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事業退休金為何差別大
首先,由於改革不同步,致使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養老金繳費與待遇計發方面差距過大,而責任劃分不清及政府、企業、個人之間負擔比重失衡,則使制度的可持續性難以得到保障。 目前公務員退休金替代率在70%以上,屬於偏高,這是單一層次制度安排的結果。企業職工在改革前的退休金替代率也同樣偏高。但企業職工實行養老保險改革後,當初設計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雙層架構並未實現,即企業年金並未普遍建立。 公務員保留了退休金的偏高替代率,企業職工降低了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又未補上企業年金,兩大群體的待遇差距就持續拉大了。 其次,當初設計養老制度之時,養老方面的紅利就有所傾斜,也就是以權力為中心向外的輻射,其距離權力近得到更多的養老待遇;而企業相對離政府權力遠了些,養老待遇自然就差了一些。即便同樣是企業,也可以按央企,集體企業的區別而有著不同的養老待遇。 就公務員養老金,如果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差別也很大。比如,退休金發放標准過度依賴行政級別,輕視供職年限,這對公務員也十分不公平。甚至有的地方存在「賬外」退休金,各種補貼也不一樣。 再者,企業連漲九年養老金抵不上機關和事業單位漲一次,原來的差距不但沒縮小,新的差距又在加大。舊的矛盾沒有很好地面對、梳理、調整、化解、解決。新的矛盾還在現行政策中不斷涌現,僅企業在地域、行業、工種、職稱等方面又形成了新的差距,而且差距還在繼續擴大,全國企退平均工資最高地區和最低地區差距將近一倍,有職稱和沒有職稱的職工退休金相差也高達一倍以上,壟斷行業和普通企業退休金差距更大,按現有調整政策發展下去,企業內部的退休金又將出現新的多軌制。 這一切實在讓人感到費解和不安,主要原因只有一點,就是分配原則的指導思想出了問題,而這種指導思想就是養老金雙軌制的延續與翻版。所有養老金政策都出自於同一種指導思想,同一種政策,同一種模式,這種固有的、陳舊的、一成不變的指導思想不改變,原來的雙軌制不但永遠得不到解決,而且後來的養老金政策還會繼續撲其後塵,產生更為復雜的多軌制。
❷ 企業退休工資差距有多少
企業的退休工來資和公務員源、事業單位的退休工資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機關單位的退休工資是一般企業退休工資的2-5倍。
人社部並沒有公布全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數額,但在全國的一些地區,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之間存在著差距是一個客觀事實。
❸ 為什麼企、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差距這么大
我們可以看到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的退休人員薪酬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其中,最直接的表現,就是養老金的替代率問題。觀察到不少普通企業退休的職工,他們的養老金替代率在40%至50%左右,整體的養老金替代率偏低,當然這可能與普通企業職工只領取基礎的養老金因素有關,較少的普通企業職工參與到企業年金以及商業保險等渠道,由此導致他們的退休金偏低,養老金替代率基本上處於偏低的水平。
由此可見,對普通企業員工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之間,彼此的退休金差距還是比較明顯的,這不僅與歷史因素有關,而且也與平日的繳費基準、工作穩定性以及社會平均收入等因素有關。不過,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普通企業退休金也會得到逐漸重視,並會有更完善的保障體系,不斷縮水兩者之間的退休金差距水平,這也是一種可以預期的發展趨勢。
不過,現階段內,對普通企業的員工來說,可能更擔心延長退休的問題。相比之下,普通企業員工的工作不確定因素較高,不像事業單位工作那樣穩定與長久,一旦延長了退休的年齡,對普通企業員工來說,則可能需要承擔更多的不確定風險。但是,對在職的普通企業員工來說,除了繳納基本的社保外,仍可以考慮參加一些企業年金或商業保險等,來達到提升未來養老金替代率的效果。
❹ 單位繳納社保和個人繳納社保,在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差別在哪如何計算的啊困惑
企業必須為職工投保,這是國家的強制性規定,需要投五險,除養老、醫療外,還有工傷、生育、失業保險,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是根據其上一年度的年收入確定的,最低限是60%的社平工資,最高限是300%的社平工資。
個人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由於無法確定個人年收入,一般是按照規定的比例確定繳費基數,比如60%、80%、100%……300%,也可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起投,個人繳納社保主要有二項,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轉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主要看上年度個人繳費基數,最終確定繳費額度。
96年後參加工作的養老金計算 基本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本人退休時上年度非私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 1%。(注:各地方在1%的系數可能不同在1~1.2)
個人賬戶養老金 =本人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60歲為139個月、55歲為170個月)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平均繳費指數(0.6~3)X社平工資
(4)企業退休差距在哪裡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❺ 企事業退休金差距是怎麼拉大的
由於改革不同步,致使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養老金繳費與待遇計發方面差距過大,而責任劃分不清及政府、企業、個人之間負擔比重失衡,則使制度的可持續性難以得到保障。 目前公務員退休金替代率在70%以上,屬於偏高,這是單一層次制度安排的結果。企業職工在改革前的退休金替代率也同樣偏高。但企業職工實行養老保險改革後,當初設計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雙層架構並未實現,即企業年金並未普遍建立。 公務員保留了退休金的偏高替代率,企業職工降低了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又未補上企業年金,兩大群體的待遇差距就持續拉大了。 其次,當初設計養老制度之時,養老方面的紅利就有所傾斜,也就是以權力為中心向外的輻射,其距離權力近得到更多的養老待遇;而企業相對離政府權力遠了些,養老待遇自然就差了一些。即便同樣是企業,也可以按央企,集體企業的區別而有著不同的養老待遇。 就公務員養老金,如果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差別也很大。比如,退休金發放標准過度依賴行政級別,輕視供職年限,這對公務員也十分不公平。甚至有的地方存在「賬外」退休金,各種補貼也不一樣。 再者,企業連漲九年養老金抵不上機關和事業單位漲一次,原來的差距不但沒縮小,新的差距又在加大。舊的矛盾沒有很好地面對、梳理、調整、化解、解決。新的矛盾還在現行政策中不斷涌現,僅企業在地域、行業、工種、職稱等方面又形成了新的差距,而且差距還在繼續擴大,全國企退平均工資最高地區和最低地區差距將近一倍,有職稱和沒有職稱的職工退休金相差也高達一倍以上,壟斷行業和普通企業退休金差距更大,按現有調整政策發展下去,企業內部的退休金又將出現新的多軌制。 這一切實在讓人感到費解和不安,主要原因只有一點,就是分配原則的指導思想出了問題,而這種指導思想就是養老金雙軌制的延續與翻版。所有養老金政策都出自於同一種指導思想,同一種政策,同一種模式,這種固有的、陳舊的、一成不變的指導思想不改變,原來的雙軌制不但永遠得不到解決,而且後來的養老金政策還會繼續撲其後塵,產生更為復雜的多軌制。
❻ 同樣的工齡,個人交和企業交退休後金差距有多大
養老保險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繳費高低有密切的關系,退休後工資是有很大的差別的。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要清楚養老金繳納的構成,養老金的繳納分為企業繳納部分,比例為20%,個人繳納部分,比例為8%。企業繳納部分劃入養老統籌基金,由養老金管理部門統一進行管理,大家知道的社保金入市,就是從這裡面劃撥出來的。個人繳納部分,則劃入我們每個人的個人,帳戶,計算活期利息。
也就是說,假如上班的人和不上班的人的社保繳費基數都是四千,那麼在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上,上班的人每月繳納320元,和不上班的人每月繳納800元,最後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待遇是一樣的,而不上班的人總共算下來要多交這么多錢!如果上班的人每個月也繳納800元,那麼他的社保繳費基數就是一萬元,那麼公司承擔的部分就更多,等到退休的時候,和不上班的人每個月都交相同的800元,但養老金的待遇可就大了去了!
❼ 企業退休職工與城鎮退休職工有什麼差別=.
勞動者檔案從市轉到區,退休基本養老金沒有區別。
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早專已實行省級統籌,屬在同一省內,對同一勞動者而言,無論在哪個城市辦理退休手續,執行的完全相同的政策,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完全相同。
當前,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1、基礎養老金=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❽ 退休金差距為什麼那麼大
不「退」不知道,一「退」嚇一跳!當很多企業工作的老工人走下工作崗位時,才看到和他們同期參加工作在事業或者政府部門工作的退下來的人員退休金要比他們高得多。
他們不明白,都是退休人員,退休金差距為什麼這樣大?
他們更不明白,當時都是在不同的工作崗位為祖國出力,待遇為什麼不一樣?
他們還是不明白,都退休了,都沒有貢獻了,同在大街上散步,為什麼退休金竟如此懸殊?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政策,當時不但生活必需品和工資待遇實行的是計劃經濟政策,就是勞動分配也是比照計劃經濟模式。所以,在當時沒有找工作一說,基本上是由組織分配工作。「公務員考試」是現行模式,當時沒有公務員一詞,在黨政機關工作也是由組織分配去的。那個年代,基本上是政治掛帥的時期,「一切聽從黨安排」是計劃經濟勞動分配政治化的典型模式。工資待遇也是計劃經濟模式,那時同期參加工作在不同工作崗位上工作(事業、企業)的年輕人,他們工資待遇基本相等。
當歷史的巨人跨過了2000年時,在企業工作的人員茫然感到自己虧了,因為他們已經朦朧地感覺到企事業之間的差距。很多「有識之士」便托門路、找熟人,剜門盜洞往機關政府里鑽,能力稍差一點的就想辦法把自己調到事業單位工作。雖然他們在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沒有什麼出色表現,但是當他們退休時和同在原企業工作退休的人員對比退休金卻多出一倍還多!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所謂「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同: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同: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准不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企事業退休人員差距就這樣產生了。
我有一個朋友,他是電工出身。在他的一生中工作調轉多次,最後一次他落到我市電視台(事業編)工作,當他退休時退休金是2300左右,而和他前後參加工作的原同事退休後退休金只是1000多元;還有一位姓於的男士,他原來工作在煤礦企業,後來他調到礦辦中學後勤工作,退休時退休金是400多元(按企業標准),後來學校歸建(歸屬教育系統),他們感覺自己吃虧了,便多次向上級反映,後來得到回應,最後把他的退休金提高到1500多元(按事業標准)。同在一個人身上,退休金差距竟如此之大,可見其不可理性。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提供的資料顯示,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退休雙軌制」,待遇差距問題越來越突出,到2006年底,全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平均高出企業兩倍多,隨著津補貼改革的到位,差距還將進一步擴大。 (人民網 12月23日)
《南方周末》的報道也印證了這個觀點:2007年上海某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企業高工,月退休金2006元,某民主黨派機關一個普通司機退休金為2550元。華南某市部分企業副高職稱的退休專家養老金約為930元,僅僅相當於當地機關事業單位清潔工工資的一半。不公平的地方還體現在「同命不同價」,依照2006年喪葬撫恤標准,上海企業是補發2個月平均工資;而機關和事業單位則補發20個月工資再外加600元補助費。
從宏觀看,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但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差距卻越來越大,引起了廣大企業退休職工的不滿。前年兩會期間,李永海委員指出:在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間,全國企業職工的退休金年均增長6.31%,而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增長速度分別是13.45%和11.67%。
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不同就是不能吃大鍋飯,取消「退休金雙軌制」是應該的,但是我們也不主張退休金一律一樣平等。現在,國家公務員要經過嚴格考試錄取,企業養老金費用也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等比例繳納,而一些社會人員可以按照自己的條件繳納養老金。所以,等他們退休時養老金肯定有所不同,這是正常現象。而現在退休人員在當時沒有報考公務員機會,在企業工作也無需繳納養老金,因為當時的企業基本上都是國家所有,在企業工作和事業、政府機關工作沒有什麼兩樣。因此在退休金上應該考慮當時的具體情況,不應該一刀切。
退休金應該採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條列」。
繳納養老金是1994年才實行的,在1994年以前企業退休人員是由企業自身發放退休金的。因此,在1994年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應該考慮按照退休員工實際工齡比列發放工齡補貼,以此來彌補企業退休人員和事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差距。因為當時的企業是國有企業,所有的利稅都歸國家所有,國家給企業退休人員一定得工齡補貼是理所當然的。
取消「退休金雙軌制」,改善企業退休職工生活環境應該得到勞動保障部門重視,國家興旺,不要忘記那些曾經奮戰在祖國經濟各條戰線上的普通勞動者,更不要因為「退休金雙軌制」傷害他們的感情。
❾ 企業退休和個人退休的區別
1、繳費主體不同: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保,繳費主體單一,純粹是個人繳費,但對40,50及重度殘疾人員有養老、失業、醫療三險補貼。在職職工參加社保,繳費主體是用人單位+個人。 用人單位交大頭,個人交小頭。
2、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系數、繳費金額不同:
(1)在職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參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下限是社平工資的40%,繳費基數上限是社平工資的300%,即繳費系數是0.4~3。
繳費比例如下:養老保險,單位19%,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大病統籌互助金)
失業保險,單位0.8%,城鎮個人0.2%,農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0.2%~1.9%,個人不繳。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系數取值范圍是0.4~3,繳費基數的下限=7706×0.4=3082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系數取值范圍是0.6~3,繳費基數的下限=7706×0.6=4624元。
目前,單位每月最低繳費金額為1118.88元,城鎮職工每月個人最低繳費金額為348.20元,農業勞動力及外埠農村勞動力最低繳費金額為342.04元。
(2)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費基數及補貼
按照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100%,分三檔繳納社會保險。目前,符合40、50及重度殘疾人政策,享受三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每月最低繳納的社保費用是225.231元。,不享受三險補貼的人員,每月最低繳納的社保費用是948.02元。
40、50及重度殘疾人繳費可享受政府補貼,城鎮職工沒有補貼。在職職工有醫保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沒有。
(9)企業退休差距在哪裡擴展閱讀:
人社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續14年上調
1月16日,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8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近5萬億元,規模還是可觀的,具備較強的支撐能力,基金結余平均可以滿足17個月的支付,能夠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資金充足,養老金上調才有可能。《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梳理發現,近日,多地密集發文,提出將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機制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些省份已明確基礎養老金上調金額。
多地密集發文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
近期,全國多省份發出了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惠民大禮包。《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梳理發現,從2018年11月至今,已有廣西、寧夏、山西、貴州等地發文,提出將建立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些省份已明確基礎養老金上調金額,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廣西是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增加26元,增幅達28.89%,惠及廣西全區領取待遇人員約618.5萬人,其中65歲以上領取待遇482.9萬人。
寧夏是適當增加了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其中: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元。
此外,寧夏還提出建立長繳多得獎勵機制,參保人員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繳費,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不少於2元。
山西增加的金額比寧夏略高,提出對全省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增發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5元;累計繳費滿15年的,每多繳費一年,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
貴州在2018年已經兩次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第一次調整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礎上提高至88元。第二次調整時間為2018年10月1日,在原每人每月88元基礎上提高至93元,兩次調整共增加23元,提高幅度為32.86%。
這一輪養老金上漲,主要針對的是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有別於城鎮職工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主要是指城鄉居民中,那些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的人群,到退休年齡時,農民和城市人一樣只享受基礎養老金,各地金額不等,有的幾十元的,有的上百元,北京2018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已經增加到710元。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這是根據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和《關於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的惠民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