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企單位領導退休後還可以繼續擔任原企業的領導職務嗎有沒有什麼文件規定。
技術性職務倒是可以,但是管理崗位就不行了。退休之後身份變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責權利也無法對等了。
⑵ 國有企業領導退休後還可以享受原來待遇嗎
國企和私企養老金是無區別的。一般國企當個人工資記於社平工資時是按個人專工資為基數繳費屬的,而大多數私企是不管工資高低全部按社保的最低基數給員工繳費的,這樣老闆可少繳社會統籌費用。退休後其養老金不可能比在職時高,一般國企有有50%算是不錯了。私企的由於繳費基數低就還要低,只要是繳養老保險的人員其養老金計算都是與個人的繳費年限和基數及退休時上年度的社平工資三項有關。
⑶ 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退休後還能返聘嗎
當然是可以了。因為好多有能力的人材,當你本人退休後,你有那個技術。別人幹不了。單位是可以返聘的。
⑷ 四川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有新規定嗎
到目前為止,政府並沒有出台任何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四川跟全國一樣)。
現行的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⑸ 領導幹部退休後在企業工作有什麼規定
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從業的規定是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專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屬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第二條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⑹ 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退休後是否可以接受另外一個國有企業的騁任
公務員辭職辭退規定中,「第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這只是針對公務員,而且是辭職辭退來講的。沒有聽說過對企業退休的領導人員有過如此的規定,在《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中,也沒有發現此類規定。
⑺ 國有企業幹部退休政策
國有企業幹部,和工人一樣,沒有任何區別,都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以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男60,女幹部55周歲辦理退休,
⑻ 退休年齡延後了,那現在國企領導都是多少歲退休,真的65歲
假的。
2022年以前不會實施延遲。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2015-03-10說,希望2015年制定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
2016年公開徵求意見,2017年推出。推出後至少五年以後才會實施。
每年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經過相當長時間達到延長退休年齡的結果。
反對節奏太快。要慢慢延遲。
建議:
2020年起,原來50歲退休的每五年提高一歲,原來55歲退休的每10年提高一歲。
2020年 50 55
2025年 51
2030年 52 56
2035年 53
2040年 54 57
2045年 55
2050年 56 58
2055年 57
2060年 58 59
2065年 59
2070年 60 60
2070年,實現所有人60歲退休。到時根據國家財力和社保基金積累,決定是否繼續增加退休年齡。
⑼ 國企職工幹部的退休年齡各是多少歲
正常職工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0歲,如職工在職期間工作為特殊工種(例如高溫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粉塵作業等)並且單位在勞動局備過案,那麼退休年齡為:男55歲,女45歲。再有提前退休的就是病退了,還有的單位不景氣,讓職工內退(其實就是停職留薪),每月給個最低生活費,保險給上著,職工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直至到達退休年齡。
⑽ 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幹部退休後能否擔任同類企業或公司的總經理
不能,國有企業中的「黨員領導幹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中型以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領導班子,以及上述企業中其他相當於縣處級以上層次的中共黨員是公務員。
公務員辭職辭退規定中,「第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10)四川省國企領導人員退休後擴展閱讀:
公務員法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按照上述規定,是否屬於公務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是依法履行公職
即依法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他不是為自己工作,也不是為某個私人的企業或者組織工作或者服務。這里所依的「法」,是廣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
憲法確定了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因此,政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不同方式參與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決策及實施的活動也是一種履行公職行為。
2、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僅以履行公職為標准,還不能作出明確的界定。有一些在國家舉辦的事業單位中工作的人員,他們從事的也是公務活動,但並未納入國家的行政編制序列,因而不能認定為公務員。
必須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履行公職的人員。對於「編制」一詞,實踐中有多種用法,除使用行政編制外,還有政法編制、國家編制、機關編制等。這里的「編制」系指各種納入國家編制管理機關管理的機構序列及人員,不僅限於行政機關編制。
3、是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也就是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務員屬於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但並不是財政供養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學校的老師、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等,雖然由國家負擔其工資福利,但不屬於公務員,因為他們不具備另外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