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受黨紀處分退休待遇有影響嗎
有影響。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並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對於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其養老保險等相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四十四條: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是,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或者原處分決定單位出現合並、分立等情形的,由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新單位執行原處分決定。
(1)黨紀處分對退休人員按那條處理擴展閱讀:
黨紀處分、政紀處分都是影響公職人員工資待遇的重要因素。這種影響的大小也因處分輕重有所不同,歸納起來,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黨紀處分對工資待遇影響的原則性規定。公職人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時,必須降低一級以上的職務;受留黨察看時,其職級和工資的降幅一般應大於相同職級撤職處分者;受開除黨籍處分但未給予行政開除時,其職級和工資待遇的降幅一般大於相同職級受留黨察看處分者。
第二,政紀處分對工資待遇影響的原則性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三,降低工資待遇的不同情形及規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和撤銷職級待遇,下同)和行政降級以上(含降級)處分的人員,辦理降低職務級別、降低工資手續。
第四,各種處分對工資待遇的具體影響。受降級處分的人員,降低一級以上(含一級)級別工資,從處分的下月起按新級別發放工資;如果其級別工資在本職務已經是最低級別的,那麼可以降低一檔以上(含一檔)職務工資檔次。
受撤職處分,應同時降低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從受處分的下月起,其職務工資按新任職務同等條件大多數人員的工資水平重新確定,新確定的職務工資額應低於原任職務工資額。
級別工資應降低一級(含一級)以上,若降低級別工資後其級別工資仍高於新任職務最高級別工資的,須按新任職務最高級別工資執行。
受開除處分的人員,自處分之日起,解除其與國家行政機關的人事行政關系,從受處分的下月起停發工資。
受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工作人員,解除處分後,其正常晉升工資的考核年限,從解除處分的下年起重新計算。
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適用離退休幹部嗎
適用。《條例》沒有明確僅是適用在職黨員幹部。
第八條 本條例適用於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③ 黨內警告處分對今後退休有多大影響
黨內組織處分沒影響受處分人的退休待遇,即使受到了行政處理,刑事處理也有相應的政策,符合退休條件的仍然可以享受退全待遇。
④ 退休人員在任期間違反黨紀政紀怎麼處理
已經退休的人員,如果發生違法黨紀政紀的,也可以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比如黨內警告,記過,或者開除黨紀,涉嫌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至於政紀,因為已經退休,不涉及政紀處理。
⑤ 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對執行處分決定有哪些規定
依據有關規定,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有以下的規定:
1.一般應在一個版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權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負責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員不得少於兩名,宣布時應向受處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權利,詢問其對處分決定的意見,做好相應的思想教育工作,並請其在處分決定書上簽寫意見。拒不簽署意見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簽署意見的,要在處分決定上註明。
2.同時,處分決定通知及處分決定書要抄送有關組織、人事部門及相關單位、部門。有關部門負責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需要辦理職務、級別、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的,及時予以辦理。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一般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准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⑥ 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對退休人員咋處分
同等,黨紀人人平等
⑦ 退休公務員受黨紀處分養老金怎樣變動
有影 響。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 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 出處分決回定, 但應當立案調查並按答程序作出調查結論,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對於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其養老保險等相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四十四條: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是,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或者原處分決定單位出現合並、分立等情形的,由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新單位執行原處分決定。
⑧ 已經退休的人員受到什麼黨紀處分,需對享受的養老金下調
已經退休的人員受到什麼黨紀處分而非刑事處理,不扣養老金。
⑨ 已退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啥影響
黨內警告抄處分是黨紀處分,在襲黨紀處分裡面是最輕的處分,還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留黨察看處分等,黨紀處分和刑事追訴兩者之間是由區別的,黨員違紀是沒有追溯時效的,也就是說任何時候發現有違紀行為都是可以給予黨紀處分的,而刑事責任是由追溯時效的,超過了追溯時效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了。對於黨員來說如果退休了被發現有違紀行為,紀委應該立案調查,再根據調查結果給予處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說明違紀性質不嚴重,警告處分是輕處分,對工資福利待遇沒有任何影響,但是在政治上是一個污點。
⑩ 公務員退休後違紀行為如何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0)黨紀處分對退休人員按那條處理擴展閱讀:
廣安市紀委對外公布:兩名已退休4年的民警,因任內嚴重違紀受到了降低退休待遇等處分。
據介紹,陳和平,陰明,均為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退休幹部,分別於2010年6月和2010年10月退休。經查,陳和平與陰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賄賂,兩人行為均已構成嚴重違紀。
對於陳和平的處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監察部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經廣安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因其已退休,不再給予處分,按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降低其退休待遇。
對於陰明的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廣安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陰明開除黨籍處分,並按規定降低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