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後,享用原工作單位的工作午餐,違法嗎
工作午餐是只給上班人員享受供給的。退休人員不上班享受工作午餐是不應該的,是屬多吃多佔的。因工作午餐不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是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情況設定的,所以不涉及犯法違法。只是違規行為。
㈡ 現行規定國企沒有食堂能發午餐費嗎
職工食堂如同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醫務室一樣,是為企業生產經營作後勤保障服務的機構,屬於企業的福利部門,將其納入製造部門和管理部門均是不恰當的。因此,與職工食堂有關的人員工資應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職工食堂作為企業的福利部門,只能為企業職工就餐提供服務,而不能無償為職工提供午餐。企業職工的餐費屬於個人消費支出,應由職工個人承擔。正確的做法是,企業職工自行向食堂購置餐票或直接用現金購買午餐,食堂自收自支,單獨建立收支賬,與企業損益無關。對於食堂招待客人的費用,應由企業承擔,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列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44條規定,"納稅人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能證明真實性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據此,企業可以編制自製憑證入賬,自製憑證需要註明招待客人的所在單位、姓名、日期以及招待的時間等等。
職工食堂人員的工資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在計算計稅工資扣除標准時,其職工人數不包括企業福利部門人員。職工福利費的扣除標准按照稅法允許扣除的工資總額的14%計算。個人的午餐費用,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如果企業發放午餐補助,則此項補助屬於與僱傭有關的報酬,應根據用途進行歸集並將其計入工資總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應付工資"科目,在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時亦不能在稅前扣除。企業在食堂招待客人的費用,列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後,在年終申報所得稅時,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43條規定的標准扣除。
㈢ 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可以為職工補助午餐嗎
可以,行政事業單位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本單位購置各種職工文體活動設施版或器材開支權。
2、對本單位舉辦食堂、醫務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
3、本單位在重大節日期間開展的面對全體職工的業余文體娛樂活動的相關開支。
4、對本單位職工的特殊困難補助。
5、對本單位職工的預防保健開支。
6、對本單位職工子女的兒童節日慰問。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㈣ 關於公司員工午餐費補助的問題有沒有什麼文件規定這個標准如何計算
勞動法規定上班每8小時應提供一次工作餐~
但是具體標准沒有硬性規定
一天1塊錢餐補都是存在的 = =
㈤ 勞動法對午餐費有規定么
你說的午餐費應該叫 午餐補助 這部分錢是從單位的盈利部分中抽出來的 屬於回福利的一部分 而且勞動法里答也沒有規定 用工單位要出中午飯這筆錢
還有一個名詞 叫 誤餐費 這個錢是跟著工資走 屬於津貼里的 一般正式工都會有
誤餐費和午餐補助 一般情況下 很少同時出現 除非你單位的效益非常好
按你講的 你們單位臨時工有午餐補助 你們卻沒有 應該是單位考慮到 臨時工沒有津貼這部分 他們的午餐補助 等同於你們的誤餐費了
如果有些錢 你認為發的不合理 可以看看自己的工資條
食堂的話 並不是說開了就一定會掙錢 打個比方說 你身邊的可能會需要食堂 不代表你們單位6000來號人都需要食堂 畢竟現在吃一頓飯很貴 再一個 這種事情都是雙方的 也許你們單位也有意 但是一直沒找到合適合夥人
㈥ 接待退休職工就餐費會計分錄
為了加強對業務招待費的控制,會計核算時把所有的業務招待費全部記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