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醫保和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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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退休後,單位不需要繳納公積金。另外在職版和退休醫保的交權費規定不一樣(退休不交)、返還醫保賬戶的比例也不一樣(退休高於在職)、個人的工資數額也不一樣,所以打進在職和退休人員醫保個人帳戶的錢數也就因人而異。
⑵ 退休人員如何享受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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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說過退休人員還要交醫保的,到退休年齡了,醫保交費也符合當地規定了,那麼就可以不用交費繼續享受醫保了
⑶ 關於退休職工全部納入醫保的問題
退休後的單位職工參保,是不需要交納醫保費用的,那個費用應該誰來出呢?是由你所在企業為你出這個費用,你說你的單位已經破產,他還是有這個義務的,如果單位要個人繳納醫保費用,你擔心的不是誰交費,而是辦醫保後會不會直接受益,回答是肯定的,還要看你們單位入哪幾個險種,這個務必要問清楚。
⑷ 關於退休後的醫保問題
每年交一百多的是城鎮居民醫保 直接到社區辦理就可
⑸ 關於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問題
首先.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是當月繳費,次月享受.
第二.按照南京現行規定,自由職業者參保如果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算自動放棄.如需繼續參保,需重新辦理參保手續.並重新累計6個月等待期.
第三.對於同一個參保人,中斷繳費並不影響累計繳費的年限,但會影響連續繳費年限.當然,具體有何影響,取決於當地有關規定.
祝您身體健康,合家幸福!
滿意請採納。
⑹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費用管理
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保險的調劑職能作用,保障離休、退休、退職職工病有所醫,本著「保證醫療,克服浪費」的方針,堅持「大病大治、小病小治、無病不治」的原則,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特製定本辦法。縣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社會保險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負責醫療費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門診醫療費包干到人,隨工資發放,自行調節控制使用,其標準是: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職職工每人每月7元。住院程序1、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的退休職工,一律在所屬醫療保險機構規定的醫院門診就醫,經醫師診斷非住院不可的,必須持醫師開具的病情證明書,檢查報告單,病歷和住院通知單,到所在地醫療保險機構審核方可住院治療。2、急診住院病人,先可入院搶救治療,3天內憑急診證明補辦入院審批手續,否則住院葯費不予報銷。3、因病情嚴重,當地醫院無法治療,確需轉縣級和縣級以上醫院治療者,由所在住院醫師出具轉院證明,經醫院院長簽字同意後,由所在地醫療保險機構審查同意,方可轉院治療(急診病人可先轉院治療,但在5天內必須補辦轉院審批手續),未經批准轉院檢查治療和擅自到外地住院檢查治療的醫療葯費一概不予報銷。報銷比例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醫療費結算1、病人入院前由醫療保險機構憑入院手續支付住院費,每一次預支款最高限額不得超過300元。如繼續住院治療預支款不足時,應由醫療單位出具催交通知單,提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付款,並在再次支付預交款時收取前一次預付款的自費部分,否則,保險機構拒絕承付繼續住院的費用。2、患者病癒出院時,應由醫療單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按三方規定共同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如不按時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本次住院的醫療葯費不予報銷,並將開支的費用從退休費用中扣除。3、患者病癒出院時,因病情需要繼續服葯的,按規定慢性病用葯量不得超過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過3至5天,否則按自費處理。醫療管理1、退休職工在住院期間,應自覺遵守醫療管理制度,服從醫囑,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行要葯和提出過分額外要求。2、醫療單位和醫務人員,應堅持醫療原則,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克服葯物浪費、熱情為退休職工治病服務。3、醫療單位應對退休職工住院病歷檔案,實行單位編排管理,住院處方實行單獨存放,據實結算,積極協助醫療保險部門監督審查管理。4、醫療保險機構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秉公辦事,嚴格管理,不徇私情,積極主動協助醫療單位做好退休職工住院治療管理服務。5、凡從事經商和被單位聘用的退休職工,在經商和被聘用期間的門診費、住院費,按《暫行辦法》處理。凡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一切醫療費用從退休費用中全部扣除。6、凡私自外出住院治療的,醫葯費一律不予報銷。下崗國有企業職工在崗時為國家作貢獻,下崗時為改革作奉獻,現在怎能退休後再作犧牲,希望國家盡快把下崗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幸福指數」從理想變為現實。
⑺ 有關隨軍家屬的社保與醫保
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也就是社保包括醫保
醫保一般都是在當地住院發生費用時按比例報銷。如果沒有提前申請辦理異地就醫是不能報銷的。
⑻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具體政策
退休職工醫保政策: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要依法解決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絕非易事,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議全國人大責成最高人民法院盡快出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維護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二、建議國務院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盡快制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20年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建議國務院責成福建省政府撤銷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關於下崗退休職工除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以外還要「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規定,糾正其錯誤做法,還下崗退休職工以公道。
我們下崗國有企業職工在崗時為國家作貢獻,下崗時為改革作奉獻,現在怎能叫我們退休後再作犧牲?!希望國家盡快把我們下崗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幸福指數」從理想變為現實!
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社會保險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負責醫療費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
⑼ 關於退休工人醫療保險,懂的進!!!!!
原因很簡單
以個人名義自己交醫保的,交費比例會低一點(通常只是單位的比例),不是單位+個人的比例之和,所以這種方式交醫保,是沒有個人賬戶的,只能享受住院報銷待遇,如果交費比例是單位+個人之和,那麼先交後返,還不是自己的錢,有什麼區別呢
比如,醫保,單位交8%,個人交2%,自己交的那種就是交8%,不是10%
而在企業工作到退休的,一直都是按照單位+個人比例各自負擔,那是當然有個人賬戶的了
相關政策,你可以去當地社保網查詢醫保條例明確,或者親自咨詢當地醫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