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內退或者退休人員可不可以再民營企業繼續工作
這個問題很簡單當然可以。如果是單位的優秀員工你還可以被返聘到原單位上班只不過是你的保險之類的就不會再讓你繳納的
❷ 退休人不能上崗位工作,是真的嗎
可以二次上崗當勞務工、只不過有很多待遇完全沒有了、如果你忍受得了這些不公平的待遇那就繼續干吧!
❸ 退休就不能工作了嗎
"退休就不能工作了嗎?"
退休了並非不能工作,很多退休了的人員仍在同一行業從事技術、技能、技巧方面的工作。
也有一部分退休人員因生活而找其它的事被工作或積極主動的工作。
❹ 退休人員,再就業如何用工
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
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4)退休人員不能再工作嗎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優點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較豐富。很多退休人員還可以再繼續上班的,一般都是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他們的經驗豐富,可以作為公司的培訓人員,向新進員工介紹自己的經歷,傳授經驗。為公司文化的傳承和公司知識體系的傳承都有很大好處。
(2)退休返聘人員對於所工作的單位來說,其成本要大大低於普通員工。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往往都是在原單位享有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
因此無須再為其支付這些社會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員由於在原單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經濟上的壓力不大,對薪金收入也沒有過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資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態度比較認真,多年的磨練使他們養成了認真的工作態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發揮余熱,更多的為社會產生價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❺ 到了退休年齡,能不能申請不退休繼續工作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不能申請延遲退休,繼續工作。
1、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自然終止,退出工作崗位。
2,社會保險法規定,到達退休年齡,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終止參保。也就是說,超過退休年齡,不能參保繳費了。
3、用人單位不會再承擔高額的社保費用。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五險,每個月的繳費比例是30%左右,如果有企業年金和住房公積金,還會增加20%左右的繳費比例,所以,沒有單位原因承擔退休職工的額外費用。
當然,人社部即將出台延遲退休的具體方案,如果你恰好在延遲范圍內,則可以在規定期限內繼續工作。
❻ 退休後再工作有何規定
首先,老年人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張某的年齡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齡,不在《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其次,《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張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已經違反了前述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其退休後與其他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當屬無效。
再次,老年人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有「職工」才屬於工傷事故的主體范圍,而老年人已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自然不成為職工,也不再是《工傷保險條例》所保護的對象。
因此,退休再就業要簽勞務合同,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依據勞務合同解決糾紛。
❼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還能繼續工作嗎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便依法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合同因為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自動終止。單位返聘員工的,這時員工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便從原來的勞動關系轉變成了民事勞務關系。單位聘用達到退休年齡的普通工人也可以稱之為返聘。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而經此延伸出的職工退休制度則是我國勞動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如今退而不休的現象逐漸增多,勞動者達到法定年齡退休後,被返聘到原單位或其他單位繼續工作,此即是現階段我國普遍存在的退休返聘。
我們可以明顯看到的是退休返聘使得勞動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對社會財富積累有所裨益,而更加明顯的是相關法律的不完善甚至沖突使他們在糾紛中維權困難,步履維艱。
❽ 國家規定退休人員不能返聘嗎
可以返聘
❾ 企業人員退休前多久不能再辦理工作調動
這個並沒有什麼法律法規的限制,因為單位工作調動基本上都是人往高處走,但是企業員工一旦到了快要退休的年齡,就算企業人員願意折騰,單位也是不會允許的,畢竟工作調動前提是單位工作需要,而不是企業人員的個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