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死亡,還有什麼待遇
應該跟普通職業退休後死亡,撫恤金、喪葬費等待遇標准,是一致的,不會有其他額外待遇的。
Ⅱ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死亡後怎麼處理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死亡後如果沒有領完個人賬戶部分,那麼在領專完喪葬費後如有剩餘,屬可退出剩餘部分(但基本上都沒有剩餘)。靈活就業人員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沒辦理退休手續就死亡的,沒有喪葬費,但個人賬戶部分給可以退出繼承,如果統籌賬戶部分是按靈活就業人員個體繳費的話也是可以繼承的.
Ⅲ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中途和退休後去世,社保是怎麼退退多少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執行標准:
喪葬補助費標准:每人1000元。
一次性救濟費標准:上年全省月社平工資的10個月,四捨五入保留到元。(1)滿15年以上的全額發給(2)不滿15年的,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按十五分之一發給個人賬戶繼承額2011年7月後去世,個人賬戶余額全部發給,2011年7月前去世的待遇按原規定執行。
Ⅳ 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一樣嗎
不一樣,就業人員除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還可領取病殘津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有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Ⅳ 請問靈活就業人員去世後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嗎怎麼領取
如果按時交社保的話,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
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養版老保險人員死權亡,社會保險支付撫恤費、喪葬費、同時退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由原退休單位上社保申報,最快過一個半月後社保將補助劃入單位賬戶,再由單位代發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5)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有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Ⅵ 請問靈活就業人員交養老保險中途死亡有沒有喪葬費
靈活就業人員為養老保險等社保不存在返還本金的說法
如果當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時,可以申請退保銷戶
Ⅶ 不是正式工屬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死亡喪埋費有多少
不是正式員工屬於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好屎黃雙雙會有嗎這個肯定是有了主要是楊工主要是肯定是有的這個是屬於正當回復
Ⅷ 2O20年阜新市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如果死亡有喪葬費嗎
現在參加保障社會保障的靈活就業人員,在退休後如果死亡,當然是有喪葬費的。不過必須要進行火化,一定要有火化手續。
Ⅸ 社保退休人死後的喪葬費有多少
1、喪葬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需要賠償給死亡人親屬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後事的費用。該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准法律採取了確定化的具體標准,統一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為基數計算6個月,其總和便是喪葬費總額。
2、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喪葬費的支付主體不是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的,而是其他第三人支付的,則請求權主體就是支付該費用的第三人了,該第三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該費用,但侵權人已經支該費用的除外。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侵權人已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9)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有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1、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1.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2、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公布前,實際上還有一種賠償實際損失的辦法,這就是按照喪葬的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其應當賠償的項目是:
2.1壽衣費
受害人死亡的壽衣支出,應當賠償。壽衣的購置費,應當是一般的壽衣,受害人家屬採用高級壽衣裝殮的,只賠償一般標準的壽衣損失。
2.2運屍和火化費
這是必須支出的費用,應當全額賠償。
Ⅹ 靈活就業人員中途或退休後去世,社保怎麼退退多少
按照抄《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執行標准:
喪葬補助費標准:每人1000元。
一次性救濟費標准:上年全省月社平工資的10個月,四捨五入保留到元。(1)滿15年以上的全額發給(2)不滿15年的,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按十五分之一發給個人賬戶繼承額2011年7月後去世,個人賬戶余額全部發給,2011年7月前去世的待遇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