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集體企業職工全都退休了,而且企業也不生產經營,財產如何處置
集體企業改制後的剩餘資產由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已按政策參加改制並獲得補償的職工無權主張企業的剩餘資產。
⑵ 集體企業退休職工還是企業的主人嗎
不是。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⑶ 重慶集體企業職工全部退休後的資產如何處理
買了充公唄
⑷ 集體企業職工退休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
建立社保制度建立社保個人賬戶前的工齡,有一年算一年,有一個月算一個月。
⑸ 集體企業長期停產後職工全部退休了企業資產該怎麼處理
辦法到很多,你的情況介紹的不是很清楚,但一般是兩種辦法:申請破產,對資產進行破產清算;股東決議解散,進行解散清算。第一種對職工的保護要好一些。 要是能具體問題具體提出來,那就更方便討論了!
⑹ 集體所有制企業和國有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有差別嗎
這兩種體制來都已經納入國源家養老體系,退休金由國家社保基金來支付。支付金額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國家統籌養老部分,這一部分,每個城市都是一樣的;還有個人賬戶,這一部分就看個人自己和他的企業交了多少,一般企業交的部分和個人工資扣除部分是一樣的,支付的時候除以240,按月支付。也就是最終養老金多少,決定於退休後當地統籌部分(這部分會變,由當地生活水平決定),和個人賬戶資金多少。
⑺ 大集體職工退休規定1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來頒發的《關於工人源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⑻ 集體企業職工全都退休了,也不生產經營了,其財產如何處置
集體企業的財產屬集體企業全體員工所有,企業職工全體退休了,應該對企業財產清算變賣,以貨幣形式分配給職工。
⑼ 集體企業退休職工是否享有原企業資產的所有權
集體企業是由集體出資興辦的企業,其資產屬於出資方所有。而集體企業的員工是企業經營人僱用的人員,不一定是出資人中的一員,因此不一定享有企業資產。
⑽ 原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職工可以買斷嗎
快退休了買斷不合適 將來醫療自己要交一輩子 集體到勞動督察大隊告他們 可以到上級部門上防 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