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集體企業改制後工人的養老保險該由誰來交
在職職工的安置
a、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領取經濟補償金,自謀職業。經濟補償金給付規定是: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一年工齡給予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工資。本人工資低於企業月人均工資的,按企業月人均工資支付;本人工資高於企業月人均工資3倍的,按企業月人均工資3倍支付。
b、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與新組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新企業實現就業。這種情況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方式按雲辦發[2004]28號文件規定:
凡企業改制重組後留用的職工,在改制重組企業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後,不再計付經濟補償金。但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或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與距法定退休年齡5歲以上的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辦法如下:1、因企業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職工在被改制重組企業和改制重組企業的工作年限分段計算,原則上分別由被改制重組企業的原國有產權持有人和改制重組企業支付。2、因職工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職工在被改制重組企業的工作年限計算,原則上由被改制重組企業的原國有產權持有人支付。3、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不再續簽的,經濟補償金原則上由被改制重組企業的原國有產權持有人以職工在被改制重組企業的工作年限計付。以上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參與改制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但要確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的職工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按標准足額一次性得到經濟補償金。
職工與改制重組企業的勞動關系存續至法定退休年齡時終止,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不再計付經濟補償金
❷ 集體企業在改制中退休職工如何參與股份量化
{集體企業管理條例}規定:集體企業資產屬企業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因此,集體企業的退休職工在企業改制時必須參與股份量化.其標準是以在本企業的實際工作年限確定的.這還有一個前提---就是要把企業的各項債務處理完(包括欠發的工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獨生子女費、集資款、國家投入、遺屬費、工傷補助、勞模待遇等).這些均可作為在職職工的投資參與股份量化。如企業資產變賣還應考慮改製成本、在職職工到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以及5%的預留等項。當然了,在單位掛名和已經調出本單位的職工就不能參與分配了。
❸ 集體企業改制對還有一年退休的人有影響嗎
基本上沒影響
{集體企業管理條例}規定:集體企業資產屬企業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因此專,集體企業的屬退休職工在企業改制時必須參與股份量化.其標準是以在本企業的實際工作年限確定的.這還有一個前提---就是要把企業的各項債務處理完(包括欠發的工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獨生子女費、集資款、國家投入、遺屬費、工傷補助、勞模待遇等).這些均可作為在職職工的投資參與股份量化。如企業資產變賣還應考慮改製成本、在職職工到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以及5%的預留等項。當然了,在單位掛名和已經調出本單位的職工就不能參與分配了。
❹ 大集體改制退休職工有補償金嗎
大集體改制退休職工有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職工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補償金標准以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准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不高於當地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計算。
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市、區屬企業經濟補償金的標准按照不低於去年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實發468元,其餘額用於職工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縣(市)經濟補償金最低標准由當地政府按照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100%—130%確定。
(4)集體企業改制後員工退休擴展閱讀
作為特殊的企業群體,廠辦大集體當前面臨著諸多難題,主要如下:
(1)、產權關系不清,經營機制不活,屬於典型的「二全民」企業。
(2)、資產質量較差,科技開發能力薄弱,發展後勁不足,市場競爭力下降。有些債務負擔還沉重。遼寧全省1433戶廠辦集體企業,累計虧損額為33.1億元。
(3)、企業經營管理粗放,自主經營能力不強。在這些廠辦集體企業中,經營性虧損企業1054戶,占總數的73.6%,停產、半停產企業824戶,占總數的57.5%。
(4)、是企業離崗職工人員多,生活保障問題突出,再就業壓力較大。在這些廠辦集體企業中,離崗職工人數占職工總數的67.9%,特困職工高達4.8萬人。
由於廠辦集體企業大多由主辦廠投資建立,並非標准意義的集體企業,因此,在改制中存在著一個集體企業和主辦廠之間資產和債權債務的界定、分割問題。國企改制必須解決「懷抱」大集體的問題,不能給政府留後遺症。國企也能輕裝前進,專注搞好主業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集體職工
❺ 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退休的職工應該給於經濟補償嗎
根據國務院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四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財產屬於「本集體企業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規定及改制的規定和做法,企業資產全部出賣後,其資金在償還內、外債務,補發職工工資,補償臨時工、合同工及工傷人員等各種經濟補償後,剩餘的凈資產可以按出資多少、供獻大小、工齡長短等因素進行量化分配。 「本集體企業」的勞動群眾,應該包括本企業退休職工,(已死亡一年以上的因失去主體而除外)。而臨時工、合同工除在遣散安置時應按規定給予以經濟補償(含兩金三險)外,不應再參與這種屬於「本企業勞動群眾」的所有權分配。這點,就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和國營企業以及和改制後已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企業根本不同的地方。
❻ 集體企業改制,已退休職工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退休了就走到社會了,你與單位就不存在法律關系了,單位的任何事情都與你無關了。
❼ 國有企業改制後退休的職工有補償金嗎
應給予補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內終止」。容該條例同樣未規定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經濟補償金義務。
故按照嚴格責任法定原則,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因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而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應當再負擔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額外責任。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❽ 集體企業改制退休職工是否擁有股份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按道理,大集體不應該擁有股份,因為大集體企業成立時是政府財政出的資;而小集體應該擁有股份,因為集體企業成立時主要是職工投資的,有的政府出資只是扶持性質.但是,是否擁有股份,各地不一樣,還要看當地改制的文件是怎麼規定的.如果你有當初出資的證明,相信即使沒有股份,也應該有說法的.
❾ 集體企業改制巳交社保的退休人員處理
集體改制,和退休人員無關,退休人員已經不是單位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