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軍人退休異地安置最新政策
一、2020年退役軍人安置最新政策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
1安置單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個地區的崗位給退伍士兵,
2、放寬了安置地限制。
士兵服役期間如果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可以跟隨父母一起安置,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如果異地安置落戶到國務院確定的超大城市,需要符合當地落戶的相關政策規定。
3、享受就業補助金。
選擇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兵,在回到地方後如果放棄工作安排的,可以由當地政府按照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應該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補助金相加在一起的80%,給退伍士兵發放補助金,而且還可以享受創業優惠。
4、相關保險的接續。
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期間內,按照在軍地服役的年度繳費工資為基數,參加安置地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隊由人民政府繳納,而個人繳費的那部分則是個人繳納。
二、相關法律知識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五條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退役士兵應當遵守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規,服從人民政府的安置。
㈡ 在部隊從事重體力勞動的退伍軍人(男),希望55歲退休,有沒有相關政策,需要哪些手續。
我在工程兵部隊當了12年的兵,還有不少熟識的鐵道兵戰友(在深圳集體轉業的),都是和你一樣從事重體力勞動的軍人;當然也有野戰軍的戰友,他們在訓練和備戰的部隊只有1/3,其餘的也是配合我們作業,甚至有到部隊農場種水稻的。
我也不知道你的重體力勞動到了什麼程度,反正我們用兩根麻繩吊在半山腰打炮眼,冬天下黃河架舟橋那是家常便飯的事情。
但是我想告訴你的卻是你不喜歡的信息,退休與管我們退役、轉業軍人的民政局一點沒有關系,完全就是社保局的事務。我是1971年的兵,1978年被楊得志點名到了雲南前線架舟橋,開辟進攻裝甲車的道路的工兵參謀,直到1982年到基層連隊排雷受傷(五級因戰殘疾軍人),1983年傷愈轉業後來下海的退役軍人,但是提早退休也是要和普通百姓一樣的條件:
1、男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員工50周歲。
2、軍齡、工齡和1992年以後交納社保金年數合計滿15年。
3、經過社保局下屬勞動力鑒定中心的鑒定,得到「大部分」「基本」(這是兩個標准各省市不同要求)喪失勞動能力的結論。
我本人就是這樣提早退休的。社保局還有一個政策就是特殊工種(電焊、有毒有害、高空、鍋爐等在原來的勞動局備案過的)可以無條件的提早五年退休。但是你所講的在部隊從事重體力勞動的退伍軍人的提早退休政策是絕對沒有的,就好象我們當兵為國家流血拚命和奉獻青春就是天經地義的一樣!
㈢ 部隊退休工人什麼能拿到屬於自已的退休工資呀
不管哪裡的退休人員,都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退休工資,這是對退休人員的保障
㈣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去向如何確定
一般可以在部隊駐地、本人原籍或入伍地、配偶原籍或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
安置去向已審定的不再改變。
㈤ 關於部隊退休幹部移交地方的幾個問題
什麼公勤費呀?從哪裡聽說的?
部隊退休老幹部不管進干休所、軍區聯勤部還是移交地方,都是享受包干醫療待遇的。
㈥ 在部隊服役沒有退休金,怎麼辦
從部隊退役後,繳納社保。部隊服役期間應視同繳費年限。
㈦ 部隊退休的職工和地方退休職工漲養老金有什麼不同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 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 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的 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 養老金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所以即使當過兵,如果參加工作後沒有繳納15年養老保險的,60歲退休後也不會發放養老金的
㈧ 部隊非現役公勤人員在部隊退休後的待遇問題
我是部隊非現役工勤人員2018年5月退休人員,該部隊怎麼辦理我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