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翻倍
不是,2020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退休金計算按按新制度要求重新核定養老保險待遇,多退少補。
按國家政策規定,過渡期內(2014.10.1-2024.9.30)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
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高於老辦法的,對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1)離退休人員待遇答復擴展閱讀
獲得加發退休費的條件:
符合改革前獲得榮譽改革後退休人員加發退休費的,參保單位填報《改革前獲得榮譽改革後退休人員退休補助審核表》,由縣社保局按桂人社發〔2016〕1號、原有關工資政策與新工資政策相銜接具體操作表等文件精神進行一次性核定,所加發的退休費合計不得超過退休當月基本工資的100%。
加發的退休費,從原渠道列支,不從社保基金中列支,縣社保局也不代發。申請核定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實行計劃生育加發退休費的,需提供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證明,證明上明確增發的比例。
2、獲得省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突出貢獻獎等榮譽並保持榮譽者,需提供榮譽證書及獲得榮譽的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定後原件退回。
只有榮譽證書沒有獲得榮譽文件的不給予核定,因為文件上已明確退休時是否增發退休待遇和增發的比例,沒有提供文件的將無法核定。
3、參保人最後一次在職工資調資核定表。
㈡ 中央關於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
統籌制定領導幹部工作生活待遇標准
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就曾指出,要統籌制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等工作生活待遇標准。
去年底,有媒體報道,全國政協常委、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透露,他在2013年全國兩會上關於「制定離任國家領導人禮儀規定,明確退休官員待遇」的提案已經得到答復。提案承辦單位在答復函中稱,正在對省部級幹部生活待遇規定進行修訂,黨和國家領導人生活待遇規定也正在研究修訂。
對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相關《決定》中的內容,在「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中央提出「六個不準」,包括不準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準超標准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
領導幹部離職退休後的待遇也要明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中透露,對配備專車、專職秘書等與職級密切相關的特殊待遇,應繼續嚴格限定領導幹部范圍,至於住房、辦公用房、公務接待等與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關的待遇可以隨社會經濟發展有所提高,但對提高幅度應有嚴格限制。
同時,對領導幹部離職退休後,哪些待遇可以繼續享受,哪些待遇不應當繼續保留,也要進行明確規范。此外,要適時開展對領導幹部住房、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違規多佔超配的將一律清退。
㈢ 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 漲了多少
明確公務員漲薪6月落實,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也不再遙遠。今年1月,人社部副回部長胡曉義表示答,此次工資制度調整包括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調整及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三個實施文件。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目前有多個網傳版本,且各地根據經濟情況調整額度不同。目前出來的有河北省: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中心對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進行待遇調整。目前,我市已為112個單位2738名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進行了工資調整工作,調整後人均月增資355元,補發工資994.7萬元。
㈣ 退休幹部的待遇求詳細
受黨中央早在1982年中發13號文件中,就明確指出,「老幹部離休以後,一定要很好的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的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該成為我們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一、 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 中組發【1981】17號文件「關於安排和組織好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組織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安排和組織好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的組織生活,列入重要議程。要定期檢查執行情況,注意總結推廣做得好的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切切實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二、 關於老幹部閱讀文件規定。1981年中組部和中央辦公廳下發廳(密)發【1981】36號、組通字【1981】40「關於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的通知」,要保證離退休幹部能夠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離退休幹部,由原工作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組織他們閱讀文件,並建立切實可行的閱讀制度。1、 按照中央文件規定的閱讀、發放范圍,根據離退休幹部人數,適當的增發中央文件,專供各級離退休幹部閱讀,需要增發多少份文件,各單位可以報市委辦公廳增發。2、 要讓離退休幹部和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材料。發給在職幹部的學習材料,應同樣發給離退休幹部。3、 各級黨委組織要建立定期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文件制度,對行動有困難的可以用車輛接到單位來閱讀,在不違反保密原則的前提下,可指定專人到家裡和醫院向他們傳達重要文件精神。4、 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給離退休幹部的專用的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嚴防失密泄密。三、 關於老幹部報刊征訂工作新黨老字【1986】14號文件要求各級老幹部門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種報刊意願的前提下,為他們頂一種報刊,其費用從老幹部公用經費中列支。1、 公用經費包括活動經費和特需經費共計900元,特許經費主要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活動經費開支。(新人發【2002】40號、烏人字【2002】72號 )2、 活動經費主要用於組織離休幹部發揮作用,開展文體活動、訂閱學習資料、節日慰問活動、健康療養和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等開支。公用經費不得平均發給個人或挪作他用,當年結余可以跨年度使用。四、《關於離退休幹部上老年大學學費報銷問題的通知》新黨老財基字【1992】19號文件的規定。1、離退休幹部在新疆老年大學及其分校學習,凡學習一個專業的,其學費由離退休幹部原工作單位全部報銷;凡學習兩個專業的,第二個專業的學費,由離退休幹部原單位報銷50%,個人負擔50%;從學習第三個專業起,學費全部由個人自理。2、離退休幹部上老年大學,因報銷的學費,在其單位離退休幹部活動費中列支。五、關於老幹部探親和享受一次性探親待遇的問題根據勞人老【1982】10文件《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老幹部離休後,除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待遇外,本人還可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准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費自理,陪同人員費用自理,另外只報直線,繞道費自理,時間不限。一、 離休幹部健康療養、參觀和車輛配置的規定1、 根據勞人老【1983】17號文件規定,組織老幹部健康療養要從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分期分批地進行。2、 關於參觀工農業建設,可按照勞人老【1983】18號文件執行,這項活動以就近就地為主,原則上限於自治區境內。3、 離退休幹部用車配車標准,新黨辦【1995】30號規定,廳級離退休幹部4人配備一輛;其他離退休幹部、職工,50人配備一輛;超過200人以上,視單位情況適當增加。二、 關於幹部逝世後,喪事處理的具體規定 根據新黨老字【1993】28號《關於自治區國家幹部逝世後喪事處理的具體意見》1、 國家幹部逝世後,要移風易俗,從簡辦喪事。遺體火化後,提倡不留骨灰,可按各地陵園、殯葬館的規定辦理,個人和單位不得另建骨灰存放點,更不得將骨灰入棺土葬。採用其他方式保留骨灰的,費用自付,少數民族幹部逝世後, http://www.666zf.com可按本民族的風俗習慣辦理喪事,遺體不實行火化。對於符合新政發【1982】305號文件規定,可以進市烈士陵園的少數民族幹部,如本人生前有遺言,要求不如烈士陵園,而在公墓安葬的,可以尊重他們的生前遺願。2、 國家幹部逝世後,不成立治喪機構,不搞遺體告別儀式,不開追悼會,根據實際情況可在殯儀館、公墓所在地舉行小型簡朴的送別活動,由家屬和單位的有關領導參加。3、 地廳級(含提高副廳級待遇的)和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的幹部逝世後,可以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老乾局名義送花圈,費用由治喪單位報銷。關於送花圈的程序,93年12月由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仆告處理程度備忘錄》規定:凡收到在我市曾任地市級以上的離退休幹部逝世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合送一個花圈,由市委老乾局辦理。收到在我市曾任或現任各部門、各單位縣職領導逝世後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的名義合送一個花圈,離退休的由市委老乾局辦理,現任的由機關事務管理局辦理。4、 逝世者的生平由所在單位負責撰寫,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審定,家屬和親友可以向組織提供逝世者的有關情況,但不能幹預。5、 根據中組部的指示精神,黨員幹部逝世後,凡家屬提出遺體上覆蓋黨旗要求的,經所在單位黨組織研究同意,可以覆蓋黨旗,但黨旗不能隨遺體火化,骨灰盒上可覆蓋5號黨旗(規格:長96厘米、寬64厘米)。6、 火化推行區的幹部逝世後,骨灰盒原則上就地存放,老紅軍骨灰盒可存放在烏魯木齊市烈士陵園。7、 地廳級和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逝世後,可在《新疆日報》發布消息。8、 關於刊登去世消息的程序問題,離休的地廳級和老紅軍先報市委老乾局審核後報自治區老乾局,並附本人簡要生平和生前免冠照片兩張。 可以找你們原單位去咨詢一下他們會給你明確的答復
㈤ 離休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待遇有什麼區別
所謂離休,是指1949年9月日(含)之前參加革命工作,且是幹部身份的人員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休養.非幹部身份1949年9月30日(含)之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的待遇稍次之,一般稱之為"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
離休也叫:離職休養,實際上是一種特殊化的退休。人退下來後,依然享受和原職位相同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樣。該漲工資就得漲工資,該發東西就得發東西。只要這位老革命活一天,國家就得供著一天。
離休的還分為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的,具體的待遇都有所不同.除養老金待遇外還有醫療保健\用車\政治待遇等.
西藏,海南等晚於49年9月30日解放的,可適當延長到解放之日.
所謂退休,是指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經批准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具體依據,參見國法(1978)104號文件之規定.
而國務院1982年62號文件中又規定:
辦離休需要以下條件:
1、必須是在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
2、享受供給制或半供給制;
3、是幹部待遇的。
另外:1949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也是幹部身份,只是後來又轉為工人,這種情況也可辦理離休。
離休和退休不同一另點是:離休人員看病費用是實報實銷,而退休人員只能享受相應待遇,而不能全報銷。
離休幹部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部分人不斷減少,今後不會再有離休幹部了!
㈥ 離退休人員待遇怎麼調整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㈦ 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怎樣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回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答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㈧ 離休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待遇有什麼區別
退休人員是指按國家規定達到退休條件退出工作崗位的人員,凡解放後參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稱作退休人員;。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並享受供給制的人員,達到離退休年齡,辦理離休手續的為離休人員。離休人員享受的工資標准原則上比退休人員高,且每年還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享受100%的原工資標准。還有書報費、體檢費、交通費、醫療費全報銷等待遇。
離休和退休差異很大,是兩個時代的產物。
離休是針對特殊革命年代的老一輩幹部們推行的離職休養政策,退休是現代對所有企事業、行政單位等的員工達到一定年齡離開工作崗位推行的一種申請養老待遇政策。前者帶有濃重的時代特色,和後者屬於兩個時代的產物,差異很大,以下從四個方面來分析它們之間的區別。
一、任職時間不同
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離休人員必須是1949年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而相應的,只要是1949年後參加工作的都只能算是退休。
二、對崗位級別要求不同
離休人員必須是幹部級別,一種是在國內革命時期就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一種是在抗日戰爭中擔任副縣長或行政級別為十八級等以上的幹部,一種是在1949年以前參加工作行政級別為十四級以上的幹部。
但退休人員則沒有崗位級別的規定,只要是符合退休年齡的企事業單位、行政單位,社會群體等的員工都可以申請養老金。
三、對繳納社保的規定不同
離休人員和退休人員都對退休年齡有規定,但對於是否繳納社保則規定不同。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我國才正式推行社保制度,因此,對於離休人員並沒有規定必須繳納社保達到一定年數。
但現在退休人員必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十五年以上才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
四、領取養老金標准不同
總的來說,離休人員的退休金要比退休人員高得多。離職人員的退休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工資來發的,並且每年還有額外1-2兩個月工資的生活補貼。但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按照當地的上年平均工資來計算,跟退休前的工資比相差很多。
㈨ 對人事局作出的有關退休工資待遇問題的答復不服,應該申述還是上訴或向哪些部門申述或反應
我曲靖地區陸良縣退休人員被社保中心主任,搞掉一半退休工資,找不到反映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