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沈陽市2008年(非公傷死亡)喪葬費標准
關於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人專事局、財政局屬,省直各部門:
根據物價水平不斷提高的實際情況,參照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計發辦法,現就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標准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費標准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發給,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標准執行。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費標准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發給,低於4000元的,按4000元標准執行。
三、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指本市(省轄市)統計部門發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
四、按照屬地化原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的發放,按當地標准執行。
五、調整標准所需經費按原經費開支渠道解決,喪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規定執行。
㈡ 遼寧退休幹部撫恤金及喪葬費是多少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2011年8月1日,國務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揚條例》和國務院、中央軍委施行的《關於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調整了一次撫恤金標准。為適應有關政策的調整變化,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仍按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民 政 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 政 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遼寧省人事廳 遼寧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遼人發[2005]5號)
各市人事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
根據物價水平不斷提高的實際情況,參照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計發辦法,現就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標准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費標准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發給,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標准執行。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費標准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倍發給,低於4000元的,按4000元標准執行。
三、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指本市(直轄市)統計部門發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
四、按照屬地化原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的發放,按當地標准執行。
五、調整標准所需經費按原經費開支渠道解決,喪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事廳
遼寧省財政廳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㈢ 關於遼寧撫順退休職工喪葬費怎麼計算
撫順市退休職工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平均工資
2014年撫順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0684元,月平均工資為3390.33元。
㈣ 遼寧沈陽2007年10月2日病逝的退休職工的喪葬費標準是怎樣的最新的政策文件在哪裡可以查到
鐵西區復現行文件服務中心是沈陽市首制家可以免費查詢政府紅頭文件的服務機構,建立近1年來,受到市民的交口稱贊。在這里,市民只要出示身份證就可以根據裝訂規整的幾大冊文件目錄索引查找所需文件,然後按編號到文件櫃上尋找對應的文件;也可以利用電腦和觸摸屏查詢紅頭文件。「文件咋規定的,一查就知道,再也不怕有人唬咱了。」
據介紹,鐵西區現行文件服務中心的文件,覆蓋鐵西區以及市、省乃至國家各部委,中心將政府文件歸納為醫療、保險、教育、房產等十幾類,總計4436件,另外還有各類法律、法規5716件。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心隨時根據政府文件和法律法規的公布和執行情況,對現有文件進行補充、更新或者剔除。
沈陽市檔案局在鐵西區現行文件服務中心召開現場會時宣布,全市13個區、縣(市)都要建立這樣的現行文件服務中心。
特別提示:鐵西區現行文件服務中心,位於鐵西區保工街北二路的鐵西區高新創業中心二樓。全市百姓均可來此免費查閱政府文件。不便直接到中心查閱的市民,還可以撥打電話25110021查詢。
㈤ 遼寧省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㈥ 遼寧省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費是怎麼規定的
遼寧省來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費可以參自照下面的政策執行;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經辦人員於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
攜帶以下材料到參保所在區、縣(市)養老保險管理分局撥付科辦理死亡變動處理:
1.醫學死亡證明復印件;
2.死亡人員戶口簿本人注銷頁復印件;
3.社區開據的已故通知單;
4、經辦人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給付標准為3個月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執行社保年度)。
離休人員喪葬費給付標准為3個月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執行社保年度),再加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休費作為一次性撫恤金。
也可以登陸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官網查詢
㈦ 08年退休職工喪葬費是多少
喪葬費的標准都是3個月的工資
㈧ 遼寧省退休職工喪葬費發放標準是多少,拜求各位大神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按規定有3個月的喪葬費和20個月撫恤金!
㈨ 遼寧退休幹部撫恤金及喪葬費是多少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2011年8月1日,國務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揚條例》和國務院、中央軍委施行的《關於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調整了一次撫恤金標准。為適應有關政策的調整變化,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仍按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民 政 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 政 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遼寧省人事廳 遼寧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遼人發[2005]5號)
各市人事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
根據物價水平不斷提高的實際情況,參照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計發辦法,現就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標准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費標准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發給,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標准執行。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死亡,其喪葬補助費標准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倍發給,低於4000元的,按4000元標准執行。
三、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指本市(直轄市)統計部門發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
四、按照屬地化原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的發放,按當地標准執行。
五、調整標准所需經費按原經費開支渠道解決,喪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事廳
遼寧省財政廳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㈩ 2008年撫順退休職工病故喪葬費標準是多少急
1、不同地方標准不同。
2、財政撥款的企業和主負盈虧企業的標准不同。
3、配偶有工作與配偶無工作的標准不同。
4、子女成年與子女未成年的標准不同。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