辦理養老金計發手續,需帶資料: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通知。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填寫退休(職)人員增加申報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一寸近照1張。
(二) 企業退休手續
1、 企業人員正常退休手續,到市政府辦事大廳(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窗口)辦理、審核,需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②填寫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礎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
③一寸近照4張。
2、企業兩低參保人員退休手續,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社保科審核,需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②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填寫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礎信息表,有單位需加蓋公章。
④一寸近照3張。
3、自謀(自由)職業者辦理退休手續,到臨海市就業管理處辦理,需帶資料:
①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失業保險手冊》、檔案寄掛單、一寸近照4張、自謀職業證或失業證。
②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企業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表。
③送市政府辦事大廳(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窗口)審核。
㈧ 去社保了,檔案袋中有很多資料,就沒有退休審批表,不知道為什麼
首先你得到達退休年齡去申請退休,才會填寫退休申請表格。得到批准退休回了,檔案里才會保答存有退休審批表。
以後紙質檔案都要取消,會變成電子檔案在電腦里保存,查閱檔案需要響應的許可權。
如果你已經退休,這份退休審批表,沒准會保存在社保局的電腦里。
㈨ 退休後檔案放哪
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
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
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
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
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副標題回答:檔案存放手續如下:
1、開具《委託存檔商調函》、根據存檔形式發放《存檔人員登記表》;
(1)開具《委託存檔商調函》一般有兩種情況:符合單位委託存檔和個人委託存檔條件的按《商調函》的第一項辦理。符合單純託管檔案條件的按《商調函》的第四項辦理。
2、接收審核檔案、核發《存檔憑證》:
(1)根據存檔形式分別發放《存檔人員登記表》(單位或者個人)一式二份。注意:單位登記表要在「聘錄用單位意見上」蓋章
(2)根據存檔人員填寫的《存檔人員登記表》,審核檔案並在《存檔人員登記表》上對檔案要件情況做標記;如符合檔案要求要在表上加蓋「有」章,否則寫「缺」 ;
檔案編號;簽字、加蓋公章,存檔憑證和《存檔人員登記表》一份交存檔人或人事代理單位留存;個人要開具交費通知單(最少交半年存檔費);檔案入庫。
(3)登記發證:對所接收的人事檔案進行登記、編號、歸庫,對人事代理單位委託的存檔人員不發《存檔憑證》,個人委託或單純託管檔案的存檔人員須核發《存檔憑證》;並將憑證號記載到《存檔人員登記表》上。
(9)存檔人員辦理退休借閱檔案申請表擴展閱讀:
職工檔案是社會保險行政機關認定繳費年限、退休年齡、有毒有害崗位時間的重要憑證,是職工取得國家規定的職業(執業)資格、一定職位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也是人事管理嚴格用人單位在招用、提拔使用時的必要審查材料。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必須及時履行轉移職工檔案的義務。職工檔案隨其勞動關系轉移而轉移,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保管。
領取失業金期間,檔案由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保管。是在辦理失業保險金程序中由單位傳遞到人社局的。個人不得攜帶或保管檔案。
一旦檔案丟失,需要由原工作單位或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有關個人檔案丟失情況說明,或補辦檔案記錄,並交人社局審核。
新華網—檔案很重要!關於檔案的問題你一定要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