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普通退伍軍人在企業未退休死亡後遺孀有什麼補助
沒有特別的補助,地區不同補貼也不同,丈夫去世後應該有2年的工資,企業可能是每月有遺孀補助費300左右,再就是過節根據企業的條件有些慰問費。
『貳』 原供銷社職工不到退休年齡去世,遺孀怎麼補助
這種情況,職工的遺孀沒有什麼補償。但去世職工的喪葬費以及他的個人交費部分她可以繼承。
『叄』 交30年的養老未到退休年齡去世了,家人有遺孀費嗎
參保人死亡,來發給喪葬補助費,有自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余額,作為遺產繼承。沒有遺孀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肆』 遺孀補助享受條件是什麼啊
遺孀補助享受條件如下:
1、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或雖滿16歲仍在上中學或職業中學的;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人來源者。
2、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符合第一條(1)、(2)款條件的,可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3、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凡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以後才符合供養條件的,不再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遺腹於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不受本條限制。
(4)沒退休職工去世後的遺孀費都有沒擴展閱讀: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死亡時,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企業從企業管理費用中列支。依法破產企業已移交社會保險機構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伍』 我要問的是經歷買斷後退休人員死後的遺孀有沒有生活費
有的。
把所有的證明材料拿到退休人員生前的企業,企業再依據有關文件與規定給予遺孀相應的生活費。
其次,還可以到所住社區居委會申請生活費補助,仍然需要房產證,退休人員死亡證明等。
『陸』 退休職工去世後家屬待遇應該有哪些
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3、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6)沒退休職工去世後的遺孀費都有沒擴展閱讀:
一、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柒』 退休幹部的去世後遺孀是不是每月都有生活費
咨詢當地人社局。
退休幹部,因為之前是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公務員,死亡之回後待遇不同,生前依靠退休幹部答收入供養的遺孀(有收入不是退休幹部供養的,無論那種性質退休幹部遺孀,不符合條件的),是否給予生活費以及標准,因而也就不同,建議直接咨詢當地人社局。
『捌』 退休職工死亡遺孀補助有沒有年齡限制
國家明確規定,發給職工遺屬補助,是有年齡限制的,在職工死亡時,其供養親屬的父親,不能小於60周歲,母親不能小於55周歲,子女不能大於18周歲,沒有固定收入,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人員,這個年齡是指職工死亡當年,今後達到年齡的,不屬於補助范圍。
『玖』 退休職工病故後遺孀生活有無優惠政策
咨詢當地人社局。
退休幹部,因為之前是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公務員,死亡之後待遇不同,生回前依靠答退休幹部收入供養的遺孀(有收入不是退休幹部供養的,無論那種性質退休幹部遺孀,不符合條件的),是否給予生活費以及標准,因而也就不同,建議直接咨詢當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