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事業單位延遲退休具體政策出來了嗎
沒有,不會這么快的,也不會單獨就事業單位制定政策,要出台可能會針對各行業一攬子出政策的。
『貳』 黨政幹部機關為什麼可以延遲退休
文/楊楠
近年來,延遲退休年齡的呼聲不斷。2014年12月25日,中國社科院發布了一份報告,提出了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案和建議: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每6年延遲1歲,至2045年,男、女退休年齡同時達到65歲。
中國現行退休年齡政策是上世紀50年代根據當時的人口年齡結構來確定的,然而隨著我國老齡化人群的大幅增加,國家財政彌補養老金缺口的壓力會越來越大。一方面是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另一方面我國人口紅利正在消失,延遲退休年齡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未來一段時間內我國勞動力緊缺的壓力,這樣看來延長退休年齡將成為必然趨勢。
延遲退休政策自提出之後備受爭議,不同人群對於這一政策的態度各不相同。機關和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大多支持延遲退休。領導和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決策能力一般需要長期積累,對於一個政府領導幹部來講,經過幾十年的磨練,五六十歲這個年齡段正是幹部對工作駕輕就熟,是容易創出工作成果的年紀。他們許多人工作熱情還在,此時要求退休難免浪費人才。
然而也有一些人是反對這一政策的,年輕人是延遲退休這一政策的反對群體之一。原因在於當前的就業壓力使年輕的一代倍感焦慮,延遲退休可能會更加增大就業壓力,這無疑會加大社會不穩定因素,對社會安全產生隱患。另外,一線工人和部分下崗後無固定職業者,對延遲退休政策多持反對意見。尤其是從事重體力工作的一線工人。這些人從事單純的體力勞動,枯燥乏味,到齡退休是他們的一個心理期待,這個時候提出要延遲退休,自然他們是比較反對的。
延遲退休事關國民的切身利益,存在的爭議也很大,作為政府部門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應該根據不同人群區別對待,同時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這樣才能使這一政策更加易於被大眾接受,被大眾所擁護。
第一,政府應該鼓勵人們延遲退休,對於一些從事重體力勞動者或者身體虛弱的職工,如果希望自己能夠早點退休,那麼政府應該允許這一部分人早些退下來。而對於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或者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們,如果他們希望自己再多干幾年,發揮一下余熱,政府也應該同意他們延遲退休。
第二,則是要想辦法彌補養老金缺口。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並沒有參與到養老保險制度中來,如果全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能夠每月足額繳納養老金,則可以多出數額可觀的養老金。另外要鼓勵農民工參保,目前農民工的參保率只佔總數的1/6,根本原因在於新農保、城居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轉換通道沒有被徹底打通,農民存在後顧之憂,而這一打通工作則應該是未來政府工作的重點。
第三,要「小步漸進」。可以率先從女性尤其是女職工開始延退。另外,當前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缺口還很大,對於一些具有高級別專業技術的職工可以率先考慮延退。
第四,未來應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強化「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採取根據職工延遲退休的年限,相應提高養老金替代率的做法,讓職工自願地選擇工作年限,自願地多留在工作崗位上的時間更長一些。
『叄』 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年齡新規真會延長65歲退休嗎
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年齡新規是否會延長65歲退休目前沒有相關政策出台,只有提出的相關方案。
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5文件:三中全會中央已敲定:延長5歲用10年。對於延遲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從2015年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
第二,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
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5文件:對於延遲退休年齡的探討
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規定始於上世紀50年代: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女幹部的退休年齡提高至55周歲。但是隨著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國人口平均壽命也隨之提高,因而對於勞動者退休年齡的推遲問題擺上了桌面。
具體的方案如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早在 2000年提交的報告《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測算與管理》中就建議,國家應盡快確定推遲退休年齡方案。
第一步,用五年時間清理和取消提前退休的工種,基本達到嚴格按法定退休年齡執行;
第二步,用五年的時間取消女工人、女幹部退休年齡的差別,女職工一律55歲退休;
第三步,用十年時間初步將退休年齡推遲至65歲。
『肆』 事業單位員工就多支持延長退休年齡嗎
有媒體稱,機關事業單位大多數支持延長退休年齡,我不敢認同。機關不好說,可事業單位人數佔比最多的兩大頭——教師與醫生,是都不願延長退休年齡的。 這用不著調查。醫生早退休自己營業實惠又自在,不用解釋。教師復雜些,大學老師分支大些,願意與不願意,可能各占其半。中小學老師呢,幾乎100%願意早點退休,甚至巴不得提前些。原因大體有四:一是現在處於應試體制下,搏升學率,比分數,比排名,競爭上崗聘任,心裡壓力大,每天工作時間長,身心俱累。二是現在學生很難管,管緊了學生逆反,家長找岔,容易師生沖突,甚至出安全事故;管鬆了,紀律渙散,成績上不去,學校與社會不可能會容忍,你在學校也不好獃。不緊不松呢,兩頭難做人,有說你抓得不緊的,有說你放得太松的,到底怎樣,就要取決於學校領導的好感了。三是中老年教師體力比不上年輕的,反應不如年輕人快,思想價值觀與學生距離大,甚至有更深的代溝,難適應;教材改變得太多太快,要求又日益提高,就電腦的考核就難住了大多數中老年教師,遠不像醫生那樣越老越吃香。四是要分數,就得勤,就得拼體力,勤下班勤練習。他勤你不勤,你所任科目的學習時間就被人搶去了。勤些,多弄題目,多做多練,領導與家長才覺得你是敬業。明明知道練習過多沒效果,反而會使學生厭學的,可你千萬別跟領導講,他們自認為是權威,領導總比老師強啊,他們會堅持「真理」,不會屈服於部下的。講勞逸結合,會被看成懶人的托詞。
『伍』 申請延遲退休的規定
延遲退休復政策還沒有出台哦。制
當下,延遲退休政策還在制定中,還沒有向社會發布公開徵求意見,離正式出台尚需時日。職工退休年齡依然執行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陸』 國家關於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年齡文件
有關文件規定如下: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僅限定為: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但此項規定與前款規定不能同時用於同一名職工。
對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6)事業單位職工延遲退休擴展閱讀:
2012年6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答復網友提問時表示,推遲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這一表態立即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隨後,有媒體報道,據專家推算並預測,我國養老金缺口到2013年將達到18.3萬億元。這條消息再次將延遲退休問題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此,人民日報昨日援引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的話說,的確在對「延遲退休年齡」展開研究以向國家提出相關建議,但進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現行退休年齡規定即將更改。
早在2005年,當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進行過此類研究。如果要啟動改革,肯定會深入論證,並廣泛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充分考慮不同群體間的公平公正,在逐步達成共識後再實施。
『柒』 延遲退休後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女同志多久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版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權》(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捌』 事業單位聘用管理崗位只有5年可以延遲退休嗎
不可以。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