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O一八年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繳費年限怎樣計
上海2018年加工資方案, 5月18日到帳
每人加60元
去年工資*0.021
2.0元x 工齡
男65以上,女60以上另加20元
供你參考
北京2018方案
每人每月普漲元
目前,北京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3770元/月,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
據介紹,北京市2017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運行平穩,當年基金收入1945.4億元、支出1153.7億元、結餘791.7億元。此次調整後人均增長210元左右,與去年基本相當。這也是北京市第26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今年為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採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就是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將增加45元。
同時,2018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待遇偏低適當多加錢
北京將退休人員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如果退休人員按照每檔的標准發放後還低於下一檔調整後水平的,將進行差額補足。例如,養老金調整前處於「3770元(含)-5270元以下」檔位的,調整後低於3830(3770+60)元的,將補足到3830元。
『貳』 為什麼寧波市調整養老金細則今年沒有公布
今年因為疫情的關系,所以寧波市調整養老金細則還沒有公布,不過補發工資已經發到了賬戶上面了。隨後報紙上就會有補發的細則了。你注意查看一下。
『叄』 寧波2018年8月退休的工資為什麼沒加
耐心等待,浙江省是力爭在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沒有到位的,八月份應當能夠到位。
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8〕77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嘉興市社會保障事務局,省級各單位,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
決定適當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18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8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24%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三)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三、有關人員的待遇處理
(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辦〔2004〕3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二)企業退休的勞動模範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辦發〔2007〕88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勞動模範是指獲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稱號和按規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個人;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個人。
(三)企業退休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勞社老〔2002〕15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上述(一)、(二)、(三)類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低於2017年的,按2017年水平確定。
(四)2017年12月31日前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崗位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按本通知辦法增加傷殘津貼。如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企業工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也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
(五)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
四、資金來源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列支。工傷職工調整傷殘津貼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力爭在2018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2018年7月11日
『肆』 寧波鄞州社保局2019年5月1日企業退休人員工資今年會,調整嗎
可以的,去年退休的,今年一定可以按照規定加工資,這是一貫的作法,你放心領取錢吧
『伍』 寧波市退休工人工資什麼時候調整
寧波市退休工人工資調整是在3月底發放到位,從2015年1月份補起。將分兩部分增加專:
1、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133元標屬准增加,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110元標准增加;
2、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即工齡)確定月標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增加5元。
計算公式如下:
退休人員養老金合計提高:133元+5元×繳費年限;
退職人員養老金合計提高:110元+5元×繳費年限。
『陸』 寧波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浙江寧波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暫未出爐,下面跟大家分享浙江寧波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及養老金計算方法,僅供參考 -
工資,寧波,退休
]浙江寧波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暫未出爐,下面跟大家分享浙江寧波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及養老金計算方法,僅供參考 -
『柒』 寧波2018年3月份退休,2018年能加退休工資嗎
2018年3月份退休,當年是不能上調退休工資的!
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范圍是2017年12月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捌』 寧波出台了今年退休人員加工資的方案了嗎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內退容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浙江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玖』 2018年退休工人工資怎麼調
退休工人工資的調整根據地區的不同而不同,以銅川市為例:
根據《我市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相關群體社會保障待遇工作全面展開》:
對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案。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是掛鉤調整,實行與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雙掛鉤」。首先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次是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
三是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70至74周歲的,增加10元;75至79周歲的,增加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30元。
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9)2018年寧波退休人員工調細則擴展閱讀:
調整的養老金發放安排及資金來源: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所需資金分別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由同級政府統籌解決。
(二)符合國家規定應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單位,暫未辦理參保登記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原渠道發放,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待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後,再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