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退休人員因公出差是否可報差旅
你所說的退休人員,現在應該是返聘回去繼續上班了,這時如果因公出差單位當然應該報銷差旅費。難道因公出差為單位辦事情要自己負責差旅費嗎,那樣的話誰都不會去出差了,給單位辦事自己花錢,這是不可能的。
B.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沒有探親假和差旅費紅頭文件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版偶或父母權團聚的假期。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可以具體分為三種形式:1、探望配偶;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
退休人員已經離開工作崗位,是沒有探親假和差旅費的.
C. 退休人員出差差旅費如何報銷
誰讓你出差找誰報銷
D. 退休人員被原單位派出差有出差補助嗎
還是給單位幹活,當然也就享受同樣的出差補助了
E. 退休後處級領導幹部出國怎樣辦理
退休人員出國與其他中國公民一樣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該申請人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級公安局出入境事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護照。取得個人護照後,還需要向目的國的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獲准後才可以出國。
F. 退休軍人差旅費是怎樣規定的
軍人退伍後,即為中普通公民,在各方位與普通公民一樣,所以在差旅費上沒有區別內。如果你有傷殘軍人證、或容其它由民政部門發給我的特別優待證明的情況下,按政策規定辦。這也是我國軍隊建設和復員軍人管理上不搞特殊化的利民政策。
G. 國家工作人員外出公務報銷有關規定
國家工作人員外出公務報銷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二十三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准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
住宿費在標准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准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標准報銷。
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報銷。
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7)退休人員因公出差擴展閱讀
第二十八條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一)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二)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三)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四)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五)轉嫁差旅費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H.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開會如何報銷差旅費規定
沒有這樣的規定。
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在同一縣(區、市回)區域內的,即使是在職答幹部或職工因公出差(包括開會),「差旅費」不得報銷,離開縣(區、市)的,按規定報銷。
退休人員,沒有這類「差旅費」的支出渠道。
如果你心有不甘,可直接向當地縣級財政部門咨詢。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I. 公務員退休出國有何規定
1、只要已經退休、退離以前掌握權力的職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員」而回不再是「正處級答幹部」了; 2、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既然你已經不再享受正處級幹部的在職待遇、擔任正處級幹部的職務也不再行使正處級幹部的權力,那就無須受到正處級幹部的各種約束。
市管幹部因私事申請短期出國(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1、符合國家有關探親假規定,出國(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幹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親假;已婚幹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親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親假)。
2、直系親屬在國(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