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怎麼處理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
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但是沒有包含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且根據法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理應退休,且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支付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中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也就是說達到退休年齡後,如果用人單位願意,是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實踐中也存在著達到退休年齡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
⑵ 職工已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辦理退休手續怎麼辦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
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但是沒有包含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且根據法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理應退休,且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支付賠償金。
(2)企業職工到年齡退休個人不願意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
1、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
2、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的規定,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退休後的賠償問題,應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3、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於勞動者的工資,它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出工作崗位後,所享受的一種社會保障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發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必須及時、足額發到退休人員手中,企業主管部門不得擠占、挪用或延緩發放。
⑶ 職工到了退休年齡,老闆不給辦怎麼辦
一、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二、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國家關於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企業職工到年齡退休個人不願意擴展閱讀:
一、企業職工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二、職工離退休後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地領取基本養老金方法:
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⑷ 公務員到了退休年齡但本人一直不肯辦理退休手續怎麼辦
辦理條件:
(一)正常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達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傷退休: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同時具備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
(三)特殊工種退休: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礎幹部),同時經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鑒定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退休審批和辦理流程:
1、單位參保的人員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自審,符合退休條件的,先在本單位公示(告)7日。單位內部無異議,由單位行政部門和工會或職代會同時鑒章。
2、正確填寫《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
3、職工年滿退休年齡當月,帶齊所有資料到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
資料為:職工個人退休的書面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公示、《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關原始證明等、在職職工減少表、《職工退休(職)審批表》(提前退休人員才須攜帶)。
4、退休審批完畢,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經辦人員持職工減少表到收費大廳辦理在職...辦理條件:
(一)正常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達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傷退休: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同時具備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
(三)特殊工種退休: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礎幹部),同時經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鑒定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退休審批和辦理流程:
1、單位參保的人員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自審,符合退休條件的,先在本單位公示(告)7日。單位內部無異議,由單位行政部門和工會或職代會同時鑒章。
2、正確填寫《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
3、職工年滿退休年齡當月,帶齊所有資料到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
資料為:職工個人退休的書面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公示、《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關原始證明等、在職職工減少表、《職工退休(職)審批表》(提前退休人員才須攜帶)。
4、退休審批完畢,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經辦人員持職工減少表到收費大廳辦理在職人員減少,然後到退管科領取《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通知書》一式二份。
5、單位及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本人對《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通知書》核實無誤鑒章簽字後返回退管科。
6、次月20日之後到退管科領取存摺(單位經辦的由單位經辦人員領取,個人辦理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⑸ 普通女職工50歲的年齡不願意退休怎麼辦
法定退休年齡是強制的,不能由當事人自己選擇,只能強制退休。50周歲退休是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到了年齡就必須辦理退休手續,辦了退休手續,如果單位仍需要,單位可以反聘,仍然可以留在單位上班。
根據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當事人不提交退休資料的話,沒有辦法辦理退休手續,但是社保也沒有辦法繼續為其參保繳費。待其提交資料時,中間時間是因為個人原因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因此社保不會補發50歲至其提交資料這一時間段的養老金。
現在有些地方對一些技術骨幹、優秀管理人員或者技術骨幹,允許延遲到55歲退休,這里有個前提是,雙向選擇,即如果單位不願意繼續幹下去,或者單位願意本人不願意干,那就達不成一致,必須55周歲退休。
(5)企業職工到年齡退休個人不願意擴展閱讀:
案例:
人民網北京3月1日電 (記者喬雪峰)國務院新聞辦3月1日上午在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副部長游鈞介紹就業和社會保障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發布會上表示,將繼續深入、認真地研究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繼續深入研究,適時地推出這項政策。
尹蔚民表示,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是一項重大的經濟社會政策,涉及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這項政策對於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人力資源有效地開發利用、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於這項政策直接涉及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們在制定政策時,會非常穩慎地來把握。
尹蔚民進一步表示,當前,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就業壓力也非常大,特別是這幾年,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的壓力也非常大。所以,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在制定這個政策的時候,就更加穩慎。
⑹ 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到了後本人不願退休.單位會繼續勞動合同嗎
國企職工到了退休年齡應當退休,用人單位會主動辦理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國企職工到了退休年齡,應當退休,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對本人不願意退休的,用人單位會 主動辦理退休。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⑺ 如果企業職工到達退休年齡拒絕辦理退休手續,是否可強制辦退休文件依據有嗎一定要本人同意申請嗎謝
單位已經到社保辦理了相關手續。現在,就是退休年齡到了,不拿身份證辦理銀行退休金賬戶,退休金不能發放到個人賬戶。這個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