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對到京探親居住的人有何規定對離退休老人探親子女有何規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 北京的實施細則中明確,職工家在本市,距離工作單位較遠,但已按本市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補助辦法享受了交通補助費的,即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此外,北京市還對探親假中的一些規定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其中說到《探親規定》所稱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休息約一晝夜的。
B. 退休人員可否享受探親假
退休人員退休後想去探親就可去探親,不受限制,退休後探親路費要自理,無部門報銷了
C. 民營企業退休人員有探親假嗎
民營企業退休人員沒有探親假。
探親假是針對在職職工而言,無論是民企還是國企專,退休人員屬並不工作,每月退休金照發,不存在假期問題。即使再就業,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也不適用針對企業職工的探親假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D. 退休後還可以報銷探親路費嗎
退休以後不可以復報銷探親路費制了。
所謂的探親路費是指職工在上班期間,由於工作單位離家太遠,所以為照顧職工與親人見面而給予的一項福利。既然已經退休了,那就說明你已經與單位脫離了僱傭與被僱傭的關系,已經可以享受回家養老了。既然可以回家養老,與親人團聚,也就不存在單位與家庭相隔距離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成天在家裡怎麼會產生相應的探親路費?所以說,退休以後已經不可以享受探親路費了。
你要整明白的是,退休以後的退休金是由社保機構發放,已經與原單位沒有任何關系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你探親的事實。從這一方面講,單位不可能也沒有義務再報銷你的探親路費了。假如你退休之後被單位返聘回去工作的,可與單位協商給予報銷相應的探親路費。
E. 父母退休了,我就不能再享受探親假待遇了嗎
探親假,是對於在職人員,探視遠方不能及時團聚的親人而設立的。與你父母是否退休沒有關系,是你要求要休探親假,而不是你父母要休探親假。所以不應取消。
F. 退休當年是否可以享受探親假
不可以,退休就沒有單位承擔你的車費,不知你是從哪裡聽來的。
G.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沒有探親假和差旅費紅頭文件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版偶或父母權團聚的假期。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可以具體分為三種形式:1、探望配偶;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
退休人員已經離開工作崗位,是沒有探親假和差旅費的.
H. 企業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探望父母路費保險
企業退休人員不享有探父母路費報銷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已經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再具有職工身份,不受 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職工探親待遇規定,探望父母的路費自然也就不能報銷。
《國務院關於職工 探親待遇的規定》
國發〔1981〕36號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I. 休產假女職工還能否享受探親假
答:探親假和女職工生育產假是兩個性質不同的休假待遇。職工工作滿一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即探親假。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而產假是生育女職工專門享受的一種假期待遇。休產假的女職工還能享受探親假,要區分不同情況,如果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規定的產假以後,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的探親待遇(《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1981]勞總險字12號);如果女職工未在配偶工作地生育或雖在配偶工作地生育,但生育休假後未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則當年仍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至於退休職工的探親路費問題,原勞動部《關於職工退休退職後可否享受探親待遇的復函》(勞險司字[1989]1號)規定,退休、退職職工已脫離工作和生產崗位,一般不存在與家屬分居兩地問題,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或4年一次的探親待遇。
J. 如果職工的父母己退休,這樣的情況能休探親假嗎
根據《國務來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源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你可以對照你的具體情況找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