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雙軌制退休
這個沒有辦法,現在退休的企業工人和公務員是沒辦法相比的,政策就是這樣定版的,所以才權那麼多人爭著考公務員。這種收入的不平衡就是制度造成的,什麼根據,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公務員到死的喪葬費都要比百姓多很多,百姓的喪葬費是1萬元,公務員的是24個月的工資,差距是相當的大。
這個是沒有辦法的,上海等各大城市的百姓也鬧過幾次,但都沒什麼效果,公務員的收入基本是百姓的一倍以上。目前誰也改變不了。
㈡ 退休金雙軌制
退休金雙軌制 ,這 是退休政策的腐敗!
㈢ 為什麼退休工資有「雙軌制」
不是雙軌制,而是三軌制!
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人員的退休養老金發放的比版率是3:2:1的概率。
這就是權企業的拚命要擠入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拚命要進入機關公務員的道理!
這樣的故事,在近期還不可能消除,因為主權不在企業人員手裡。
㈣ 退休雙軌制合理嗎
前年,國家已經將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退休管理辦法合二為一了,即由雙軌制合並為單軌制。但這僅是形式上的單軌制,實質上並沒有形成單軌,因為差距並沒有消除甚至是越拉越大。這當然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國家是想朝著縮小差距的目標前進,但仍事與願違。但願國家能採取有效措施縮小差距,還企業退休職工一個基本上的公平與合理!
㈤ 什麼是退休金雙軌制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所謂「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
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
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退休金雙軌制的形成:
「雙軌」的形成,則是歷史和現實共同作用的產物。
上世紀90年代,企業和機關單位的養老制,還是執行均為退休前75%的「單軌」。
隨著國企改革步伐的加快,養老制度的改革也相應劃出了「國企—集體企業—民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的路線圖。備受爭議的雙軌制,正是這一路線圖實施過程中的產物。
而另一方面,養老保險長期分屬不同部門負責,導致政出多門,缺乏統一性,難言溝通銜接。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僅是養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這種雙重身份的利益沖突,在某種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㈥ 退休金雙軌制的解決措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國家已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推動養老「雙軌制」所導致的不合理差距問題的解決:
1、從2005年開始,連續9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對反映差別較大的企業退休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在這幾年調整待遇的過程中一直給予傾斜。同時,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照顧,已形成機制。
2、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2008年國務院確定山西、浙江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事業單位分類人事制度、工資制度、財政體制改革與之緊密相連,需要同步推進。
3、加快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進一步提高職工在退休後的生活水平。 2012年8月16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共同頒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實行辦法》,決定對《辦法》實施後新進入深圳事業單位並受聘在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也試行社會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辦法》從2012年8月25日起試行,有效期5年。
此次改革將改變現行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並由財政現收現付的做法,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納入改革范圍的人員,其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金和職業年金構成。考慮到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實際情況,原深圳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未實行養老保障制度改革,通過直聘、選聘方式進入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人員,暫實行老的退休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並軌」的大方向是明確的。人社部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將在適當的時候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方案成熟後,所涉及的各項改革舉措將逐步實施。
㈦ 什麼是退休雙軌制
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
㈧ 什麼是「退休工資雙軌制」
「退休工資雙軌制來」是計劃經濟自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所謂「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用李玉和當年的那句名言說,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是兩股道上跑的車,走的不是一條道。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㈨ 退休雙軌制改革後企業退休金怎麼發放
在已知的退休雙軌制並軌方案中,都沒有提及企業的退休金發放方式也要改革。個人認為,企業養老金的發放不會有所變化。
㈩ 為什麼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要搞個「雙軌制」
雙軌制形成的收入差距就是在制度設計上人為造成的。除了1996年和2006年兩次給機關事業單位較大幅度提高工資外,2014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也是通過國家補貼個人不降低收入的前提下實現的,客觀上每人月又增加了千元以上五險一金的隱形收入。這三次大幅度調整工資都沒有相應地給企業職工調整工資,只能是差距越來越大。機關事業單位不繳費,退休工資替代率高;企業和職工繳費比例高,繳費時間長,退休工資替代率反而低。當前企業退休人員的工資每月起碼比機關事業退休人員的工資少2000元以上。改革之前,由於在機關事業單位收入低,有些人還主動選擇到企業就職,那還不是政府政策引導的結果嗎?因此,解決收入差距上的不公平,根本上還得靠政府從政策制度設計上去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