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已經公布了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本次政府工作報告也表示養老金平均增加10%左右。按照慣例,各地一般在3月底將增加的養老金劃入個人的銀行賬戶。但是今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具體標准還沒有公布,所以,目前只能耐心等待。
2.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算
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企業: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兩個條件的人員,可以同時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2060元的,補齊到2060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切實將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3年4月24日
3. 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山西省增加多少
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都納入了2009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增加時間從今年1月1日算起。每人每月上調後,養老金至少漲價110元,全省平均調整幅度不低於140元,最高的接近150元。
4. 山西十月份能不能給全部退休人員開工資
這個應該是不一定,這種退休也是挺麻煩的,要有很多的時候。
5.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養老金怎樣調
山西文件主要內容:抄
3月襲25日,省人社廳發布通知,2015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算起。
據介紹,本次調整針對的人群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其中不包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所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下列人員,還將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此外,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
6. 山西省企業在職人員2015年繳納養老金費多少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發布的山西省2014年社會平均工資為48969元,企業專在職人員個人按本人屬上年平均工資的8%繳納,但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社平工資60%基數的按60%繳納(月最低基數為2448),最高按社平工資的3倍執行(12242)。自己計算就行了,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7. 2015山西退休工資調整 一六年山西退休申工資的標准
調整的具體方案還要等待各省市自治區公布。
今年的財政預算報告提出養老金將上漲6.5%左右,實現了十二連增,但這是自2005年以來養老金第一次漲幅低於10%。人大的政府工作報告里講的比較原則,預算報告里稍微講的具體一點。
第十二次連續調整,叫十二連調,也是本屆政府連續第四次調整,這就反映了政府對這項工作的重視,體現這么一個原則,就是財政收入增長雖然放緩,但是該給群眾辦的實事,一件也不能少。
本次退休人員待遇調整,首次實現統籌安排。政府工作報告里講的是退休人員,不是像以往的報告里講的企業退休人員,預算報告里講的更明確一點,就是包括企業的,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這個過去是沒有的,十二連調包括了機關事業人員,這是去年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之後的一個新的進展。過去是雙軌制,現在並軌了,基本制度並軌了,待遇調整的政策也是遵循同一規則,統籌安排。
8. 山西省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標准答案
1
山西省職工死亡待遇
一、職工因工死亡待遇
(一)待遇項目和標准
1、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補助金,標准為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
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1)享受條件: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2)享受標准:以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配偶每月 40%,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0%。
供養親屬撫恤金從職工死亡的次月起計發。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發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 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工亡的為54個月,被授予革命烈士稱號的為60個月。
職工因工死亡待遇項目標准表
(二)相關政策規定
1、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每年7月1日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可參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時間和幅度進行月1日根據職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可參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時間和幅度進行。
2、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領取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時,其喪葬補助
金、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按上述(一)——1、2之規定標准發給。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上述(一)——3規定標準的50%發給2
3、對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自願一次性領取待遇的,除按規定標准發給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再按下列標准發給撫恤金,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子女的,以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計算,到 16周歲失去供養條件止;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的,以應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大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4、農民合同制工人、農民輪換工、臨時工的工亡待遇均按本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5、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喪葬費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
二、職工因病死亡待遇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休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傷殘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2
3、對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自願一次性領取待遇的,除按規定標准發給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再按下列標准發給撫恤金,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子女的,以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計算,到16周歲失去供養條件止;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的,以應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大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4、農民合同制工人、農民輪換工、臨時工的工亡待遇均按本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5、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喪葬費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
三、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待遇
(一)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發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死者年齡在10周歲以上的,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1個月的二分之一;1周歲至10周歲者,為平均工資1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1周歲者不給。
(二)全家有2人或2人以上在同一企業內工作,其共同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喪葬補助費應由其中一個領取,不得重領。
9. 山西省企業退休金哪天發
山西省企事復業退休人員制二O一六年退休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估計在十月份出台調整方案,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二十多個省市也已經公布調整方案,並於九月底發放到人,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以下是公布調整方案的十二省市:
10.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2O17工資調正最新誚息
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山西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7〕6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3.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6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85元的補到2985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政府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後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