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再就職

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再就職

發布時間:2021-02-20 00:09:25

❶ 退休後再工作有何規定

首先,老年人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張某的年齡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齡,不在《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其次,《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張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已經違反了前述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其退休後與其他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當屬無效。
再次,老年人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有「職工」才屬於工傷事故的主體范圍,而老年人已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自然不成為職工,也不再是《工傷保險條例》所保護的對象。
因此,退休再就業要簽勞務合同,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依據勞務合同解決糾紛。

❷ 幹部退休後可以在機關或事業單位再任實職嗎

按規定,幹部退休後,不但不能在機關或事業單位再任實職,就是到與原單位沒有關系的其他企業也不能任實職。

❸ 公務員退休後任職與自己無關的工作可以嗎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版兩年內,不得到權與原工作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予以處罰。所以建議你這邊還是向有關部門咨詢清楚之後再進行相關工作。

❹ 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本地的私營企業任職嗎

一般可以,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三年內,不得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六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正確行使經營管理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行為的發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
(二)將國有資產委託、租賃、承包給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經營;
(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四)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與本企業或者有出資關系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
(六)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而沒有迴避;
(七)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行為。

❺ 機關黨員幹部退休後不能再工作嗎

只要有技術,其它單位會聘請的。沒技術,光會板著面孔教訓他人,任何單位都會拒之門外!

❻ 請問公務員退休後在社團組織任職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6)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再就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二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❼ 公務員退休後不得從事哪些工作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容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在退休後,可以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繼續為社會與國家作出應有的貢獻,充分調動眾多老年公務員的積極性及其它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可以為我國改革開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提供力量支持。

(7)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再就職擴展閱讀

我國公務員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第七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於公務員的福利保險權。同時,公務員退休所需經費,由國家財政予以保障。國家在制定財政預算時,應當將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所需經費列入其中。機關對於公務員的退休待遇預算資金,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❽ 公務員退休3年後,可以去企業任職工作嗎

可以
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三年內,不得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六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正確行使經營管理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行為的發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
(二)將國有資產委託、租賃、承包給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經營;
(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四)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與本企業或者有出資關系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
(六)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而沒有迴避;
(七)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行為。

❾ 機關工作人員任職到企業後又調回機關退休後工資待遇怎麼計算

機關工作人員16企業後又調回機關,退休後按機關退休待遇結算。

閱讀全文

與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再就職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再婚父母住房公積金怎麼取 瀏覽:463
寶加苑老人住哪裡 瀏覽:87
長壽竹怎麼養長壽竹 瀏覽:113
怎麼老公對我的父母不好了呢 瀏覽:408
50歲情人插入 瀏覽:102
體檢血稠怎麼解決 瀏覽:429
60歲以上才能打麻將 瀏覽:984
長壽湖站和長壽北站 瀏覽:344
只交養老保險15年不交社保 瀏覽:867
重慶長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瀏覽:149
孝敬父母的感想作文200字 瀏覽:973
五保老人外傷住院如何報銷 瀏覽:948
什麼吸引老年人 瀏覽:271
同城5055歲約會網易交友網 瀏覽:743
50歲東莞找工作 瀏覽:632
外國女模特60歲 瀏覽:4
恩施換證體檢去哪裡 瀏覽:186
孝順兒子給母親下跪 瀏覽:987
多少老人買進中石油股票 瀏覽:73
春風養老院 瀏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