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甘肅省喪葬費標準是多少
甘肅省喪葬費標準是多少?
對的,一般只有幾千元左右的喪葬費,根據自己的交納檔次和工種情況等而定的.
同時,也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一部分生活補貼.
② 甘肅省對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與戶口的規定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③ 甘肅省四建公司退休職工喪事費用是多少
甘肅森林退休工人去世後享有一次性喪葬補助費7352元,一次性撫恤金3676元。內
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容保障廳、財政廳
《甘肅省關於調整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248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7352元。
一次性撫恤費:3676元。
資金來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配套文件出台後,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新的規定和標准執行
④ 甘肅省退休幹部喪葬費和撫恤金的賠付標准即規定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保險制度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內保險制度由喪容葬補助費、
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三方面內容組成。
1.喪葬補助費
喪葬補助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准。
2.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性質確定,因病死亡的,按職工病故時的1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因公犧牲的,按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批准為革命烈士的,按犧牲時的4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
一次性撫恤金,國家機關職工死亡後,由其家屬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發給,事業單位職工死亡後,由其原工作單位發給。
3.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
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准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⑤ 2015年甘肅省人社廳關於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的通知。
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標準的通知
⑥ 甘肅省退休工人喪葬費標准
同家規定領取死者生前2o個月退你金及當地規定的喪葬費
⑦ 甘肅省退休工人死亡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2015喪葬費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標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內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容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⑧ 甘肅退休工人死亡後的相關補貼
是不是來社保給發養老金呢?源
如果是這樣的話,准備好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帶上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去戶口所屬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喪葬費是3個月社平工資,撫恤金的話,一般是10個月(地方不同會有差異的)
不是在社保領養老金,那麼就不知道找誰了
⑨ 甘肅省退休工人去世安葬費撫桖金是多少
甘肅省企業退休工人死亡享有次性喪葬補助費:6407元;一次性撫恤費:3203元。
甘肅省人力專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屬 財政廳 總工會
《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3〕250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隨著我省經濟的發展和職工收入的增加,消費水平也隨之提高,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6407元。
一次性撫恤費:3203元。
資金來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3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配套文件出台後,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新的規定和標准執行。
2013年6月18日
⑩ 甘肅省建一公司退休人員喪葬費和撫恤金
各地不統來一,喪葬費,有的地源方是根據死者本人退休費兩個月發給,有的地區是發給固定數額,一般都是在4000左右,至於撫恤金,也就是一次性救濟費,有的地方是根據供養人口發給,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月數發給,一般來說是6個月到12個月的本人退休費,或者當地社會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