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我公司有退休人員 殘保金應該怎麼算啊
用人單位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後,達到規定比例的版,不繳納殘疾權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人數和征繳標准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考慮到金融危機的影響,為減輕用人單位負擔,今年的征繳標准仍按去年21658元/人的標准執行。
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21658元×(本單位2008年在職職工總數×1.7%-殘疾人職工數)
1、有安置殘疾人
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數 * 1.6% -上年度單位已安置殘疾職工數)*上年度單位職工年人均工資 * 60%
2、未安置殘疾人
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實際發放工資總額 * 0.96%
B. 要申報殘保金了,請教一個職工總數的問題
查到答案了: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單位發放工資年平均人數-(外籍+港澳台人員+返聘離退休人員+離崗休養+長期病休人員)。申報時應攜帶外籍人員、港澳台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有關證件。
C. 殘保金中上年在職職工人數應該怎麼計算
交納殘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職工人數繳納的,是1-12月人數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職工人數,再四捨五入取整數。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兩個地方需要注意:
1、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北京為1.7%,上海為1.6%)
2、計算在職職工的時候,不管工作了幾天,只要記得工資表裡面有這個人,就要計算,這個也是根據各地政策不同的,比如北京是按照當月個稅申報的基數來算的,如果當月有個稅申報就要算在職員工,哪怕是零申報。上海就是按照社保申報,如果當月員工在這個企業內有社保繳納,就要算在職職工。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D. 退休職工是否需要交殘保金(不是殘疾人,只是退休人員)返聘又應該有那程序
退休人員屬於已經退出工作崗位的人員,他們是屬於國家規定的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所以專,原則上屬,是不允許返聘的,退休人員返聘,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也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也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調整,所以,返聘人員,只能和用人單位協商用工待遇問題,也不繳納什麼殘保金,沒有殘保金這個說法和規定,返聘國家沒有規定什麼程序,因為是不受國家用工制度制約和保護的人員,本身退休人員就應該休息,
E. 退休人員交殘保金嗎
我咨詢稅務,稅務答復說只要在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按「正常工資薪金」申報的,都要計提殘保金。
F. 企業殘保金怎麼計算的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保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需要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徵收標准
1、人數要求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北京為1.7%,上海為1.6%)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2、僱傭要求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3、費用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G. 殘保金審核中在職職工人數怎麼算
殘保金計算中在職職工人數是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按照全年平均職工人數算的。
殘保金的適用范圍是全國。除了北京其他的省市也會徵收。
根據減免政策,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保金。
(7)計算殘保金時退休人員算數嗎擴展閱讀
殘保金費用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舉例:北京地區殘疾人保障金的徵收標准: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貴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000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
應繳納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參考資料
網路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H. 殘保金是怎樣計算出來的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注意:
①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
②在崗殘疾職工人數是指經殘聯勞動服務機構確認的殘疾人數。
③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④職工工資總額為應發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及五險一金。
(8)計算殘保金時退休人員算數嗎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舉例計算
1、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單位,按單位成立後的足月計算,不滿1個月的不計算。在征繳年度成立不滿1年的用人單位,從地稅登記日下一個月開始計算時間,2015年1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不需要申報審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例如,某注冊公司15年6月1日完成了地稅的相關登記,並且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職其在職職工總數為100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2015年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的按就業實際月份計算;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3、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
例如,某單位2015年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並且未安排殘疾人,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網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