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停薪留職人員如何解決退休問題
根據1978年6月國務來院頒發的《關於工自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B. 停薪留職到了退休年齡怎麼辦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版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權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C. 關於停薪留職後被除名,能否辦理退休養老金的問題。
除名可以補繳。需要你自己查找當年的檔案到社保辦理。
除名只是把你與單位解內除。因此你以前容的工齡可以做為一般工齡視同繳費的。因此,你需要從最晚1996(如果單位以前不欠費的話)時補繳到現在。不算滯納金的話約為6萬元左右吧。
D. 單位破產了,原停薪留職職工退休怎麼辦
因為你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就是企業應該幫你交了三險一金。
E. 企業職工辦理了停薪留職後,在退休時算工齡嗎
停薪留職算工齡,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予以辦理,停薪留職期間計算在工齡之內的。
根據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勞人計(1983)61號《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的通知》精神:職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停薪留職,停薪留職累計時間原則不超過三年,停薪留職人員仍占原所在單位編制,不予增編。停薪留職人員按月繳納勞保基金,工齡可連續計算。
停薪留職是員工與企業鑒定合同的形式出現的,一般不超過3年,正常停薪留職是要由企業交社保的,所以正常停薪留職是要算工齡的。
(5)關於停薪留職人員怎樣辦理退休擴展閱讀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F. 那些停薪留職後沒能辦理退休手續,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國家有什麼政策,或咋處理這
第七條 職工下崗、停薪留職後,企業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專職工在失業期屬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也不計算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機構予以保留,個人帳戶儲存額照常計息。再就業後,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可合並計算。失業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其檔案保存單位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勞動部門批准後,予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不知道這個回答對你有沒有幫助。
G. 停薪留職人員到了退休年齡怎麼辦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內老弱病殘干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H. 停薪留職怎麼辦理養老保險
如果你與單位簽訂了停薪留職手續繳納了管理費,單位就會給你辦理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不需要自己辦理的。
I. 我是停薪留職職工,現在到五十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嗎
男性60,女性工人身份50,這是滿足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更何況你是停薪留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