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體企業解體後,退休和離職的員工可以享受賠償嗎
您爸爸和單位之間已經沒有了勞動關系,不能享受單位的補助!
Ⅱ 退休返聘人員離職時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退休後返聘人員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受勞動法調整;
2、返聘人員與僱主發生爭議,按照雙方協議及僱傭關系處理;
3、所以說返聘人員離職時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Ⅲ 離退休人員的離職補助,該怎麼記賬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這是辭退福利,一般作為管理費用列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具體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Ⅳ 公司對退休返聘人員的離職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嗎
退休年齡返聘的人員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不是勞動合同法所調節的范圍。是否有經濟補償按照雙方簽訂的聘用協議執行,如果聘用協議上沒有提到的或者沒有明確的。企業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Ⅳ 差5年退休,離職後公司是否需支付5年基本生活補貼
沒有什來么支付基本生活費到退休源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如果是單位解僱或者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那麼根據工作時間給補償,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時間從08年開始計算,08年之前的工作時間,那麼屬於勞動法管,勞動法沒有明確該怎麼補償,可以跟單位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由仲裁定
如果是自己主動辭職或者合同到期自己不續簽,那麼就什麼補償都沒有了
Ⅵ 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終止。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Ⅶ 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今天同一個HR同行討論關於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是否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她公司有一個員工在公司工作了14年,現在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不再繼續留用,是不是要支付14年的經濟補償金? 關於此問題,現回答如下: 員工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離職,分兩種情況: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那麼,用關於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規定對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補償了。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