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該如何辦理幹部轉工人退休
原幹部身份在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身份退休。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46條、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第二條規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按幹部身份退休;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工人身份退休。
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職工退休,一般按檔案資料確定身份,主要依據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獎勵申報表、處罰決定、任免職務通知、以及社保繳費登記確定。
各省都有具體規定,幹部身份轉為工人崗位的,需要在工人崗位二至三年才符合工人身份退休條件。
(1)企業強制轉工人崗退休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參考資料:網路-退休
㈡ 企業強行職工提前內部退休合法嗎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內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容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㈢ 50歲企業幹部轉工人崗,53歲辦理退休,計發月數怎麼算
有什麼關系,53歲就可以退休。計算月數從你參加工作的時間算起。
㈣ 特殊工種現不在其崗企業強制退休是否合法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一個照顧性福利政策,當初制定的時候就沒想到會有人不想提前退休,畢竟少交5年社保,提前領5年退休金,是很可觀的。
但現在特別是電力電網的,職工收入高,之前做過特殊工種的比如架線什麼的,現在做到企業中層技術職務,收入可觀,不願意提前退休,而單位又想他提前退休,可以少分點紅利,導致出現了這種情況。
在廣東,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在職職工的,需要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職工提前退休(職)審批表》。
遼寧情況不清楚。這個問題,我查了一下,似乎國家沒有文件明確規定必須經過本人申請。
有的省遇到這種問題比較多,反映比較強烈,職能部門比較認真,就內部統一了意見,比如需要本人提出申請。
遼寧的做法么...我建議你書面提出信訪,最好是向省委省政府信訪部門書面提出,只要書面提出的,肯定會有個書面答復的。
看看有沒有機會扳回來吧。
總之這是一個灰色地帶,沒有明確規定,你自己不爭取,就沒人幫你管的。
㈤ 工人轉為管理崗位須在管理崗位上工作滿一年以上,才可以55歲退休嗎
我覺得不用,只要你的身份改成了管理崗位那麼你就可以55歲退休,沒有聽說還需要滿一年。
㈥ 我是企業幹部,50歲,06年中途轉到工人崗位,單位通知我退休,我可否不退。
建議個人還退休為好。有2個理由。
一、企業可以無償解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勞動關系。
二、早退休五年,相對而言多漲五次退休費。
㈦ 女幹部50歲轉成工人崗多少歲可以退休
幹部身份女職工在工人崗位工作,年滿50歲可以退休。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7)企業強制轉工人崗退休擴展閱讀: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參考資料: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網路
㈧ 企業管理崗位要55歲退休,如果想提前退休,請問要什麼時候轉工人崗位才可以50歲退休呢
你好,想提前退休,可以去申報工人崗位,但是不一定幹得了呀,或者是申請病退。
㈨ 企業普通女職工50歲是強制要求退休,還是可以以管理、技術人員延遲到55歲
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是法定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應當離崗退休,並不能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根據目前規定,企業女幹部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