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沈陽市經濟補貼住房管理辦法
1、沈陽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和平區、瀋河區、鐵西區、大東區、皇姑區、東陵區、於洪區保障對象的補貼標准為每戶5.5萬元;蘇家屯區、沈北新區(含蒲河新城)、棋盤山開發區、渾南新區保障對象的補貼標准為每戶4萬元,新民市、遼中縣保障對象的補貼標准為每戶1.8萬元;康平縣、法庫縣保障對象的補貼標准為每戶1.3萬元。補貼標准由市政府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執行。
2、何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答: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
3、何為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對象?
答: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對象是指符合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細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
4、何為家庭申請人?
答:是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夫婦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
5、何為單身申請人?
答:是指年滿35周歲以上(含)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6、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人口如何計算?
答:①家庭人口以家庭戶口簿記載為准。主要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收養關系的人員,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等。
子女與父母同一戶口簿的家庭,可按家庭戶口簿計算人口,以一個家庭共同申請;也可與父母分開計算家庭人口,分別申請。
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簿的家庭,以婚姻證明為准,按一個家庭計算人口。
②對於因上學、入托或其他情況暫時居住在本家庭中的人員,不計入保障人口數。
③離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按離婚時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認定的為准。
④申請人配偶的戶口不在本市或為農業戶口,但在沈陽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可將該配偶計入家庭人口。
⑤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未婚現役軍人可計入家庭人口。
⑥勞動教養、勞動改造人員可計入家庭人口。
⑦離婚家庭因無房無法分戶或將戶口遷至其他家庭的可單獨申請(離異不帶子女的需年滿35周歲以上)。
⑧已申請保障的家庭成員,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數。
7、經濟適用住房的選購范圍?
答:可在全市范圍內自主選購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一套。
8、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沈陽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的城鎮非農業戶口的居民;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852元/月以下,含852元/月);
③無房戶(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過房改優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④貨幣拆遷房屋面積計算方法:
貨幣拆遷後,已購買住房的家庭,按現有住房面積計算;貨幣拆遷後,未購買住房的家庭,原拆遷房屋面積計入家庭現住房面積。
9、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手續的應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手續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明:戶口簿、婚姻情況證明、身份證;
②家庭收入證明:從業人員由其單位開具;無就業單位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由所在社區確認後到街道辦事處開具;
③住房情況證明:從業人員由所在單位開具;無就業單位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由所在社區確認後到街道辦事處開具。
有房但建築面積符合購買條件的家庭,應提供住房權屬證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證明。
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過房改優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
在2008年1月1日以後出售的住房面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
❷ 企業退休人員住房補貼
現在退休人員,抄沒有住房補貼,襲因為早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取的個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❸ 退休人員住房補貼
退休職工住房補貼標准:
關於給予離退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有關文件依據
一、國資廳發分配[2006]3號文件,不但沒有禁止發放住房補貼,而且要求參照所在地政府機關公務員標准執行,取消住房補貼是違背政策規定的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中央企業嚴格執行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廳發分配[2006]3號)文件中對於住房補貼有明確的要求:參照所在地政府機關公務員標准,並結合本企業職工住房的實際情況和企業經濟承受能力確定。
2、《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 [1994]43號)文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所有單位,不論隸屬關系,都應執行所在市(縣)人民政府對房改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規定。
二、國務院規定房改政策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省份的不同,存在差異是正常的,不能做為不發的理由
1、《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調整職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計提基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字【1999】56號)第四條規定:按照房改屬地管理的原則,駐濟以外的省屬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有關政策,中央駐濟單位參照本通知執行。
第五條、調整職工住房補貼,是省委省政府為加大住房貨幣分配力度,進一步增加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而採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計提發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對廣大職工的關懷落到實處。
2、《山東省財政廳關於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的通知》(魯財綜字[2000]7號)文件中也要求: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住房補貼,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積極做好計提和發放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對老同志的關懷落到實處。中央駐濟單位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3、《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提高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比例的通知》(魯財綜[2001]74號)文件明確指出,考慮到今後離退休老同志住房維護方面開支明顯加大的新情況,為使他們的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響,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將駐濟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比例,由現在的10%提高到35%,與在職人員一致起來。計發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仍按魯財綜字[2007]7號和魯財綜字[2000]30號文件規定執行。
文件還要求:駐濟以外省直單位的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發放比例,按照房改政策屬地原則,一律執行駐地住房補貼政策和標准。
提高離退休人員住房補貼比例,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有關規定作好發放工作。
三、任何企業都應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黨和國家、政府的政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章總則中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八條中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四、給離退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是企業勞動者勞動福利的延續,適應《勞動法》勞動者享有平等的「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總則中第三條規定: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職工住房補貼政策: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標准: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准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20多年來,人們一直在混淆「住房補貼」與職工工資中應有的「住房含量」概念。這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概念。實施住房補貼的理論基礎是福利經濟學,而體現職工工資中應有住房含量的理論依據則是勞動力價格理論。住房補貼的供給者是國家,而職工工資中住房含量的提供者是勞動力購買者——職工所在單位。勞動力價格理論揭示了住房含量的提供者,也給出了國家住房補貼的范圍。福利經濟學之父庇古給出了一項重要命題:即在國民收入一定的條件下,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增加一國的福利。該命題的依據是邊際效益遞減律。國家或政府補貼,無論是實物補貼,還是貨幣補貼,從本質上看,都應該是財富自高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的轉移。市場經濟國家如此,福利國家也是如此。 美國是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政府十分謹慎地行使著對市場的干預權。在住房補貼問題上,將住房補貼的對象限定於低收入家庭。一部分低收入家庭在支付了其家庭收入25%的房租後,政府補貼剩餘的房租給房東。瑞典是高福利國家的代表,在住房補貼對象的選擇上,也明確規定為退休人員和低收入、多子女家庭。德國向低收入家庭租用的「社會住宅」建設提供補貼,1991-1996年間,政府為「社會住宅」建設提供了180億馬克。我國現階段的住房制度改革是按1998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實施的。《通知》指出:對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的城市可以實行住房補貼,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應該說,我國住房補貼對象也是明確的。即以貧困家庭或相對於經濟適用住房市場價(租價或售價)屬於貧困的家庭為補貼對象。住房補貼是一種具有福利性質的財富自高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的轉移,其實施的手段自然是稅收與稅收轉移支付。政府作為收稅者,也自然成為稅收的支出者。國家是住房補貼的當然承擔者。
勞動力價格理論認為:勞動的價格是由生產費用即為創造勞動力這一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來決定的。換句話說,工人的勞動的價格是由必要生活資料價格決定的。工人的必要生活資料不僅包括用於工人自身的食物、衣服和居住等等自然需要,還包括工人的補充者——子女的生活資料。所以,簡單勞動力的生產費用等於維持工人生存和延續後代的費用之和。勞動力的價格可以歸結為一定量生活資料的價格,其最低限度是勞動力的承擔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過程的那個商品量的價值,也就是維持身體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資料的價值。住房屬於維持身體與養育子女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資料,在工人的勞動價值中必須有所體現。這就是說,職工工資中應該包含有住房含量。在不同的國家與不同的經濟發展時期,住房含量大小可以不同,但住房含量作為勞動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就不能不在其勞動報酬中體現。
作為職工勞動力購買者——職工所在單位,是職工工資的支付者,也自然是職工住房含量的承擔者。職工和單位之間的勞務交易是自願交易。在買者和賣者之間的自願交易中——簡單地說就是在自由市場上——出現的價格能夠協調千百萬人的活動。人們各自謀求自身利益,卻能使每一個人都得益。職工單位按市場供需狀況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作為勞動力的價格,由勞動力的買者和賣者之間的競爭即需求與供給關系決定。工資隨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也會出現漲或跌,但不會低於最低工資額。最低工資額是維持生存和延續後代的費用的價格。在保證維持生存和延續後代費用的基礎上,將工資交由市場確立,是市場機制運行的要求,也是效率與公平實現的必要條件。
❹ 請問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
中央單位,副教授的標准住房面積是90平米。從你的表述看,你父母的住房應該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你父母應享受未達標差額購房補貼,不管是否居住,不管是否以市場價出售。假設現有公有住房是50平米,那麼購房補貼是(2000元+16.5元X建立住房公積金前工齡)X(90平米-50平米),如果你父母僅有此一個公有住房,則父母均享受該公式計算的購房補貼,即拿雙份。
一般來說,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未達標差額補貼、級差補貼。退休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各地方的政策應該和中央單位的相似或靠近。但據我了解,由於資金的原因,有些地方的購房補貼發放得很慢。
❺ 沈陽教師退休後的房屋補貼在哪裡查詢
那你有公積金查詢卡嗎?
如果交納住房公積金,單位會發給各人的。使用查詢卡上卡號及身份證號到沈陽社保網站可以查詢繳納日期和賬戶余額
或者帶上有效身份證明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❻ 企業退休職工住房補貼怎麼辦理
現在退休人員,沒有住房補貼,因為早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取的個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❼ 沈陽市企業退休職工沒有房產現己嫁到農村是否可享受煤伙費補貼
這應該享受,國家指的是退離休職工都應該享受這種補貼金。有房內就可以,沒有房就不可以,在說人容嫁到農村不也有房子嗎?這種補貼是指的凡是領退休金的人都可以領導的,按照你問的這個問題,嫁到農村不在城市就不用了,這種想法都是錯誤的,不管去到那裡或嫁到那裡只要是退休領工資的完全可以享受這種補貼的。
❽ 遼寧省沈陽老幹部住房標准
2000年12月31日前去世的老職工,不再發放住房補貼;2001年1月1日(省直機關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時限)後去世的,其住房補貼由原工資關系所在單位根據其住房實際情況及相關規定發放,並由其繼承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支取手續。
六、關於異地安置人員的住房補貼問題
離退休後異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老職工,如當時未就其住房作其他安置的,由其原工資關系所在單位按照安置地住房補貼的有關規定處理。
七、離異職工有房面積核定問題
職工、職工配偶婚姻存續期間在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承租或按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事實上已作為職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職工與配偶雙方都享受了住房實物分配的福利政策;離異後一方雖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為家庭共同財產在夫妻二人之間進行了分割(作為財產所有人有處分財產的權利);職工、職工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應核定為雙方的有房面積。
離異後職工再婚的,再婚後未與現配偶承租或購買其他公有住房,其與原配偶核定的有房面積,不核定其現配偶一方。
八、職工職級、職稱的認定
職工申領購房一次性補貼以申領時的職務級別為准。
凡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須以被聘任且已兌現工資的職級為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能作為申領住房補貼的依據。
已離、退休職工按離退休時的職務級別及被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為准。
九、轉業幹部已享受部隊住房貨幣補貼問題
軍隊轉業幹部按照[2000]後財字第18號文件規定已享受部隊發放的住房貨幣補貼,即為按[2000]後財字第18號文件規定的職級購房補貼面積標准達標,核定為本人有房面積。如部隊補貼額少於本人現任職級應享受的住房補貼額的,可申請差額補貼。
轉業幹部本人、配偶、轉業幹部家庭均未承租過公有住房(含軍產住房),其配偶單位已核定配偶為無房老職工或新職工的,轉業幹部本人可以按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按月住房補貼的規定,接續享受按月住房補貼。凡接續享受按月住房補貼的轉業幹部,不得再申領與部隊職級面積標准和補貼額的差額補貼。
十、復轉人員承租軍產住房問題
2000年之前復轉人員,凡承租軍產「營房區」不可售住房和「非營房區」可售住房的,均核定為有房面積。承租軍產不可售住房的,在退出軍產住房(應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出具證明並調查屬實)後,可以申領購房一次性補貼。
凡騰退軍隊不可售軍產住房後享受了軍隊按[2000]後財字18號文件規定發放的住房補貼的,按本意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辦理。任何人員均不得重復享受房改政策和住房補貼
遼寧省省直機關住房委員會頒布離休老幹部住房標准
省直各部門、各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遼寧省省直機關住房委員會〈關於遼寧省省直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4]40號)文件精神,積極穩妥地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結合省直單位實際,現就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中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關於無房老職工的界定問題
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職工及其配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為無房老職工:
1、職工本人、配偶、職工家庭均未承租過公有住房,均未享受過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包括支付採暖費等形式的住房福利;
2、未以房改成本價、標准價或其他政府優惠價格購買公有住房;
3、未按城市房屋拆遷政策享受拆遷安置房、拆遷貨幣補償;
4、未參加過集資、合作建房和購買安居工程房;
5、未享受過單位資助購房和建造房屋;
6、未領取過國家或單位的住房補助(不含住房公積金、工資性提租補貼)。
職工個人全部出資購買的商品房、二手房,並已報過採暖費的符合上述條件的職工,不影響界定為無房老職工。
職工、職工配偶沒有分配過公有住房,沒有以成本價、標准價購買過公有住房,但居住過父母、親屬提供的公有住房,且由單位報銷過採暖費的職工,不能視為無房老職工,應為住房未達標老職工,其有房面積為零,享受購房一次性補貼。
無房老職工按照遼委辦發[2004]40號文件的相關規定計發住房補貼。其2000年底以前實有工作年限內的購房一次性補貼以2000年底前本人職級面積標准計算,2000年底前實有工作年限超過32年的,按32年計算。2001年1月1日後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採取按月補貼方式發放。
二、關於職工有房面積核定問題
下列住房面積均核定為職工有房面積:
1、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下同)及其配偶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承租的不可售軍產住房和使用權交易的住房);
2、職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3、按照城市房屋拆遷政策實行拆遷安置的住房,實行貨幣補償的,其計算貨幣補償金額的房屋建築面積;
4、職工及其配偶以城市家庭住房平均負擔價(即同期公房出售成本價)或低於城市家庭住房平均負擔價參加集資建房的房屋建築面積,高於同期城市家庭住房平均負擔價的計算扣除面積;
5、購買安居工程住房或單位資助職工及其配偶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減去扣除面積的部分(扣除面積=[職工符合政策規定的達標面積(住房面積標准-有房面積)內購房款-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購房房價款]÷所購住房總價值款×所購住房面積);
6、省直實施貨幣化政策之前,職工享受了單位提供的住房補貼,其額度按照《省直在沈機關單位貨幣化政策之前職工享受住房補貼折算家庭有房面積平均價格對照表》(附件1)折算的有房面積。
7、其他享受政府或單位提供優惠政策取得的住房和應按達標面積計算的住房。
職工夫妻雙方有多處住房的,其原分配的公有住房面積合並計算為有房面積,包括已經更名、過戶的住房(不含交回的住房),多處住房累計已經達到住房面積標準的,不再發放住房補貼。當離退休老職工子女單位以正式公函說明其1994年11月之前已更名、過戶的住房已經以子女名義參加房改,子女單位已計算了子女的有房面積,離退休老職工單位可以對該處(有多處此類住房的僅限一處)住房不再重復計算為離退休老職工的有房面積。
三、不核定為職工有房面積的住房
1、職工全額出資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和以市場租金承租的住房;
2、已按政策規定補交房價款購買的超標部分公有住房面積;
3、職工及其配偶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其繼承、受贈行為發生之前為私有產權的住房)。
四、關於紅軍、抗日、解放戰爭時期老同志補貼面積標准
離休老幹部住房面積標准仍執行各職級面積標准
(如140、105、85平方米)。如紅軍、抗日、解放戰爭時期老同志有房面積已達到本人職級面積標准,則不再發放住房補貼。只有未達到本人職級面積標准,有住房差額面積住房補貼發生時,可以在差額補貼面積基礎上分別增加21、14、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