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公務員出國有什麼限制
1、只要已經退休、退離以前掌握權力的職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員」而不再是「正處級幹部」了; 2、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既然你已經不再享受正處級幹部的在職待遇、擔任正處級幹部的職務也不再行使正處級幹部的權力,那就無須受到正處級幹部的各種約束。
市管幹部因私事申請短期出國(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1、符合國家有關探親假規定,出國(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幹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親假;已婚幹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親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親假)。
2、直系親屬在國(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
② 關於對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出國境的處理規定
關於對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出國境的處理規定:
《關於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的暫行規定》第四條下列國家工作人員(以下稱「登記備案人員」)申請因私事出國(境),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國(境)的意見。
(一)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
(二)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縣級以上金融機構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三)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的人員。
第五條登記備案人員的基本情況由其所在工作單位負責向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登記備案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工作單位、現任職務、主管部門等。登記備案人員工作單位、現任職務、主管部門等發生變化的,有關單位應當及時變更相應登記備案的內容。
第六條公安機關負責本地區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數據管理。
第七條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公民因私事出國(境)申請時,應當核實有關單位登記備案的情況,確定是否頒發出入境證件。已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如未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因私事出國(境)的意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辦理。
第八條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公安機關在因私事出國(境)管理工作中,應建立有效的聯系機制,制定責任制度和保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條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應對本單位已申領出入境證件的國家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實行因私事出國(境)報告登記制度,要求出國(境)人員在境外遵守外事紀律,未經批准不得逾期滯留。登記備案人員已申領的出入境證件,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集中保管。
第十條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因未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或登記備案手續的,公安機關違反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造成國家利益損失的,應視情節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依法予以處罰。
(2)離退休人員出國境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公職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的,區管領導幹部由區委組織部負責審批,一般幹部按區供銷社的請假審批程序進行報備與審批(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科室和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報主要領導簽批)。
同時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單位對申請人出國(境)的意見。共產黨員須按照區直機關黨工委的相關規定,另行報備審批。出國(境)人員在境外要遵守外事紀律,未經批准不得逾期滯留。
③ 公務員退休出國有何規定
1、只要已經退休、退離以前掌握權力的職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員」而回不再是「正處級答幹部」了; 2、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既然你已經不再享受正處級幹部的在職待遇、擔任正處級幹部的職務也不再行使正處級幹部的權力,那就無須受到正處級幹部的各種約束。
市管幹部因私事申請短期出國(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1、符合國家有關探親假規定,出國(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幹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親假;已婚幹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親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親假)。
2、直系親屬在國(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
④ 退休後的領導幹部辦理出國護照有哪些規定
1、申請人近期正面(六個月內)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紙,白色、淡藍色、灰色背景,申請人頭發不得遮擋眼睛,不得化濃妝;不得帶有色眼鏡,不宜戴粗框眼鏡,眼鏡框不得遮擋眼睛,鏡片無反光;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非永久性飾物不得遮擋臉部)一張。
2、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
3、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軍官證和部隊軍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出國(境)任務審查批件原件及復印件。
(4)離退休人員出國境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關於單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見,需要說明的是:
(一)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二)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事業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應的上級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上述人員已經離開原單位。但是檔案仍在原單位的,應由原單位出具意見。)
(三)14周歲以上(含14周歲)的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未滿14周歲的,由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出具意見,免交單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見。
監護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親屬的,須提交能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如派出所或者監護人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和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類人員以外的申請人,檔案存放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區(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別由「中心」和區(縣)人事局或者勞動局出具意見。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僅限為中心存檔的本系統內部流動人員出具意見。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類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六)其他人員由北京市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見。
⑤ 離退休幹部自費出國出境旅遊管理規定
處級幹部離退休後滿2年,才可以申領護照。
⑥ 退休後處級領導幹部出國怎樣辦理
退休人員出國與其他中國公民一樣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該申請人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級公安局出入境事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護照。取得個人護照後,還需要向目的國的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獲准後才可以出國。
⑦ 請問離退休的公職人員出國移民。現行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華僑 離退休待遇 生存證明】《關於歸僑、僑眷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因私事出境有關專待遇的通知》僑內會屬字(1992)第20號第二條規定:歸僑、僑眷離休、退休人員因私事出境無時間限制。如出境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從第十三個月起,每年應向支付離休、退休和退職費的單位提供有我駐外使領館或當地公正機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由公正機關出具的證明書,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居住在尚未和我國建交的國家的,須經受委託駐該國並已我國建交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方可有效。支付單位憑上述證明,繼續支付離休、退休和退職生活費幾各種補貼。
⑧ 退休人員(廳局級)出國規定
處級幹部因私出國要取得單位的審批,已退休的幹部應該手續會簡單一些。具體可以聯系單位的工會或者人事科,問一下當地的具體政策,或者直接咨詢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因為很多省市都對幹部出境有不同的規定。退休後辦理手續:所需材料:身份證。戶口本。還要一份復印件。步驟:直接去戶籍所在地的地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廳辦理就可以了。200元的辦護照費用,還要照相,10個工作日。
⑨ 退休領導幹部出國也必須向組織報告么
退休領導幹部出國也必須向組織報告,領導幹部申請因私出國(境),須嚴格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同意後,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出國(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