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石家莊市社保局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復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連續十一年的調整給人的感覺就是年年都應該漲。但是2016年是否調整,目前還沒有具體政策和消息。
2015年國家的經濟形勢走緩,許多行業不景氣,財政壓力大,2016年暫不調整也有可能。
按照國家構建和諧社會要求,在暫有困難的情況下,如果國家第十二次調整養老金,肯定會受到工薪階層和退休人員的歡迎。但是目前還沒有官方消息。所以2016年是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現在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㈡ 今年企業退休工人漲工資漲百分之多少
從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同時,退休領取,有這樣計算養老金公式:社平工資*20%+個人帳戶*1/120之和,顯然跟社平和個人交納金額有直接關系。領取多少,根據交納時間段和檔次,工種,是否持續交納等綜合因素決定。 另外,畢竟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國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決將來的養老,醫療問題,體現社會主義的均化原則,而不是拉大差距,進而製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規定了上限。 如果說想提高養老品質,建議你在購買社保的基礎上,再根據自己的實際經濟情況購買一定的商保作為補充比較好。
㈢ 河北省石家莊市退休人員如何漲工資
據悉,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冀人社發【2015】12號)要求,石家莊市社會勞動保險局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目前已基本完成調待數據准備工作,今年4月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於本月15日前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同時補發今年13月份的增加額。據悉,此次調整比上年再增加10%左右。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漲了,自2005年起養老金每年一漲,這已是河北省養老金的第11連調。
一、發布:石市企退人員養老金15日前發放到位
據悉,按照規定,石市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目前,石市已基本完成調待數據准備工作,今年4月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於本月15日前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同時補發今年13月份的增加額。相關負責人介紹說,4月12日起,參保單位和社區即能列印調整養老金花名冊,4月14日在參保單位和社區進行公示。屆時,石家莊市企業退休人員可通過社區或原工作單位查詢自己的養老金調整情況,並與自己實際發放的養老金進行比對,如有問題,及時向所在社區或原工作單位反映。對調整養老金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市社會勞動保險局將於4月底前處理完畢。
二、聚焦:養老金普調今年多了一個調高項目
據悉,今年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仍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普遍調整每個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到,採取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其中,定額調整是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55元增加,調整幅度均比2013年和2015年增加了10元。在此基礎上執行的掛鉤調整,是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漲幅與去年持平。此外,今年的養老金普遍調整部分還多了一項內容,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這筆增加的養老金是之前沒有的,每個人的養老金標准不同,這部分增加額的數目也不同。 照此計算,今年上調的基本養老金=100元+繳費年限3.5元+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准0.5%。比如,企業退休人員張某,2015年的退休金為2000元,繳費年限20年,那麼他此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為100元+繳費年限20年3.5元+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2000元0.5%=180元。
三、解讀:4類人群普調基礎上再享特殊照顧
據悉,在企業退休人員都漲養老金的情況下,還有4類人群享受特殊照顧,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適當傾斜,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歲及以上的老人可按年齡段享受不同級別的高齡補,具體標准為:截止201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同時,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
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此外,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退休後不能及時領取養老金怎麼辦?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後,其遺屬如何享受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隨著養老金再度上調,不少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對此,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都有明確的解決方案。
據悉,在當年未公布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之前,參保人員經核准或批准退休後,不能及時計算待遇的生活困難人員,可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預發生活費。預發生活費標准為按照最近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參數計算的本人基礎養老金。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後,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從批准計發基本養老金之月起對預發生活費進行結算並補發。
此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後憑相關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其遺屬可享受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在職參保人員死亡的,由養老保險行政部門審核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申領業務。退休人員死亡的,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申領業務。
相關死亡待遇標准和個人賬戶支付以參保人員死亡時間為准。不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或觸犯刑律被執行死刑的,遺屬不享受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對於因失蹤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參保人員,遺屬可享受職工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參保人員再次出現的,應將已經發放的死亡待遇和個人賬戶資金退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退還後,退休人員補發其被暫停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在被暫停發放基本養老金期間國家統一部署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予以補調補發;在職人員恢復參保繳費記錄,補記個人賬戶,繼續參保繳費。
㈣ 今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多少
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增加幅度為5.5%。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各地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報批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㈤ 石家莊市退休人員工資怎麼漲
石家莊市退休人員今年2018年繼續上漲退休工資,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細則預計要等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出台。
㈥ 企業退休職工今年工資漲多少
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整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各地已經補發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7年4月13日
㈦ 河北石家莊退休人員2019年底退休工資4049.1,退休工齡33年,2020年退休金具體能漲多少
今年的退休金上漲比例是5%,你自己算一下就可以了,4000多塊錢乘5%應該可以漲200多一點兒。
㈧ 2017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漲多少
2017年河北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止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92元的,補足到192元。
5、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不含一次補費15年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
四、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放到位。
㈨ 市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今年石家莊市退休工資還漲嗎
石家莊市企業退休職工今年2018年繼續上漲退休工資,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要等今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公布上漲方案。
㈩ 河北省企業退休金漲多少
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和《關於做好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7〕21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含退職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國務院國發(1986)26號、廳發(1985)67號、廳發(1986)340號、勞人薪(1985)22號和勞人險(1983)3號等文件規定,企業按照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工資100%基本養老金(退休費)的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全省同類人員2016年12月按月發放的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規范後的統籌項目標准)的2.8%增加基本養老金。
3、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月增加2.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4、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按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0.5%增加養老金。
5、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滿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每月增加20元;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
6、符合翼勞社(2009)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職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7、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