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溪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管理辦法
醫療保險主要法規政策:
一、職工醫療保險:
中央政策文件:
1、《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1998-12-14
2、《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勞社部函〔2000〕4號)2000.1.5.
3、《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的通知》(勞社廳發〔2002〕6號)2002-08-12
4、《關於進一步做好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
蓋范圍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6號)2003-04-07
河南省政策文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1999]38號)
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2001]51號)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通知》(豫人社[2009]486號)2009-12-22
鄭州市政策文件:
1、《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12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文件的通知》(鄭政辦文(2000)152號)
(1)《<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2)《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管理暫行辦法》
(3)《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准管理暫行辦法》
(4)《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急診、外地就醫管理暫行辦法》
(5)《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管理暫行辦法》
(6)《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種病」、「慢性病」管理暫行辦法》
(7)《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8)《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暫行辦法》
(9)《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IC卡使用及管理暫行辦法》
(10)《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
(11)《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質量監督考核暫行辦法》
(12)《鄭州市城鎮職工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2、《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
行規定>的通知》(鄭政(2001)21號)2001-12-31
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保險門診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4)72號)
4、《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鄭州市城鎮職工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的通知》(鄭政辦文(2004)105號)
5、
《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暫行定額標準的通知》(鄭社醫(2005)13號)2005-7-27
6、《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
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的通知》(鄭政辦文〔2007〕44號)
7、《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
療保險外地就醫人員門診規定病種鑒定實施細則>的通知》(鄭勞社醫療〔2008〕6號)2008-10-16
企業醫療保險:
1、《河南省省直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豫勞社醫療[2001]16號)
2、《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2)2號)
3、《關於國有困難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
指導意見》(豫勞社醫療〔2002〕27號)2002-12-9
4、《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市屬國有破產企業和市屬
國有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2004)75號)2004-11-26
5、《鄭州市市屬企業、自收自支、差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管理暫行辦法》(鄭辦(2004)24號)
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醫療保險:
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醫療保險
《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勞社廳發[2004]5號)2004-05-28
《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意見>的通知》(豫勞社醫療
〔2004〕5號)2004-07-05
其它
(一)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2002)23號)
(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
1、《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勞社廳發〔2003〕10號)2003-05-26
2、《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豫勞社醫療[2003]21號)(2003-8-12
3、《轉發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通知》(鄭勞社醫療〔2003〕14號)2003-8-29
4、《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豫勞社醫療〔2003〕27號)
5、《關於轉發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
意見>的通知》(鄭勞社醫療〔2003〕16號)2003-11-12
(三)農民工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保險
《關於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11號)
《關於印發<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勞社醫療〔2006〕5號)
2006-06-19
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2000-04-29
河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1、《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
於我省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0)105號)2000-9-26
2、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和河南省省直職工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豫政辦(2001)106號)
3、《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調整省直國家公務員醫
療補助暫行辦法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2]70號)
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1、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2002)1號)
2、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2)1號)
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2)67號)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中央政策文件:
1、《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2007-07-10
2、《關於印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工作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34號)2007-09-04
3、《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的意見》(勞社部發〔2007〕40號)2007-10-10
河南省政策文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68號)
2、《關於轉發人社部發〔2009〕35號文件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2009-06-17
鄭州市政策文件:
1、《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2007〕4號)2007-1-29
2、《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辦〔2007〕2號)2007-1-29
3、《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小組關於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的通知》(鄭居民醫保(2007)8號)
4、《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啟動和實施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通知》(鄭政辦文〔2007〕10號)2007-1-30
5、《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鄭政〔2008〕18號)
在校大學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9號)
2、《關於駐鄭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豫勞社醫療〔2008〕10號)2008-06-24
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9)126號)
4、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
診醫療費統籌的意見》2009-10-29
5、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大學生
參加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438號)2009-12-01
6、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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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本溪市大額醫療保險報銷制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現在你可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版保險,你到你戶口權所在社區去咨詢一下吧,不知道你單位算不算集體困難企業
59周歲以下的普通居民一個人一年要交293元,其中包含38的大額醫療補充險
⑶ 本溪市對醫保異地報銷有什麼規定
可以的來。
醫保異地報銷:
1、一源般不能跨地區使用;
2、特殊情況下,出差、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緊急住院醫療費用,應按照參保所在地醫療保險辦法的具體規定進行費用報銷。一般在急診的情況下,允許就近診治。治療後,憑治療醫院出具的有效憑證回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3、另外如果已經退休的,身邊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參保地的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4、對於長期駐外職工,也可申請醫保異地安置,由單位申請,辦好後就可以在××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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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遼寧省本溪市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養老金的三種調整方式
養老金的具體調整方式是通過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來進行。
(一)定額調整,貫徹的是人人平等的原則,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不過,遼寧省將退休人員還分為五類。
第一,符合勞人險1983年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第二,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第三,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第四,1954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第五,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遼寧省這是按照從事工作時間和退休時間,對於一些老工人進行額外的傾斜。遼寧省是東北老工業基地,這樣的老工人很多,這也體現出國家對這些老工人的額外傾斜照顧政策,這是遼寧省的特色。
(二)掛鉤調整,主要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
第一,按繳費年限調整,是符合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包含特殊工種工齡的折算年限。當然特殊工種工齡折算年限,並不是所有省份都有,折算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
如果繳費年限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這實際上對於大家來說也是一個意外。也就是說如果我們15年零一個月也會按照16年計算繳費年限增加養老金,這種情況對於靈活就業人員非常劃算。不要恰好繳夠15年,多出一個月才是最劃算的。
這種情況下15年工齡只會增加15元,但是40年工齡會增加15元+(40-15)×2元,結果是65元。很明顯,繳費時間越長越劃算。
第二,按養老金水平調整。按照2019年12月退休人員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照0.8%的比例增加。
這一部分是貫徹的,長繳多得、長繳多得,養老金水平越高增加的錢數越多,當然具體佔比例不是很高,畢竟養老金調整平均水平是5%。
(三)傾斜調整,主要是針對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退職)人員傾斜照顧。
第一,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57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發50元。年齡在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發100元。
遼寧省對於高齡老人的傾斜照顧力度還是非常大的。我們也看出領取養老金,實際上活得越久越劃算,長壽才是養老保險最需要應對的根本。
第二,對於國家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第三,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按照以上規定調整以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人群,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年繳費年限額外再增加基本養老金一元。這是今年新增加的一項內容,也是相對於2019年唯一一項新變化的內容。對於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員是一種傾斜,但是也是對長繳多得的一種鼓勵。通過這種方式,鼓勵引導大家在繳費15年以後繼續繳費,繳費時間越長,退休養老金越高,增加的養老金也越好。
⑸ 本溪市平山區輪胎廠退休的職工醫保有二次報銷嗎
問一下單位工會,是否參加類似退休職工互助保險。參加的有二次報銷。
⑹ 本溪市退休職工醫保卡錢為什麼幾個月都沒有進錢
一是退休職工醫保卡錢為什麼幾個月都沒有進錢了,因為本機是的,社保現在出於與前處於緊張狀態,沒有這部分錢。這些從春節到現在呃那個疫情也影響啦,嗯。集市的經濟收入,所以呢醫保卡上的錢暫時不能進。
⑺ 本溪市醫保繳納標准
失業人員不可以免兩年醫保,如果想要正常享受醫保報銷,失業人員可以自版行繳納醫保。權
個人醫保參保繳納方法:
1、參保人員按年度繳納醫療保險費。初次參保或中斷繳費後再次繳費的,按當年實際剩餘的月份繳納醫療保險費。
2、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本人自願的,可一次性躉繳剩餘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大額醫療保險費應繼續繳納),也可按年繳納。
個人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分為兩檔,由個人自願選擇檔次參保:
1、一檔年繳費: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的5%繳納(1%用於建立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
2、二檔年繳費:按上年度社平工資的11%繳納(1%用於建立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具體標准每年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公布。
個人醫保繳納時間:
1、參保人員於每年1月10日前繳納醫療保險費。
2、初次參保的人員應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次月10日前繳納當年剩餘月份的醫療保險費。
3、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本人按規定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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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本溪市退休職工滿足什麼條件可以享受小葯錢
這個跟職工是否退休毫無關系的。
⑼ 本溪社保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起交到退休么
中間間斷的10年是強制補繳、嚴禁補繳還是自由選擇,要看當地怎麼規定了的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假設當地政策允許且個人經濟條件允許,建議還是補繳為好,繳費時間越長,越有利於自己的養老金!祝好
⑽ 本溪市醫療保險報銷
一般醫院等級越低報銷比例越高,在一級醫院報銷比例會是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