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從企業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養老保險關系如何接續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第三條規定: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業務經辦。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出具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前,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以下簡稱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對相關信息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
(二)轉移接續申請。
參保人員新就業單位或本人向新參保地(以下簡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如參保人員在離開轉出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補辦。
(三)發聯系函。
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附件3,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
(四)轉出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基金。
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轉移接續的,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繳費工資基數、相應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記錄在《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附表》;
2、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轉手續。其中:個人繳費部分按記入本人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單位繳費部分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當發生兩次及以上轉移的,原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的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3、將《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附表》傳送給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在信息、資金匹配一致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及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轉移接續的,根據《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附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核實參保人員的實際繳費指數。
4、將辦結情況告知新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
(1)事業轉企業退休繳費個人帳戶如何補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其轉移基金按以下辦法計算: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
1998年1月1日之前個人繳費累計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後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
個人賬戶儲存額與按規定計算的資金轉移額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轉入地和轉出地均保留原個人賬戶記錄;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11%的部分不計算為轉移基金,個人賬戶記錄不予調整,低於11%的,轉出地按11%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
2006年1月1日之後的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8%的部分不轉移,個人賬戶不予調整,低於8%的,轉出地按8%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考資料:
人社部--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
人社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
② 我企業轉入事業。養老保險需要補繳嗎。影響以後退休金嗎
一、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③ 機關養老保險改為普通企業社保,個人賬戶怎樣接續視同繳費怎麼理解
原先有工作經歷(要有檔案記載)但未交社保的年限,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按已經繳費計算)。
不影響退休。
④ 事業單位轉入企業後,個人的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1 可以要求原單位按年限補償應該由單位承擔的金額 以現金方式給你 可以暫不補交 等7月1日後再補交 費用可以問一下保險公司(如果按自由職業一般養老和醫療每月大概600~700)
2 可以轉到新單位後再交 只保留年限沒用 要看你實際繳費年限
3 沒有什麼影響
4 。。。。。。
⑤ 企業職工轉入事業單位後,企業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金怎樣處理
有勞動部門調動文件的,到達退休年齡退還帳戶個人本息部分,並承認為工齡.
如果是考試形式轉入的,到達退休年齡退還帳戶個人本息部分,不承認之前工齡.
⑥ 事業單位轉企業,養老保險誰補交
這個要跟接收你的單位協商,如果別人單位不願意,要麼自己補交,要麼自己續交,反正只是交滿15年就可以了
⑦ 我在機關事業交養老保險,可是現在要劃入企業,怎麼轉移帳戶
根據《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7)事業轉企業退休繳費個人帳戶如何補擴展閱讀:
根據《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三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⑧ 事業單位人員轉入企業養老保險手續如何辦理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
第七條 參保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跨省流動的、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前,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以下簡稱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附件1,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對相關信息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
(二)轉移接續申請。參保人員新就業單位或本人向新參保地(以下簡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如參保人員在離開轉出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補辦。
(三)發聯系函。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
(四)轉出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基金。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附件4,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轉移接續的,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繳費工資基數、相應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記錄在《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附表》;
2、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轉手續。其中:個人繳費部分按記入本人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單位繳費部分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
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當發生兩次及以上轉移的,原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的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3、將《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附表》傳送給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8)事業轉企業退休繳費個人帳戶如何補擴展閱讀: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
第八條 參保人員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其流程按本規程第七條規定辦理。轉移基金按以下辦法計算: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個人繳費累計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後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個人賬戶儲存額與按規定計算的資金轉移額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轉入地和轉出地均保留原個人賬戶記錄。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11%的部分不計算為轉移基金,個人賬戶記錄不予調整,低於11%的,轉出地按11%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
2006年1月1日之後的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8%的部分不轉移,個人賬戶不予調整,低於8%的,轉出地按8%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九條 參保人員因辭職、辭退、未按規定程序離職、開除、判刑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應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以下流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一)原參保單位提交《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等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附件6),並提供相關資料。
(二)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等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
2、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轉手續,轉移基金額按本規程第七條第四款第2項規定計算;
3、將《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傳送給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辦結情況告知原參保單位。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在信息、資金匹配一致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及相關資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告知參保人員或原參保單位。
⑨ 事業社保轉企業社保,必須補交錢才可以退休嗎
事業社保轉企業社保只要你的養老保險繳滿十五年以上不補繳也能辦理退休
⑩ 事業單位個人賬戶養老金轉到企業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量有變化嗎
一個人不 能同時享受兩份社會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可以 轉移,只要現在的單位所在地社保中心能夠接收,你可以將在企業繳納的保險轉移到現單位,需要你現在單位的保險主管人員與社保中心聯系辦理。現在補繳社保已經可以了,北京人社局已經向社會公布了補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