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死亡後不銷戶養老保險
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都並不存在還沒有領完就充公的問題。若是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資金當然全部可繼承,而若是退休後死亡,余額同樣可依法繼承。、
領不完的養老金真的要「充公」是一種誤解,個人繳納的部分如果沒有領完是要返還的。據介紹,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可以依法由繼承人按下列規定繼承,共分為三種情況:1.職工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2.個體勞動者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可以全額繼承;3.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退休人員和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的余額可以繼承。所以說,個人繳納部分並不會被「充公」。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它的待遇不僅僅是老年養老,同時還有其他保障:第一,傷殘待遇。如果在繳費期間因故卧床不起,失去勞動能力,我們會有病殘津貼;第二,遺補養老金。如果繳費人因故死亡了,但是還有需要贍養的父母和撫養的孩子,只要達到一定條件,還能獲得遺補養老金;第三,喪葬費。參保人員因故身亡還會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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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人死後不注銷戶口想多領退休工資
退休人死後就不見每年參加認證,活著每年不參加認證,被停發退休金,不內注銷戶口也領容不到保險待遇。
退休人死後由家屬及時持火化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到所在社區、鎮(街)勞動保障事務所填相關手續,然後到社保中心辦理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領手續,否則被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處理。
『叄』 人去世後 不注銷戶口身份證會有影響嗎
會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人死後不注銷戶口的後果
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我們知道,如果人死了以後就要去及時地把戶口注銷了,如果不注銷將會給人口管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也會影響到家人的遺產繼承和銀行卡取款之類的事情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很多人貪圖去世人員的退休金、保險金或低保補貼和軍烈屬補貼而不銷戶,這種行為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還將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肆』 人去世後不注銷戶口會有什麼影響
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2、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3、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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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死亡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
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准:不收費
『伍』 人去世了不注銷戶口會怎麼樣
人去世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
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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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很多人貪圖去世人員的退休金、保險金或低保補貼和軍烈屬補貼而不銷戶,這種行為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還將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全文共二十四條。
『陸』 急!人去世不注銷戶口可以嗎
人去世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2、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3、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很多人貪圖去世人員的退休金、保險金或低保補貼和軍烈屬補貼而不銷戶,這種行為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還將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柒』 死亡後不銷戶的後果
騙取退休金的話,追究刑事責任
不存在上述現象時
不會出現任何問題,等到派出所覺得這人年齡太大的時候,他們會去調查並注銷。
『捌』 退休職工死亡未及時銷戶是否繼續發放退休金
退休職工死亡未及時銷戶可以繼續領取退休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8)退休職工死亡不銷戶擴展閱讀:
退休金的領取、繼承注意事項:
1、個人賬戶余額領取
退休人員死亡後,基本養老金會發放到死亡當月止。近親屬要在7日內到戶籍所在地社區申報死亡,辦理領取待遇資格認證。
2、近親屬能繼承養老金金額
如果人還沒領就不幸去世,那近親屬繼承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的那部分再加上利息。
3、除養老金之外,近親屬還可以領取兩筆錢!
根據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補助金,是為減輕家屬負擔再職工死亡後給予的一次性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
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直系家屬的基本生活費和撫慰金。
『玖』 人死亡後不注銷戶口後果會怎樣
人死亡後不注銷戶口會帶來很多麻煩,例如被他人盜用身份做出危害他人及社會利版益的行為,假如是貪權圖退休金、補貼而不注銷的,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以外,還會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此外不注銷戶口也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9)退休職工死亡不銷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規定: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拾』 人去世了不注銷戶口可以嗎
人去世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
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10)退休職工死亡不銷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很多人貪圖去世人員的退休金、保險金或低保補貼和軍烈屬補貼而不銷戶,這種行為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還將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