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企業退休和事業退休職工認證2021年是從哪一時間開始
2018年7月起,我國全面取消了養老金集中認證的規定,因此退休人員不需要在規定時間去規定時間進行驗證,可通過手機app、定點銀行、工作人員上門進行認證,當然去社保機構也是可以進行養老金認證的。
現行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回部年滿55周歲。答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延遲退休政策現在只是討論階段,沒有正式 的文件。
3.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問題
呵呵,肯定是有不同,否則不會有你說的情況發生。
常見的情況就是檔案記專載年限不夠。以屬前的企業勞資人員在調整工資的時候,在工資表上不注意井下、高溫字樣,而只寫上工人,則這樣的年限是不能計算的。
你若認為完全一樣,可以自己找出2份檔案自己去比照
也可以到勞動仲裁提起申訴。
4.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山西省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5. 山西省企業職工退休金大概是多少錢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同時達到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養老金待遇。,很抱歉無法估算未來能拿多少養老金。因為養老金的計算是根據你退休時所在省(直轄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累計繳費年限、歷年的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的累計額幾個指標綜合計算的。鑒於這些指標都是未知數,沒有辦法測算。只有這些指標都能提供才能精確計算出來。因此只能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知道你拿多少錢。每個人參保的情況不一樣,每個人的退休工資也是不一樣的。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公式比較復雜,個人也無從計算,一般退休時才能由社保機構計算出結果的。
6. 山西企業職工,繳最低養老金基數,三十四年工齡,五十歲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社保交滿15年,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到的具體錢數,在這里無法具體說明。因為全國各省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統籌賬戶的金額不一致;並且每個人的工作的工資也不相同,所以,不能進行具體計算。
但是,在這里,提供一下一些計算公式,供大家自己計算: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存額÷120
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一旦停繳,將直接影響到退休後養老金待遇。
7. 山西省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延長將從何時開始執行
沒有這樣的政策。而且個人估計5年內也不會出台。現在在討論的是彈性延遲退休專政策,比如原屬本規定男性60周歲退休,如果制定彈性退休政策,男性就可以選擇65周歲退休,也可以選擇還是60周歲退休。強制延遲退休政策不適合目前的中國國情。
8. 山西杜保退休企業職工新政策
國家人社部、財抄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山西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9. 山西企業怎樣算退休工資26年
單憑工齡26年這個數據,誰也算不出來。養老金計發辦法參見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文件《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勞社廳發[2006]275號:
(一)晉政發〔 1998〕 21號文件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 15年的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1%(繳費年限不滿 1年的,計算到月)
在計算基礎養老金時: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折算的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繳費指數,與本人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相加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指數均按 1.0確定)除以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二)晉政發〔 1998〕 21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晉政發〔 2006〕 32號文件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 15年的人員,在按第(一)款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
1、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 11%及其以上比例( 2006年 1月 1日後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的職工按 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1.3%
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實行個人繳費前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以折算工齡,但折算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 5年,折算工齡作為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調節金:
2006年調節金為 96元, 2007年為 72元, 2008年為 48元, 2009年為 24元, 2010年以後(含 2010年)取消調節金。
(三)設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過渡期。具體辦法按晉政發〔 2006〕 32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晉政發〔 2006〕 32號文件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 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再發給 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本通知計發基礎養老金時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計算。
10.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算
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企業: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兩個條件的人員,可以同時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2060元的,補齊到2060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切實將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