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鐵路法院移交有什麼利弊啊
依照中編辦、最高法和最高檢聯合發出《關於鐵路法院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回若干問題的意見》,答各地各級鐵路法院、鐵路檢察院同鐵路運輸企業全部分離,一次性整體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該意見本意就是摒棄「企業辦法院」的現狀,但是改制的不徹底性又帶來了許多麻煩甚至無所適從。比如,北京這次「移交」,(以北京為例,全國各地同)規定「鐵路法院名稱不變、案件管轄不變。」也許北京高級法院等部門考慮到原來的鐵路法院辦理此類案件得心應手、熟悉管轄情況,但是這樣恰恰會讓社會公眾產生誤解:連名稱都沒有改變,這叫什麼改革?其不徹底性還表現在「案件管轄不變」,鐵路法院劃歸地方管理後,業務指導的跨行政區域性也突破了法律關於管轄的規定,導致案件管轄上的沖突以及執法上的混亂;同時,還會出現北京高院下轄的鐵路法院由天津市、河北省管理法官和經費保障的問題。據悉,不但是北京存在這種情形,全國其他地方都有類似情況需要解決;也不但是法院存在,檢察院也同樣存在。所有這些存在的問題,急需中央有關部門協調、理順、統一,確保司法改革的徹底性。
『貳』 鐵路職工的退休工資結算辦法
鐵路職工的退休工資結算辦法按照人社部的規定以及退休的工齡來進行計算;
一、一般退休的年齡是男的55歲,女的50歲;
二、國家對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都有所提高;
『叄』 太原鐵路局退休人員每月由大原發放移交地方社會管理有什麼變化
沒什麼變化,讓企業減少一個退休管理辦。
『肆』 比照公務待遇鐵路公檢法改制前退休的是執法機關退休的還是國企退休的
你好,鐵路公檢法改制前退休的是國企退休的。
『伍』 請問山東鐵路法院劃歸地方後待遇,前途什麼的怎麼樣啊,對這個部門是在是沒有了解
歸地方當然好了。鐵路公檢法最沒干頭的,待遇也不咋地。前途無量。
『陸』 鐵道部改革後退休人員歸誰管
現在鐵路職工的社會保險,在1998年就歸屬地方管理了。鐵道部社保局已經撤銷,鐵道部改革,不影響退休職工的領取退休費,一切由社保部門發給退休費,日常管理依然還是原來的管理辦法,但是隨著時間遷移,逐步納入社區,鐵路各個部門逐步退出退休管理的職能
『柒』 鐵路職工和地方職工退休待遇是一樣的嗎
鐵路職工退休,地方職工退休都統一納入社會養老制度,都是執行的一個養老保險統籌政策!計發養老金都是由三個組成部分,一是工齡年限(統籌繳費前的工齡+統籌繳費年限);二是個人養老金賬戶繳費總額;三是退休前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指數。也就是說,不論是鐵路職工或者是地方職工在計算退休養老金的時候,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工齡(包括繳費年限)的長短,及養老金賬戶繳費多少,還有地方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指數的高低!與是鐵路職工,地方職工退休沒有太大的差別。但與行業工資收入高低是有一定關系的。具體就是在崗時行業收入高,養老繳費就高,多繳費,養老金就會高一些。
『捌』 鐵路職工退休和地方退休工資有區別嗎
鐵路社保局在1998年就取消了,一切歸地方管理,退休費沒有任何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