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年底發放含本年退休人員員的一次性加;獎金需要重新累計計算個稅么
你說的這個問題是這樣——
年底發放含本年退休人員在內的一次性獎金,是否需要重回新計算答累計個稅,關鍵看你的個稅計稅模式:
如果你的個稅是單獨計稅的,那麼,只要將綜合所得和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合計即可;
如果你的個稅是合並為綜合所得計稅的,那麼,就要將此前的計稅重新計算次,計算出准確數據。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② 當年退休人員全年一次性獎的扣稅方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為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
第一條: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第五條: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的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發放給企業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適用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稅方法。
③ 員工退休,一次性發放一筆退休補貼給他,該筆補貼是否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公司發放給員工的一次性補貼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④ 一次性年終獎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法是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版按其商數確定權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然後再用全年一次性獎金乘以稅率,之後減去速算扣除數,即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3500元/月),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標準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
⑤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聘用已退休人員的薪資個稅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⑥ 2920年職工已經退休,取得2019年的一次性獎金50000元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2920年??來?
個稅可以按照全年自收入所得時間來界定繳稅,2019年你是在職人員,那麼發放2019年全年的收入你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現在咱們國家個稅回訪清查沒那麼嚴,但是可以的話,還是應該正常繳納個人所得稅。
⑦ 我單位發放給退休人員一次性住房補貼是否免徵個人所得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各地相繼出台了住房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等改革的實施方案。現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0號,自2006年6月27日起此條廢止。)
二、個人領取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0號,自2006年6月27日起此條廢止。)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的法規,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本通知從1998年1月1日起執行。原政策法規與本通知相抵觸,按本通知法規執行。
⑧ 退休人員一次性年終獎要繳不繳個稅
養老金是免稅的,其他的收入要繳稅。
可以按年終獎計稅方式計稅。