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父親是湘鋼退休工人,去世後我母親一直沒領到養老補助,該怎麼辦
你母親不是工人的話,那應該沒有養老金了。你父親有社保。而母親沒有。父親死了,社保支付死亡金後,就結束了。不會再給你母親補助了。除非你母親年輕還可以補交。現在沒有特殊情況,也補交不了。只能延遲退休。
② 湘潭紅網論壇 湘纜職工盼救星
湘潭電纜廠改制快8年了,安置工作仍未搞好,廣大職工陷入困境,因此半夜盼雞鳴,幾千職工盼救星,含淚呼喊共產黨,您在哪裡?
一、湘纜改制概況
湘潭電纜廠原系省屬國營大型一類企業,有職工8767人,包括家屬3萬餘人,曾在全國同行業中排名為三強,最高年產值1988年20億元,稅利6300多萬元。
1951年建廠,2000年8月24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湘纜資不抵債為由宣布破產。
2004年至2007年,主體資產16億元以上(包括土地1400多畝),被領導暗箱操作,僅以一億多元先後給了湖南華菱線纜股份有限公司(華菱集團、湘鋼、市經貿委、市電化廠、上海迪策公司5個股東)和湘電集團公司「整體收購」。如果每畝只按起拍價80萬元計算,僅土地就有11億多元。
2000年5月12日,國務院全國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對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下達了20號文件,這個文件同意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分立重組破產,破集團公司劣勢資產,盤活湘潭電纜廠優勢資產。
為了搞好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分立重組破產,卸掉企業身上的債務包袱,原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根據湖南省政府的請求,先後三次批示,為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核銷了銀行呆壞賬12.8億元,使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資不抵債的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為了落實國務院20號文件精神,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在2000年6月5日召開了第一屆第六次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一致通過了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分立重組破產的決議。
隨後重組建的湘潭電纜廠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新組建的湘潭電纜廠因缺少流動資金,不能全面啟動生產。新廠長魏其南同志就發動職工一方面生產自救,很快湘纜職工共集資300多萬元;另一方面積極向省、市政府反映,爭取適當投資,同時原主管工業的副省長周伯華同志也積極帶領省、市有關領導和有關銀行負責人來到湘潭電纜廠辦公,在聽取匯報後,周副省長當場拍板,為新組建的湘纜注入7000萬元。
不知什麼原因,有關部門突然一反常態,既沒有重新向國務院匯報情況,也沒有重新召開黨員大會及湘纜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他們就在當年(2000年)8月24日由湘潭市政府派出破產工作組進駐湘纜,由市經委主任周有幸任組長,以湘纜資不抵債為由,不顧職工的強烈反對,宣布湘潭電纜廠全部破產,一個好好的廠子就這樣違規違法破產了,破產人數為3885人。他們違反了中央首長對湘纜的正確批示以及國家的有關破產法,給湘纜職工和家屬帶來了無辜的災難。從此湘纜工人和一般幹部及其家屬就這樣走上了一條困難重重的不明路。
二、湘纜職工群體性陷入困境
上述兩家公司分別收購湘纜主體資產後,他們都只要有利可圖的湘纜資產和土地,都不肯按國務院20號、10號文件安置待崗的湘纜職工,有關領導採取停發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辦法,迫使職工全員買斷,到目前為止尚有近200人拒絕買斷,個別市內腐敗分子採取強制訂發工資的惡劣做法對待職工,平均每個人僅打發1萬元左右的安置費,把廣大職工推向社會,生死不顧,因而使湘纜廣大職工都不同程度地陷入困境。
迄今為止,兩家公司不僅沒有按照國務院20號、10號文件安置待崗湘纜職工,而且重新招聘湘纜臨時合同工至今一共也只有500多名,僅占被迫買斷職工人數的8%左右。
廣大職工被迫買斷,由於多數年齡偏大(男50,女40左右)以及技術單一的熟練工人等原因,重新就業十分困難,加之安置費少得可憐,最多的也只有2萬元,最少的只有2000元到3000元,莫說安家,就是買個人養老保險也不夠 (2007年3000多元,2008年4300多元),因而群眾生活陷入困境。還有相當一部分職工失業後無工作,長期靠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做臨時工以及靠開黑摩的,撿破爛謀生,有的靠開麻將館為業過日子。還有相當一部分人靠吃父母、爺爺、奶奶微薄的養老金度日。破產後企業沒有一點福利待遇,只有微薄的養命錢。
由於貧病交加,生活得不到改善,夫妻離婚習以為常;職工買不起房,只好三代人擠在父母親較小的住房內,眾多家庭還是住的危房;子女讀不起書,交不起學費失學在家的青少年較為普遍;尤其是有病無錢醫治等原因,不正常死亡的職工頻繁發生。如53歲的胡雁成,在2001年首批被迫買斷以後,妻子與他離婚,本人患有肺結核,天天要看病服葯,一萬多元安置費很快用光,2002年6月的一天死在家中。又如42歲的職工譚炳堯原系廠里生產標兵,因患心臟病無錢醫治,2002年6月死在家中廁所里。還有丁水清同志因患癌症晚期,無錢醫治,在十分痛苦中連止痛片都沒吃,在醫院跳樓身亡。蘇清媛住院時無錢,被醫院仃葯,蘇在痛苦中自行割斷動脈,醫生發現後蘇已死亡。如此等等事例舉不勝舉,據不完全統計,近幾年來,由於貧病交加等原因,不正常死亡的職工至少40多人,其中包括跳樓、自益、割脈、服毒、吸毒、投塘,氣死以及慘遭歹徒殺害的就有15人,大多慘不忍睹。
工人歷來是革命的主力,為何現在又被當地政府一腳踢開,為了解放與建設事業,長期奮斗在最前線的職工,如此悲慘的結局真是令人心寒。
三、湘纜職工盼救星
根據國務院20號文件精神,湘纜實屬改制搞活企業。省市有關部門不按照國務院的文件辦事,在湘潭電線電纜集團公司破產的同時,強行將湘潭電纜廠拖垮搞死,湘潭電纜廠就這樣無緣無故地跟著破了產。既然如此,湘纜職工就必須由新企業安置,退休人員就必須由新企業託管。且不能一腳踢開,這種做法是違背中央精神的,我們不能接受。
如果湘纜確因資不抵債破產,那麼湘纜的資產就必須根據企業破產法公開拍賣,清償債務,妥善安置職工。如果湘纜的資產公開拍賣,可想而知,職工的安置費就絕不止人均一萬元多。究竟湘纜是改制搞活,還是破產關門走人,至今湘纜職工搞不清。但不管怎樣?湘纜職工認為,無論是改制搞活也好,還是破產關門走人也好,擺在領導和職工面前的兩條路,不管是哪條路,廣大職工都同意,反正總的一句話,如果改制搞活,職工就必須安置,退休人員就必須由新企業託管。如果破產關門走人,資產就必須公開拍賣,妥善安置職工,使職工從中得到應有的實惠。 我們的要求並不過份,政府有關部門就應該要解決我們提出的問題,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只有公正、公開才能化解我們的矛盾,只有心平氣和,放下架子,下到昔日創造輝煌、如今被烏雲籠罩的湘纜人中來,才能填補湘纜人的創傷。國家領導人胡主席一再強調要創建和諧社會,我們國家要和諧,全世界都要和諧,因為只有和諧才有力量,團結就是力量。
請尊敬的中央領導派出工作組,對湘纜違規違法破產進行調研,還湘纜人一個公道。對那些不執行國務院文件的人,和貪官污吏、行賄受賄的各種腐敗分子以及違法亂紀的人進行公開處理。否則湘纜職工、家屬死不瞑目,還會繼續到省里、北京告狀,直到把問題搞清楚為止。我們湘纜前輩,昔日為湘纜的騰飛作出了重大貢獻,為國家創造了巨大財富,如今卻陷入了社會最低階層(工人)的人,我們的年紀最大,我們的工資最低,湘纜違法破產造成對我們的管理最差,我們年邁體弱,很多老人僅有的微薄工資還要支撐著兒、孫的生活,我們過去工作很累,但我們不覺得累,反而很快樂,現在我們退休了,反而活得很累、很辛苦,我們真的在哭泣、流淚。我們誠懇希望中央首長、各級政府附合民意,來湘纜體察民情,使我們湘纜職工家屬走出困境,與各階層共同富裕,共同走向小康社會。
原湘纜數千職工
③ 湘鋼退休辦規定退休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視頻驗證,如何在網上驗證
這個你需要和社保單位聯系,看他們是如何操作的,各地是不一樣的,有的是用QQ視頻驗證,有的是專門的驗證軟體驗證
④ 湘鋼七十歲以上退休職工每月養老金能領多少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的
同一地區內,養老金金額和參保人歷年繳費基數、繳費時長、退休年份等個性化指標有很大的關系,個體之間差異很大的,並不是一個統一的標准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