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可以領退休金嗎
根據法律,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照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
㈡ 刑滿釋放人員可繼續領退休工資嗎
目前該方面的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或者說是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第三,根據《監獄內法》第三十七條 對刑容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由以上可以看出,刑滿釋放人員應該享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
同時,例如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的有關文件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後可以按照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被判處徒刑緩期執行的,緩刑期間繼續發放養老金,但不參加調整。
㈢ 請問在退休後服刑的,刑滿釋放後可以拿到退休金嗎
在退休後服刑的,刑滿釋放後可以拿到退休金。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㈣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可以辦理退休或繳納社保嗎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可以辦理退休或繳納社保。刑滿釋放人員可以享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這在我國憲法中有明確規定。囚犯刑滿釋放後,如果他們在服刑前已經繳納了他自己的養老保險,如果他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或以上,他們可以根據社會保障條例退休。
服刑前支付和釋放後支付期的累計計算,服刑前沒有固定的年限。刑滿釋放後,可以重新申請繳納社會保障費,符合規定的退休條件,仍享受退休待遇。
㈤ 刑法是否有刑滿釋放人員退休待遇
犯了刑法別想有這福利了!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㈥ 刑滿釋放人員能不能辦理退休
職工因為犯罪入獄,企業即可解除其勞動合同(過去叫開除),其原來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一律作廢,參加養老保險的,按照實際參保年限計算繳費年限,出獄之後,繳費滿15年以上,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不能辦理退休,你說的是1990年被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屬於開除,那時候,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還沒有實行繳納養老保險,鐵路部門從1993年才開始繳費,之前是不可能給你繳費的,
㈦ 刑滿釋放後能否辦退休
如果是被刑事判刑的,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依法辦理退休手續
但目前的社保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因刑事案件判刑的人員,1952年至1987年的視同工齡全部清零,不予認可(解放前參加工作或1987年以後實際繳費的工齡可以認定,不以刑事判刑而消除)
也就是說,此人如果1987年以後的繳費年限滿了18年,即便是判刑,出來後依然在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依法辦理退休手續,但如果視同工齡+實際繳費滿18年,出來後必須扣除視同部分,實際繳費部分要滿15年才可以
㈧ 服刑滿釋放人員能在原單位辦理退休嗎
刑滿釋放人員一般是沒有「原單位」了,因為受過刑事處罰了,都已經終止或解除勞動(回人事)關系了。如果刑滿釋答放人員符合退休條件(個人繳費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可以在當安置幫教辦(一般設在司法局、所)的幫助下,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㈨ 國家規定刑滿釋放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是否正常發放退休金
只要你參保繳費了,並且繳費年限符合社保退休要求,你也刑滿釋放了,法定退休年齡也到了,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