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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發布時間:2020-11-28 08:35:36

1. 江蘇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將涉及我省700多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今年第一次同步調整,按照調整方案,總體上調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在江蘇這兩類人群上調水平略有不同。
江蘇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5.5%,這有利於縮小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這次養老金調整方案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上調部分的養老金將於9月底前發放到位。

2. 江蘇調整2020 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真相:江蘇省人力來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廳回應,近期涉及 2020 年江蘇養老金調整稿件,均是假新聞。 江蘇省人社廳提醒,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由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歷年來,江蘇省養老金調整均嚴格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貫徹落實。在國家明確相關政策之前,任何網路流傳的調整方案均為虛假消息,請仔細辨別。

3. 江蘇省退休金上調方案

江蘇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4. 江蘇企業退休職工201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2]121號 蘇財社[2012]33號
各市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我省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的范圍和對象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要求,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費
1.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2.退休人員按10%標准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較低的,各地可根據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結合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情況,在蘇南地區不高於200元、蘇中地區不高於190元、蘇北地區不高於180元的范圍內,具體確定調整標准;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的生活費標准也可比照執行。具體辦法由省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3.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人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二)適當增發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發330元。
2.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每人每月增發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發230元。
3.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4.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人員,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三)發放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助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我省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自籌解決,省支持補助政策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調劑暫行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43號 蘇財社[2010]178號)、《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44號 蘇財社[2010]1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5. 2o|6年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出台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經出台了,但目前除了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江蘇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6. 江蘇省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調整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專,2015年12月前已退屬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江蘇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7. 江蘇省退休職工工資怎麼調整

2017年江蘇省退休職工是會上漲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江蘇省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8.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上調

江蘇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江蘇省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同志就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了解讀。
今年是兩類人員首次統籌調整養老金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調整對象為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整個調整工作將在9月底前落實到位。
過去,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進行。從今年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將一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這向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邁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養老保險「雙軌制」征程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調整辦法的總體框架與往年做法一致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固定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這部分將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採取統一標准,繳費年限每滿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掛鉤辦法略有不同。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這與往年的做法一致;
考慮到過去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退休費全省同職務職級的退休人員都是一個標准,為了與原有做法保持適當銜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掛鉤比例為1.8%,還有一部分與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掛鉤。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5.5%,
這有利於縮小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需要說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都上調到這一幅度,總體而言,基本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高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低一些,而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低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高一些。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加發養老金
歷年來,我省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201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
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對於201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9. 2017年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各種消息怎麼差異很大

2016年,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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